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人家亲笔所写,一直刻在门楼上,在风雨里飘摇了二百余年。
荣景瑄轻轻叹了口气:“我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
那时他仓促离开,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回来,现在他来实现自己的诺言了。
谢明泽在他旁边,也是有些激动。
永安之于他的意义虽不如荣景瑄那样深刻,却也是他的家,他的父母兄弟都还在城里,九个月未见,他自是十分思念。
“景瑄,我们一定会赢的。”他坚定道。
大军已经集结完毕,荣景瑄叫来孙昭和宁远二十,直接吩咐道:“乌鹤的骑兵很厉害,他的精锐也是那一万五雁卫,步兵跟我们的精锐差不了多少。等到骑兵出城,让步兵保护火器营,以最大的火力直接打击,弓兵对付城墙上的弓箭手,步兵掩护。”
孙昭迅速领命而去,荣景瑄又对宁远二十道:“二十,宁远卫重振大旗,就要看今日一战了。”
宁远二十严肃点头,策马离开。
宁远卫和广清卫的军服自是与旁的士兵不同,他们一为赭色一为藏蓝,看上去更是威武。
队伍迅速重新整合,等到全部各就各位,荣景瑄一声号令:“鸣号!”
号兵立马举起沉重的圆铜号,使劲吹了起来。
只听巨大的“呜”声穿破浮云,直射入永安城里。
那声音十分醇厚,低低沉沉,叫醒了永安城的每一个人。
下一刻,从远处另有一声号声一同响起,那是陆即明的队伍。
两边号声交缠在一起,给了敌人最初的震慑。
乌鹤的核心便是那一万五骑兵,他们一直都是草原上的马背民族,根本不懂如何守城,所以一旦荣景瑄兵临城下,他们势必要放骑兵出城作战。
而荣景瑄兵分两路,两边都大兵压境,他们只有一万五的骑兵,根本不足以两边全部照顾周全。
当乌鹤摄政王阿木尔收到消息的时候,眉头皱成川字,扭头看向一旁淡定的国师阿笙。
阿笙抬头看他,道:“我说过,他儿子比他强一百倍,你们偏不信。现在大兵压境,如何?”
阿木尔的脸立马就黑了:“呼牙,注意你的态度。”
乌鹤名为呼牙的阿笙冷笑:“我们人太少了,我告诉过你的,靠雁卫能打过陈胜之,因为他不是个英雄,可是荣景瑄不一样。”
“我是看着他长大的,陈胜之错就错在当时攻城时没有找到他杀了他,留下这么大的祸患。我们也是,他只要活着,就一定会回来。”
当时荣景瑄在广清立旗,言要复国,这边乌鹤族人便坐不住了。
他们虽然计划大陈顺天二年夺取中原山河,但现在提前也无不可,主要是陈胜之跟荣景瑄对上,他们两败俱伤,自己则渔翁得利,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大巫呼牙毕竟在大褚皇宫待了十年,他对荣景瑄也算是了解。他知道他不是一个轻易便做出决定的人,他从小被大褚最好的大家教养长大,是大褚最合格的继承人。
他既然要立旗复国,那必然有十成十的把握。
所以在族里开长老会的时候,呼牙便直接提出要再训练一年骑兵,等到他们有三万骑兵再来进犯大褚不迟。而且那时荣景瑄和陈胜之肯定已经相互消耗掉大半兵力,是他们最好的时机。
可是长老和族长没有人听他的。
乌鹤等待这一天已经太久了,他们在这草木不丰的鬼地方待了几百年,早就想染指中原的大好山河。
中原山川秀丽,物资丰盈,瓜果梨桃甜润多滋,牛羊鸡鸭肥硕鲜活,绫罗绸缎美不胜收,这才是理想中的家园。
看看一望无际的光秃秃的草原,乌鹤的族人们已经不想再待下去了。
再一个,就算想要多训练一万五的骑兵,他们有那么多年轻勇士,却也没有那么多马。
在这样的情况下,乌鹤很快便决定进犯中原。
一开始他们确实十分顺利,大陈的士兵仿佛不堪一击,夺取哈维塔还算费事,等到了多穆吉便真的轻松多了。即使陈胜之的精锐全部大军压上,还是被他们的骑兵打得落花流水。
没有用一个月,他们居然便直取永安,占领了这个富丽繁荣的都城。
乌鹤的族人全部沸腾了,他们欢声笑语,一路畅通无阻进了金碧辉煌的长信宫。
这里实在太美了,朱红的宫墙上是金灿灿的琉璃瓦,每当朝阳升起,皇宫就仿佛被笼上一层金色,璀璨夺目、熠熠生辉。
一旦来了这里,没有任何人想要回去。
可他们还没来得及享受长信的富丽荣华,荣景瑄的褚军却已经打了过来。
乌鹤的族长和长老们都见过瘦弱苍白的荣礼贤,在他们的印象里,中原男人就是那样柔弱,仿佛一马鞭就能要了他们性命。
当荣景瑄攻打罗平的消息传来后,呼牙就跟摄政王阿木尔建议过,要他赶紧在永安征兵,多些兵总归更有把握。
可阿木尔却说:“中原人有什么用?他们都是不信长生天的下等人,放他们去打仗,还不如我们被保佑的勇士亲自上场。他们中原人是赢不了的。”
除了呼牙,其他乌鹤族人接触最多的就是哈维塔的百姓,还有年复一年派往哈维塔的驻军。
既然他们能每年都破城而入抢掠食物,哈维塔的驻军也确实强不到哪里去。
所以乌鹤族人从来不把中原人放在眼里,他们认为对方只不过是占着大好河山的下等人,中原人不信长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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