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君竹起的名字。”
不愧是崔魏的少主,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已经查清楚白泽的身份。
南门钦挑起眉毛,淡淡道:“很好听。”
崔翊勾起唇角笑了笑,仍然等着南门钦的回答。
“他练过龙髓功,被人在龙蜕之日重伤,所以记忆混乱,我用天香豆蔻压制了他的记忆,十年之内应该不会想起来。”南门钦淡淡答道。
崔翊得到想要的答案了,道了声谢,将崔魏送来的年礼单子奉上。
南门钦单手接了过来,他手腕很细,肤色是病态的苍白,垂下眼睛的时候,给人一种优柔寡断的错觉。
崔翊静静地站在他旁边,忽然转过脸去,看了一眼正坐在椅子上吃着点心的无忧,无忧穿着他最喜欢的红衣,盘在椅子上,抓着一把点心。杀手的直觉让他敏锐地察觉到崔翊的目光,转过脸朝崔翊露出一个灿烂笑容。
崔翊小的时候,作为崔魏少主的候选人,受到的训练是很残酷的。那时候所有的人都告诉他,他之所以吃这样的苦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能做崔魏门主,横行江湖,叱咤风云。
然而这一瞬间,崔翊忽然明白,也许以前他吃的那些苦头,只为了今天,他能够站在这里,看着那个对自己笑得如此灿烂的少年,并且拥有保护这个少年的力量。
“如果有一天他恢复了记忆,你会怎样做?”
说话的是南门钦,心机深重的王爷手上仍然拿着年礼单子,半眯着细长眼睛,看着崔翊。
崔翊勾唇,笑道:“如果他愿意,不管他想干什么,我都陪他一起。”
“如果他不愿意呢?”南门钦几乎是有点促狭的追问。
“我会让他愿意的。”
因为是荆棘丛中长大的崔魏少主,因为性情凉薄,对什么都兴致不高,所以一旦遇到想要的东西,更会紧紧地抓在手里,就算用尽所有卑鄙手段,也绝不会放手。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喜欢
番外:喜欢
大当家和乾少在十二月的第一天赶回了雷虎门。
因为不方便在外面过年的关系——而且雷五和雷大的矛盾也解除了,所以雷虎门的一大帮子人,就带着江南的一整船的江南特产回了雷虎门。
他们沿着古运河,一直走水路到衍州,在衍州上岸,改旱路,回雷虎门。
上岸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到处都是雪,他们在衍州选了一家客栈住下,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虽然客栈里十分空旷,但是雷虎门的一行人还是只选了三间客房,其中,乾少和大当家同住一间,雷五和雷大同住一间,同行的“古玩铺子老板”雷秦一个人住一间。客栈老板满头雾水——看这帮人穿得也挺华贵,为什么要这样省钱呢?
大当家在乾少找雷五说话的时间里,迅速地跑到客栈后院的水井边,打了一桶水,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他在那里遇到了和他目的相同的雷大,后者身为少林的俗家弟子,提起一口气,大吼一声,将一桶又一桶冷水当头淋下,如此气魄,让躲在一旁偷偷看着的大当家很是汗颜。
在雷大走后,大当家偷偷洗了个澡,又偷偷溜回了客栈房间。
乾少进门的时候,他已经缩在床上瑟瑟发抖了。
乾少慢条斯理地用客栈小厮送来的温水洗了脸,又泡了脚,然后,坐在了床上。
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大当家缩在被子里,竭力地板着一张脸,但是跟着他一起发抖的床已经出卖了他。
乾少勾唇,露出一个笑容:“大哥,我有这么可怕吗?”
“没没没……没有。”
乾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的手伸进被子里,碰到了大当家像冰一样凉的手臂。
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聪明如他,短时间内已经想出了前因后果。
“大哥因为今晚要和我一起睡,所以去洗了冷水澡?”乾少面色不善地问。
大当家为了显示自己在听,艰难地坐了起来,仍然缩在被子里,把自己裹成一个团子,一脸严肃地点头。
乾少脸上的表情顿时复杂了起来。他抬起手,大当家以为他要动手,往后一缩,但,还是被抱住了!
大当家有点茫然地任由他抱着,还没弄清楚是什么情况。
“对不起。”
抱着他的青年这样说着。
“是我忘了告诉大哥,不洗澡也没关系。”
风尘仆仆也没关系,总是胡思乱想也没关系,板着脸也没关系,手上有茧子也没关系,不懂得诗词也没关系,喜欢看三千钱一本的戏本并且把上面的故事奉为榜样也没关系,揣着几百两银子逛集市、老是喜欢清点自己藏在床底下的东西而且越清点越自卑,也没关系,喜欢搜集奇怪的东西、被人撞破了还恼羞成怒,还是没关系……
因为我喜欢你,喜欢这样的你,所以只要是你,统统都没关系。
-
“大哥,你知道你从江南带来的那个抱枕去哪了吗?”
“……”茫然。
“被我偷走了,现在还藏在我在城东的宅子里。”
“大哥,你又知道你最开始用的那把剑去哪了吗?”
“……”
“也被我偷走了,藏在我在城东的宅子里。”
“……”
“大哥,你还知道当初那个缠着你的神威镖局的大小姐去哪了吗?也在……”
板着棺材脸的青年顿时炸毛,霍然起身,一脸愤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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