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轩大致上知道了这个身体主人的情况也知道他自尽的原因就是不想拖累羽诺。
这管他叫少爷的人叫羽诺,据他说,他家少爷名字叫凌云墨,是个喜好读书心地善良的人,在七岁时候跟着母亲迁居至此地,于山野中救了当时双亲死去想轻生的他,之后就一起在这里生活了八年。三年前云墨的母亲离世之后就只剩下他们两个相依为命。当时为了家计云墨的母亲和羽诺都会进城找活干,留下云墨一人在家里读书写字,他们总会省下钱来籍。云墨沉默寡言,没有朋友,所以可以说除了他母亲跟羽诺外没有认识他。云墨的母亲禁止他离开家,也绝对是不允许他进镇里去,他没事就看看书在院子里面晒晒阳光。自从他母亲死去后今天是第一次离开家去镇上,因此羽诺在听到的时候也觉得很惊讶。毓轩想着刚羽诺的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今夜看来无眠了。
☆、为爱振作,自食其力
一大早在树林里难免会听到小鸟的叫声,凌毓轩经过晚上的失眠加上早上小鸟的叫声更加的不起不行。比他更早的是今天打算不到镇里干活陪伴他的羽诺,他在院子里面编织着竹篮。
感觉到自己昨天实在是有点伤到他的心了,毕竟他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想和他缩短距离,坐到他的身边,“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重新认识我吗?我从今天开始就叫凌毓轩,然后你做我哥哥,我叫你羽诺哥,可以吗?好啦,好啦,拜托你。”毓轩拉着羽诺不停摇,一直到他不再说不好为止,最后他终于答应了,摸了摸毓轩的头,宠溺的任由他抱着他不放,羽诺一颗悬着的心也总算放下了,自从夫人死去之后,云墨本来就沉默的性格变得更加阴沉,看着他的笑脸,这样就真的放心了。
在这里的生活毓轩基本上已经适应了,因他随遇而安的性格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一天,经过毓轩近些天的努力奋战,字画都完成了,他抱着好几幅给他的羽诺哥看,并且直勾勾的盯着他,饶有深意的说:“羽诺哥,你看看这画怎样?可以拿出去卖吗?”
“画得很好,出去?还是不要吧,外面不安全。”羽诺面有难色,认真严肃,剑眉紧皱,根本就不想他出去,这人一点自觉都没有,他虽然现在只有17岁,但是样貌真的越来越出众,虽穿着随便,毓轩面如冠玉,肤若凝脂,黑玉柔软的长发不扎不束随风飘起,月光映照出他有点生气小皱眉毛的样子。“咳!”羽诺咳嗽一声,大步走回房间不跟他纠缠。
真有点气不过啊!他就不相信自己赚不了钱。
毓轩乔装打扮掩盖自己的样貌,因不想让羽诺发现逮到。趁着羽诺出去工作的时候偷偷的带上画卷,于是在闹市中多了一个蓝衫束头脸黑黑的小伙子摆起小摊,而且他还可以现场为别人画肖像图,是用木炭制作成炭笔,进行素描,效果超出他想象,他的小摊很受欢迎。画的山水画卖得差不多了,画的素描也很受欢迎,大家都觉得很新奇,加上他亲切的笑容,慢慢的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在这种情况下,里很多时候女主角都会遇到恶人少爷,只是他怎么也这么走霉运也遇上了恶少。
他真不走运,被眼前这一位手握折扇装文人的斯文败类撕碎画卷,“小子,这里是我李少的地盘,你在这里摆摊要叫保护费,将你今天赚到的银子全部都交出来。”虽然很是气愤,不过看到人家带着三四个小厮,每人腰间还配把刀,令手无缚鸡之力的毓轩该如何是好,正打算掏出今天赚的银子。今天白干了,下次不在这里摆摊转移阵地。
掏出钱袋准备交给那李少爷,一个猝不及防的身影一闪钱袋不见,看着现在把自己护在身后的比自己矮小的身影,他的两个仆人也快步护着他,他转过身来把钱袋放在毓轩悬在半空的手上。有着淡淡的胭脂香味,他应该是女扮男装,这身形很明显,让毓轩惊呆最为重要的是她的样子简直就跟筱宣小时候一模一样,他看过她以前的照片所以很清楚。
居然脱口而出一句“筱宣,是你吗?”而且最要命的是还抓住了人家的手,意识到自己有多白痴之后立马放手,还好她没有生气,不愧是有教养的小姐,唇似三月桃花,轻启唇瓣,微笑着道“我的名字叫萧宣,不是筱宣,你似乎认错人了。”“额,在下失礼了,请原谅。”萧宣摇摇手示意没事,然后转身面对李少,正色道:“你这人太过分,此乃皇土,居然敢称是你的地方,真大胆,就让本公子给你点教训。”
李少恨得牙痒痒,“动手,看这人还敢不敢管闲事。”李少的四名手下已经抽出刀子向他们走来,挥舞着大刀,可没几下就被萧公子带着的两名侍卫打得趴倒在地。
萧公子举起一把刀阻挡准备逃走的李少,“来,给这位公子道歉,你撕坏人家画卷。”“对不起,对不起,这里的银子陪你。”他一溜烟就逃走不见人了,还没等毓轩说一句不要紧那人就跑了。
“多谢公子相救。”毓轩向她作揖,态度诚恳认真。“小事一桩,我就交你这个朋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你画的画很漂亮,你可以卖给我一幅画吗?或者帮我画一幅画。”
“我叫凌毓轩,公子叫我毓轩就可以了,没问题,我这边还有几幅画,你看看是否合你的心意,有的话我送给你,当作是报答你这次救命之恩,请笑纳。”毓轩在乱七八糟的摊子里找出几幅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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