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税制
(先废话一句吧:经过三十年的教育和改造,加上本来男女在汉朝分别就不大,真正中国的男女不平等,那是到了明朝才开始成形的,到了清朝才开始恶毒的,实际上,我们来看,唐宋时期的男女关系和地位是比较开明的,女性并不是完全的男人的仆役,只是外族入侵,由于是游牧民族的女奴思想影响和儒家畸形发展才导致了元以后的女性地位下降现象,到了明末刚有好转,比如柳如是这样独立女性的出现,可到了清朝就又回归了,甚至比所有以前的朝代更加恶毒。在这里,希望大家不要把汉族老祖宗想的很不得法,要知道在汉族没有遭遇大规模落后文明掌权以前,经过春秋和秦的开化思想后,女性地位是不错的,而且本身的新女性和女权主义差距太大了,所以,大家不要想偏了,我对“新女性”的见解就是坚强、独立、勇敢、爱国、爱家,有知识,有文化修养,勤俭持家之类的,没有完全的男女平等,而且一切思想就源自社会需求,现在需要女工就必须提倡新女性,我认为现在“男女平等”运动的起源不是女权主义,而是资本主义实际资产拥有者对劳动力需求范围增加导致的新运动,和解放农奴运动的本质是一样的,本书也持有该观点,为了商社进一步得到劳动力,提倡新女性也是正常的就在刘协为竞技总局和文艺总局的成立而到处奔波时,蒋琬也召集了治略府相关人员参与新税收制度地制定。和得到刘协大力支持,负责帝国中央治略府组织结构和新机构调整的诸葛瑾不同,由于被刘协这位大汉帝国皇帝斥责为代表商社和农场主新兴阶级代言人,蒋琬内心中多少有些忧虑。
虽然治略府三公的任聘已经不再是刘协说了算,但刘协做为大汉帝国皇帝。对三大治略公仍然拥有一票否决制,蒋琬能否再次出任三治略公还是未知数,甚至一旦让刘协不满意,他在统计署提交非常不利于蒋琬的数据报表后。仍然可以一次性不通过国民院同意就免掉三治略公中的任何一人,由此可见,蒋琬地担心并不是没有缘由的。
“公琰,朕不想再和你争辩,你要想推广银元税制,就必须同时附带所得税,没有这个附带,朕不会同意该税制,如果帝国经济因为旧税制出现任何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一切首要责任还是由你承担。”
刘协数月前说过的话。仍然时时在蒋琬耳边响起,在和各部尚书和商社主要代表进行沟通后,蒋琬提交了新税收制度的草稿,并随着刘协掀起第三次帝国内部大治地浪潮,他将新的税收制度定名为《大汉帝国新银税制》,将帝国内的税收定位成四个部分:商业贸易税、工业产值税、农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商业贸易税是针对商社贸易行为制定的税收方法,纳税对象包括帝国内各州各省范围内商社、私人和非大汉帝国国民在大汉帝国境界内从事贸易行为的人或任何组织,贸易税基本征收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二,国商社、民商社、私商社等同税率。积极参与国家行为,或者将利润转化到生产再投资的商社将获得十分之一的反税率。
工业产值税则依靠制造商社、生产型商社及商社运营行为中的生产制造行为产生的商品,依据销售额减去成本所得到增值利润进行界定,这种工业产值税依然维持利润所得进行计算,是对制造业的一种强有力地扶持,税率定为百分之十六。
个人所得税则将年收入超过三百银元以上的大汉帝国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定为纳税人,纳税方式为年收入减去三百银元乘以百分之十五。个人所得税中,遗产承继和其他非正常劳动生产所得财产的纳税方式为所得财物乘以百分之二十。
农业税则是针对整个大农业范围综合制定的税收政策,农耕种植业为定亩税。水田为每两亩每年纳一银元,旱田为每三亩纳一银元,不分田好田坏,这个制定策略是鼓励人们放弃不适合耕种的田地,转而将不适合耕种的田地回归渔林牧三业。渔业养殖业同样为定亩税,每亩纳银零点七银元。。。畜牧业采取按人征税。凡十八岁以上者,每年纳银五元。
刘协得到蒋琬《大汉帝国新银税制》的草稿后。又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具体的条款则自己拟定,关税收取采用进口税为百分之二十,出口关税为百分之十,消费税将单件物品除住房外,消费超过百银元者,每过十银元加收一银元消费税。
刘协希望通过关税刺激出口,抑制进口,并通过消费税抑制奢侈品消费,虽然大汉帝国需要消费,但却不需要奢侈品消费。
《大汉帝国新银税制》定型后,从最初简单地商农两税制,转变到商业贸易税、工业产值税、农业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和个人消费税六个税收支柱,这份新税法的实施后,大汉帝国的税收将比以往增加两倍左右,从四亿银元提升到八亿银元,农业税收所得比往年将下降三成左右,主要增幅是商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消费税三个部分。
《大汉帝国新银税制》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帝国对内部贫富协调的主要手段,也是对商社行为中轻工重贸行为的打击,逼迫商社将资金回归生产当中去,对文化、竞技产业实行半税制,鼓励文化和竞技产业的发展。
压制了近年来越来越严重的奢侈品消费现象,逼迫大汉帝国富人和新兴阶层将消费点集中回归到文化和竞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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