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崇信为了炼药,正在对李明甫提供给他的药材进行在加工。忘了介绍,药店老人的名字叫李明甫。
李明甫提供的药材都比较粗,在加热中容易受热不均,所以,炼药师通常都更愿意先对这些树根、树叶、矿石、香料进行细化研磨。
而李明甫本人正在对一位胖胖的阔太太极力地推荐着他的养颜丹和减肥茶。崇信感觉李明甫的口才很好,而且这位阔太太正好是那种容易被打动的顾客。有人说,女人和人的嘴巴的生意是最好做的。就今天的这单生意最后的结果而言,这句话说的确实是对的。
李明甫笑容满面地送走了阔太太,又以一种炫耀的神情看着一旁辛苦研磨的崇信。
李明甫说:怎么样?轻轻松松300颗养颜丹和50包减肥茶的生意做成了,年轻人,学着点。光有本事,人是做不成大生意的。真正的生意人不但要会做,而且要会说。要能够发现顾客的需求,像这位顾客,她刚进来的时候本来是来看牙疼的。牙疼,我们治不了。但是,通过了解顾客的病情,我把养颜丹和减肥茶卖出去了,怎么样?我这一把年纪,没白活吧?
“您真是什么话?”崇信说:“要是没有您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您可得多教教我。”
听了这话,李明甫更加得意了。
不过,这并不是崇信的真心话,或者说,不是全部的真心话。
崇信想说的其实是:如果是我的话,估计根本不会想到去卖养颜丹和减肥茶。我只会想到推荐清火茶给顾客,因为她的牙痛,是上火引起的。但是这样,只需要喝10天的清火茶就够了,每天只喝一包。
而且崇信也不会去学怎么让顾客多买东西,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比较简单的人,而现在,他随善多罗学习过后,明白了**越低,得到的越多的道理。他反而不会刻意地追求什么。
如果是他来做这笔生意,他甚至可能会将这10包清火茶直接送给阔太太。他会先做口碑,积累人气。让自己的名声口口相传,然后,会有更多的顾客主动找上门来。他相信这样自己的生意可以做得更大,钱赚的更多。甚至不用刻意地去推销什么。
但他没有这样做,除了怕李明甫根本无法理解他的做法之外,他根本也不在乎这些。这一点点财富,也许对他来说,已经很多了。一个修道人内心渴望追求的,可能永远都不会是这些。起码,他不会因为自己而去刻意追求。
不过,他倒是在考虑,将自己的生意经用可行的方式告知李明甫。但或许,李明甫很难接受。
老子在《道德经》中写道: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句话,很多人都赞叹有道理。但真正懂得,能够做到的,世间又有几人?尤其是商人,在什么都没得到之前,先要给。这种境界,是很多人想不通的。但却,就是真实有效的道理。
就在这时,街面上忽然异于往常地热闹起来。
崇信注意到了。李明甫也注意到了。李明甫说:诶,有热闹看了,去看看。
李明甫首先走了过去,走到药店门口,朝外看,然后惊喜地冲崇信说:快来!难得,是帝国剑士团成员的仪仗队!难得,你也来,快来见见世面。很难得一见的!
崇信对寻常的热闹倒是不感兴趣,但是帝国剑士团五个字,倒还真的打动了他。
就算崇信来自南方小界,他也知道玉华国的帝国剑士团集合了整个帝**队最强的大剑士。崇信过去很难想想“最强”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崇信知道,玉华国的军队里有着无数强者,那么多的军官、将校,其中有多少剑仙、魔法师、炼金术师、天赋血脉极强的超能力者甚至是强大的兽人,而其中屹立在最顶端的强者就是帝国剑士团成员,被当今皇帝亲自加封“帝国大剑士”的称号。
崇信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帝国大剑士,没想到可以在灿州界这样的大界可以见到。
崇信快步来到药店门口,只见身披银色铠甲的步兵手持盾牌和长矛在两侧翼护着中间的骑兵队列。
骑兵也穿着银色铠甲,连马都有专门的银色护甲。场面看起来拉风极了。在队伍的最前面,被两侧将官翼护的骑手,也同样身披银色铠甲,他的剑挂在马背上,从远处看只能看到剑的把手。
他,没有戴头盔,头盔也挂在马背上。他的头发是金色的,样子却是东方人的长相。最与众不同的是,他的一双眼睛永远都是炯炯有神地看着前方,和他相比,其他人都被比的像是差了几分精神。只是,这个人的身形不高,看样貌像是一个少年。
就算崇信阅历不算高,他也不会认为这名帝国大剑士会是一个少年,因为那可是帝**人的最强啊!传说中,一名帝国大剑士的战力足以媲美玉华国周边一些弱国一国的战力。五名帝国大剑士同时集结,就足以令玉华国的任何一个邻国不敢轻易咳唾。而帝国剑士团自从成立以来,虽有一些大剑士退出,有新的强者加入,但数量始终保持着十人。能够成为帝**队中最强的十人,其武力值、军事谋略以及阅历,都不可能是任何一名少年可以达到的。
哪怕,是历史上闻名的任何一位少年天才。
李明甫说:这是陈世辛大人。目前帝国最年轻的剑士团成员,我在卖的画册上看到过,上面说,他今年只有33岁!真是十足的天才。
崇信点点头,33岁,在这样的位置上,这也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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