动,然而掀开被子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又变得格外暧昧。林之远盯着他身上那些自己咬出的痕迹,喉咙动了动。苏昱珩急忙又把被子拉上去,两人俱是沉默。
林之远到衣柜里找出一件衬衫,穿上确实有点紧。可能真是自己胖了,他想。
苏昱珩依旧在摆弄手机,手指乱戳也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游戏。
林之远说:“我们在一起试试吧。”他一直等苏昱珩的回答,但对方不知是否听到,仍在专心致志地看手机。直到他拉开门准备离开,才听到一声模糊的“嗯。”林之远怀疑自己听错了,但他又不敢追问,顿了顿径直离开了。
林之远一走,苏昱珩就把手机扔在一边,一边乱揉头发一边“操操操操”地嘀咕。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答应,可能因为上了床真的就做不成朋友了吧。那么,试一试也好,林之远说的没错,他不小了,需要安定。
苏昱珩又在床上赖了半天才起身洗澡。他自己上药的时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其实昨夜他虽然记不太清,也知道自己可能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把林之远当成了陈与桥,但身体有自己的记忆。林之远一直吹嘘自己床上功夫好,看来也不是瞎说。想着想着,苏昱珩有点热,似乎林之远就在不远处看着他,挂着神秘莫测又得意的微笑。他顿时全身僵硬,不知如何自处,最后只能憋出一句“这他妈都什么事啊。”
酒吧下午四点就开始准备了,五点开门。苏昱珩下楼的时候已经四点半了,员工们都来了,见到他也没太震惊,纷纷打个招呼又接着忙手头上的事。他慢吞吞地走到吧台边,调酒师沈安牧正在擦酒杯,一见他就挤眉弄眼:“怎么,远哥终于得手了?”苏昱珩一惊,心想林之远早就走了,沈安牧怎么知道?对方像是看出他心中所想,笑道:“看你走路那个样子,昨天挺疯的啊?说实话我想来想去也就远哥了。”苏昱珩哭笑不得。他跟沈安牧认识也不短了,可以说沈安牧是他第一个员工,现在是y的元老级人物。两个人之间也很熟,经常开玩笑。饶是如此,苏昱珩还是觉得和他人谈论昨晚的荒唐事有些不舒服,装作恶狠狠地对沈安牧道:“别瞎说。”沈安牧举手投降:“好好好,我瞎说。”
苏昱珩环顾四周,看见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穿着服务生的衣服擦桌子。他走过去招呼一声:“小周,不是说给你放假吗。”那男孩是真的年轻,皮肤细嫩唇红齿白,闻言冲苏昱珩腼腆一笑:“我不能不工作光拿工资呀。”苏昱珩无奈,又关切道:“你爸怎么样了?”闻言,周晋的脸上笼上一层忧色,眼眶红了:“医生说……手术风险很大,我爸他不愿做,现在一直在保守治疗。”
“唉。”苏昱珩也不知作何安慰,只能拍拍周晋的肩,没什么分量地安慰:“没事,会好的。”他又叮嘱周晋:“等会开门了你就待在后厨别出来,酒吧人杂。”周晋点点头:“谢谢苏哥。”周晋不像其他员工那样叫他老板,反而一直喊他“苏哥”,苏昱珩觉得亲切,也就应了,倒是真把周晋当弟弟照顾。
夜幕降临,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各色各样的人在y里卸下伪装,露出或可怜或丑恶的神态来。苏昱珩坐在角落里,像是在看一场戏。不远处两个男人在接吻,他饶有兴致地数两人能坚持多久。果然,没过两分钟,两人便站起身来往外走。那姿势,连体婴见了都惭愧。y向南两百米有个小有情调的宾馆,正方便这些人春风一度。苏昱珩不由得在心里为林之远的先见之明称赞了一声。当时给酒吧选址的时候,苏昱珩不同意在这,认为对面已经有一家颇有名气的“纸鸢”,自己毫无竞争力,但林之远拿着那一套“我们要走专业化路线”的说辞打动了他,并和附近宾馆的老板搭上线,使得拥有户在宾馆过夜能够打折,成功吸引了不少回头客,口耳相传,y才慢慢做大。苏昱珩想到林之远,旧恩也难抵昨晚的新仇,恨恨道:“奸商那一套。”
苏昱珩坐了一会,某个部位还是有些不舒服,他看酒吧一切正常就准备回家。最近驻唱在y的乐队叫苹果树,在地下小有名气,正在声嘶力竭地唱他们的原创歌曲《苹果树》:“若我死去,就烧成灰,归于尘土,种一棵树,一棵苹果树。”苏昱珩听完这首歌,心情更压抑了。这时乐队休息,吉他手去上厕所路过他,跟他打招呼:“苏老板。”苏昱珩点点头,问他:“这歌你写的啊。”吉他手笑笑算是默认。“挺好听的,”苏昱珩称赞他:“将来红了别忘了我啊。”吉他手头发垂到肩膀,他一边甩头一边哈哈笑:“那是当然。”
苏昱珩昨天没开车,打算打的回去,刚出酒吧门就接到林之远电话。手机响了好一会他才慢吞吞地接了:“干嘛?”不知为何,他跟平时接对方电话时的心情不太一样了。
林之远倒没那么心思细,苏昱珩答应和他在一起这件事令他一整天都非常雀跃,连总经理见了他都说一看就有喜事。此刻他以为苏昱珩还为昨天的事恼怒,气势也低了三分:“你在酒吧吗?你不是没开车吗我接你回家。可以先一起去吃个饭什么的。”
苏昱珩本想说“谁要跟你一起吃”,平时他也爱和林之远抬杠,可如今再看,这话多像幼稚的小孩在撒娇,颇不自在。半晌才道:“行吧。”
林之远很快就到了,他下车准备为苏昱珩拉车门的时候,看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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