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换她盯着那个人看了,那人穿一件深灰色西装,像是刚刚工作完,他的身材比例极好,说是媲美男模也不为过,至于脸......因为距离隔得有点远,她看不太清,但是应该是东方面孔,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老乡了,景诺心里想。
“景,你在看什么?”奥斯汀·切斯特顿和安迪·查尔斯,两个和景诺玩的比较好的同学,正在虚心听讲,却发现老师已然走神,所有注意力都跑到街对面去了。
“哦,抱歉”景诺回过神,冲好友说了声抱歉,原来她光顾着研究对面的人,把自己身边的伙伴给忘记了。
正说着话,车就来了,她也就忘了刚刚的事,坐上车直奔ktv。
本来是奔着欣赏英文歌曲的心态去的,可是等到了ktv,她才发现,她把一切都想得太天真了。
同学们的歌唱水平都特别高,高到......嗯......能用 lover的调唱的歌词。
难道老师分组是按唱歌难听来当做划分依据的?景诺纳闷的想。
和其他人一比,景诺本来很一般的唱功立马就鹤立鸡群了,并且在跑调大军的吹捧下,她的自信心空前膨胀,甚至都开始考虑要不要回去发张唱片,从演艺界转到歌唱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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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ktv回去已经很晚了,这个时间,史密斯夫妇老都已经睡了,景诺轻手轻脚的开门,也没再打开玄关的灯,换了拖鞋直接拎着包摸索着走上木质楼梯,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住的房间是客房,里面有独立的洗手间和淋浴间,很方便,史密斯太太也很细心,里面的生活用品也很齐全,但是景诺住进来之后还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添加了不少东西:夹到的娃娃、粉色的抱枕、藤编的杂物筐,罩着蕾丝的床头灯等等。
总之,经过她的装饰,原本中规中矩的卧室彻底变成梦幻的儿童房。
景诺有一个少女梦,她酷爱一切粉色的东西,她在帝都住的公寓就被她布置的像公主房一样,这点常被朋友们吐槽,几乎每一个第一次进她家门的人都会先是一愣,然后问她:“呃.....你家有孩子?”
景诺:“......”????难道没有人觉得住在这种冒着粉色泡泡的房间里很有安全感吗?
唉,品味独到的人啊.....总是寂寞的.......
因为下午没课,所以中午放学后景诺顺便去超市,买了些水果和菜,她拎着大包小袋不方便拿钥匙,只好艰难的抬起沉重的手,按了按门铃,等了十几秒后,门开了。
“嗨......”景诺抬起头刚要打招呼,刚要说出的话却堵在口中,原来开门的人不是史密斯夫妇,而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
但是......这个男人怎么好像有点眼熟?
对面的男人却没有景诺的惊讶,好像认识她一样,冲她微微一笑,很自然的接过了她手中的大包小包,然后便向屋里走去。
一脸懵逼的景诺跟在他后面。
这个人到底在哪里见过,怎么这么眼熟......景诺纳闷。
“景,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坐上饭桌,史密斯太太热情的向景诺介绍男人,“这是顾言琛,我们以前教过的学生,你们还是老乡呢!”
“你好,我叫景诺。”景诺冲男人微笑颔首。
两人都从座位上起身握手,景诺一边说着一边借机盯着男人的脸猛瞧,看看能不能回忆起一些东西。
啊......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前两天聚餐时在马路上看见的那个男人嘛!
冥思苦想了许久,终于弄清楚了熟悉感的来源,景诺仿佛醍醐灌顶,异常激动的握住男人的手,突然大声地说:“我记得你!”
顾言琛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她毫无察觉,继续用看穿一切的语气说道:“我前两天在马路上见过你!”
“......”
男人脸上的紧张消失了。
“你不记得我?”景诺继续问。
......认真想了几秒后,顾言琛摇摇头,“不好意思。”话里带着一丝诚恳的歉意。
就好像是,虽然不记得你不是我的错但我还是要像你表示一下我的抱歉,看我多么体贴呀。
看着男人真诚地眼神,景诺再也生不起怀疑的心思,心想:可能是我那天眼花看错了吧,其实他并没有看我?
人的想法一旦产生,不管这个想法是真是假,记忆都会自动的开始模糊去支持那个猜测,不一会,景诺就接受了自己眼花的这个想法。
但是......总觉得好像错过了些什么啊......
思索半天无果,她又不是个爱动脑子的人,最后果断放弃,投身到与食物奋斗的伟大事业当中去了。
一本正经的说着瞎话的顾言琛,却悄悄松了一口气。
那天晚上的乌龙事件,天知、地知、我知,嗯,就这样。
景诺和顾言琛是当局者,二人心中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盘算,可是在旁观者史密斯夫妇的眼里,却成了眉来眼去----
史密斯太太悄悄冲史密斯先生挤了挤眼睛----嘿,瞧见没?
史密斯先生秒懂,轻咳两声----咳,看见了。
拿起叉子叉了一块牛排----有戏?
不着痕迹的摸摸耳朵----我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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