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衣服,他刚走几步,我便匆忙的站起身,一直偷偷地跟在他后面。看着他走到会堂门口,犹豫了一下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也许他早就感觉到我一直在他身后跟着他吧。他看了看我对我说“我已经到了,要一起进吗?”他当时脸上的笑容好极了,一下抹灭了我所有的尴尬,我急忙笑着对他摇摇头,随后就站在那里看着他推开会堂的大门走了进去。
其实我也说不出当初为何会跟在他后面,如果没有跟着他,我就不会在后来的采访中一眼就认出他,不会知道他的故事,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他的模样就刻在我的血液里,川流不息,奔涌澎湃。
☆、第三章
2008年我大四,到一家叫尚品的杂志社实习,我跟着一个比较资深的记者,她叫于小玫,大家都叫她玫姐。我当时整天跟着她到处去做采访。每天都要跑许多地方,玫姐每次工作起来,就会把什么都忘了。她去过许多地方,有几篇游记写的特别好。我们杂志社的许多事情都是玫姐说了算。
有一次我们杂志社要做一期魅力男人的版面,大家找了许多模特和明星,玫姐都不太满意。最后,玫姐拨通了一个电话。
采访的时候,玫姐让我和一个摄影师跟着。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我当时的惊讶。因为坐在玫姐旁边的人,正是任记北,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了,我与他当时只有一面之缘,可我还是一下就认出他了。他一直在笑,很和善的笑,一点都不摆架子,那时的他与我在a大见到的他有些不一样,没有了憔悴。就是在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他和玫姐是老朋友了。玫姐采访他时,他说的很坦诚,他说话时有时还很幽默,像极了在讲别人的故事。
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玫姐选他做这期杂志真的选的很好。在听了他的故事后,我更多的是诧异。任记北的助理和我站在一起,我甚至可以从他助理的眼中看到钦佩和尊敬。
我不能想象他是怎样走到的今天,自己是怎样撑过无数的辗转反侧和坎坷风浪,但如今却只能看到他的平静,宛如一阵清风吹皱了满湖碧水,只有淡淡的几圈涟漪。他的经历也真的触动到了我。我也明白为什么玫姐会几番周折找到任记北来做采访。
他十八岁就来了北京,他的资料上写了他当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了a大。他说他的家乡时,表情特别的温和。他的出生在一个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头有一条清河环绕着整个村子,所以有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清河村。
他说他们村子的条件不好,大家都以种田为生,没有多少人有知识,大学生也只在他们那代人中出了几个,可就在那区区几人中他便成了全村的骄傲。
村里的人都没有料到,当年任正和家常常在田里打滚的混小子会有今天。
采访只有半个小时,很快就结束了,期间我听到玫姐问他有关对婚姻和爱情的问题时,我分明看到了他有那么一瞬间其实还是有些无措的。
任记北起身走时和我们都握了手,说了辛苦了。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任记北三十岁。
我出生在一个三线的小城市里,父母都是普通的人,我是从上大学后才离开了家,来了北京。曾经义无反顾的说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可如今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拼命想它,想它的气息和脉络。大三那年的一天晚上我竟然会因为想吃我妈做的番茄炒蛋而哭了一整晚。
那时候才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好都不及我妈的一个笑,人只有在难过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过的有多么狼狈,我就是。有种叫骨气的东西不允许我自己半途而废,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我不想看到自己的矫情和软弱。我想任记北可能会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们都属于那种单枪匹马为自己而战的人,尽管头破血流也要奋不顾身,满腔热血最终肝脑涂地。
☆、我叹气是因为我过得不够好
玫姐对我很好,毕业之后就让我留在了那间杂志社。那些年玫姐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玫姐对我说一个记者的案子被毙的多少,要看他不要脸的程度有多深,时间长了,便会被这个职业所感染,要发现的东西太多,要知道的东西太多,需要不停的学习和积累。
那时的玫姐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儿子叫东东,非常可爱,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转来转去,长得和玫姐像极了。玫姐的丈夫是个律师,有时会去出差不经常在家,而玫姐的工作总是很忙,找了好多阿姨照顾都不行,后来玫姐干脆让东东的爷爷奶奶把东东带去美国照顾。有些时候我会有些感觉,其实玫姐没有她表面的那种坚韧。也许,她也会在深夜里难过、孤独。会被黑夜层层包围,然后被侵蚀的体无完肤。这有时应该会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吧,连柔弱都不能表现出来,总是强大的欲把整个世界都消灭。可我还是特别尊敬玫姐,因为她不仅是我上司,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是她信任我,给了我机会。
我与玫姐不同,我会在我脆弱的时候不说一句话,痛哭到抽搐,会喜欢一个人到痛彻心扉,我会尽我的全力去付出我的所有,甚至可以为我喜欢的去拼命。我可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既然想要就要得到,直至肝肠寸断,粉身碎骨,哪怕失去一切我都不会怕。可我有时仍然会怕、会担心、会不舍、会不安、会难过、会逃避,会自私、会假
喜欢记以至情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