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十来分钟都不见一个看得顺眼的帖子,没办法,程显只好点开收藏夹,把多少年前收藏的老帖子翻出来,一个一个带了点儿记忆地边看边回味。其中他最喜欢的一个帖子,是一个男孩子讲述自己的身世、暗恋和一段不愉快的恋爱。
说起来都是司空见惯的情节:离异的家庭、贫穷的出身、胆怯懦弱的性格、渴望被人爱护的心事。男孩子上学时暗恋过直人,对方一句问候的话就能让他高兴好几天;辍学后四处辗转打工,虽说能吃苦,可也攒不下多少钱;期间他交往了一个男友,几句话、几个关怀的举动就叫他坠入了情网,对对方掏心掏肺地好。可对方是一个情场老手,跟他发生了关系后不久便腻了,出去劈腿打野食,且不大避讳他。一来二去,两人走到分手的边缘。男孩子伤心无已,对方倒是经惯了,还劝他说:“大家都是这样,这年头直人之间都没几个真心长久的,何况我们!”言下之意,是男孩子自己少见多怪,抱着用情专一的老古董在这皮肉买卖的市场上能讨得了什么好!
“可是,如果不对一份长久不变的爱情抱有希望,如果不对这样一种感情具有信心,那我还能靠什么在这世界上撑下去呢?”男孩子在帖子最后这样说,“我每天劳累地工作,回到出租屋后孤孤单单地做饭、洗碗,有时望着封闭窗户外面的护栏,能一看看上好久。护栏外面是天空,有时蓝,有时灰,有时有鸟儿飞过。望着那样的天空,我常想什么时候我可以不再是一个人,什么时候我可以跟我的他一起做饭、洗碗、亲热,然后我们两个拥抱着一起看那天空。到那个时候,无论外面是下雨还是晴天,是白天还是黑夜,对我都不会有什么影响了。无论这个世界是好是坏,是善是恶,也都不会再影响到我。不再是一个人,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得重要啊!……”
帖子差不多就停在了这里,此后那个男孩子就没有再更新过。点击查看男孩子的注册资料,显示写完那个帖子后没多久,他就没再登录那个帐号了。
看着那个距今已经十分遥远的最后的登陆时间,程显不禁感到一分伤感。他喜欢这个帖子,喜欢写下这个帖子的男孩子。想象中,这样一个男孩子当是他最中意的那种,善良、单纯、乖巧、对这个世界总是一副怯怯的样子。就好像是街头巷尾的小流浪狗,到处躲避着人的腿脚和车轮,挣扎求生。而他这只兽专爱找这样的小流浪狗。他很想找到这样一只小流浪狗,把他带回家,好好养起来。这些小流浪狗理应受到善待,而他自己又能从善待小流浪狗中得到幸福和满足。一只粗野的兽,爱护着一只伶仃的小流浪狗,再大的风雨他都会替他挡着。他们会相处的很好很好。
三十九、
程显很是惋惜地对着手机屏发呆,他无数次想象这个男孩子长什么模样,如今又在哪里,在做些什么。这样一种类似于惆怅的情绪持续了很长时间,以至于他再翻看其他帖子时再也集中不了精神,看上几行就开始走神,脑海里模模糊糊地出现某个男孩子的身影。如此心不在焉地对着手机发愣,看不上多久就昏沉沉地睁不动眼皮。
程显手里依旧抓着手机,正半睡不睡地,手里的机子蓦地呜呜震动。他没有理会。机子震了老半天,仍是不停,像是不给个结果不罢休。程显撩眼皮去看,正见“杨淮放”三个字显示在屏幕上。他一抬手,正要关机,恰好外边又笃笃地响起了敲门声。他看看面前的手机,又望一望那扇门。
程显皱着眉走过去,觑在猫眼上瞄——可不是那个胖子在那儿边打电话边打门么!他捂嘴打个哈欠,猛一下拉开门,让在一边,“进来吧!”
杨淮放穿了一身火红色的羽绒服,好像一团肥壮的火焰。猛见到程显,他脸上的表情一时来不及归置,欲笑不笑,欲惊喜不惊喜地。好在他反应够快,抬腿进门,先在原地转上半圈。“我找到了你叔叔那里,你叔叔说你住这里……楼下前台的小姑娘也没经验,一问就问到了你的房号。唉,说到底还是你太惹眼!这么个头发胡须乱戳,见人也没个笑脸的,穿衣打扮更是停留在上个世纪的品味,谁都对你印象深刻……”
杨胖子脱了羽绒服,坐在椅子上,眼珠跟着程显转。
程显照旧在床上坐下,床头柜上一瓶咸水花生,旋开盖子,抓上一把,一颗一颗地送到齿间,“找我有事?”他手臂一挥,指着对面的饮用水,意思是要喝水自取。
杨淮放当然不会跟他客气,他用纸杯兑了水,喝一口看程显一眼,“回来了怎么也不到新世界来看看,我们还能害你不成?”
程显有一会儿不说话,嘴里慢慢地咀嚼花生,“那里是岳建益的地盘,你们适合在那儿混,我不适合。”
杨淮放手一摆,“哪儿不适合?明明是你自己不乐意屈就……其实岳将军挺看重你的,要不然能放心把骏骏交给你照顾?……”说到这儿音调拐了弯,他冲程显暧昧地笑笑。
程显不为所动,指间拈着水润润的花生,问他:“骏骏回来后怎么样?还有人给他发恐吓信么?”
“这也是我弄不明白的地方,我来也是想要问你,”杨淮放放下杯子,身子向前探,“这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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