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的,一道年轻的带着活力的声音出现——“hey,墨翟,你好!”
莫轻歌转头看向旁边的那位乘客,这位乘客自莫轻歌上飞机的时候就已经睡在这里了。身上搭了一件外套,还戴着眼套。眼套把大半张脸都给遮住了,再加之莫轻歌现在心情可以说上是颇为复杂,一时间竟然没有认出这人。
那人见莫轻歌看了他一眼之后,就没有什么动作了。于是以为莫轻歌认不出自己,他露出笑容——这笑容,竟有一种君子端方,温润如玉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但莫轻歌还是确定刚才自己并不是错觉。若是这种笑容出现在唐天王的身上,恐怕他不会觉得很正常。可这笑容,竟出现在他的脸上,再结合着上次对他的分析,莫轻歌就觉得十分奇怪了。
“好吧,请允许我再介绍一次,我叫方华。”方华伸出手笑着,“莫大明星,可别又忘了啊。”
“我怎么可能忘记方少呢?”莫轻歌握上了那只手。心里疑窦顿起,记得几个月前,方华身上的那种矛盾感很重,沉稳儒雅与浮躁都在他身上有着一定的体现。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种矛盾就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他似乎将这两种迥乎不同的特质给融合在了一起。
“方少是要去米国游玩吗?”莫轻歌先掌握了话题的主动权。在见到方华的一刹那,他想起了从原始森林出来之后和龙傲天的对话。关于那个黑客,以及关于莫名其妙的感情。那种熟悉感再一次地出现。
似乎自方华出现之后,自己的心情就舒缓了不少,就特别想和这个人呆在一起……但事实上这种感觉,出现在莫轻歌身上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就像上次关于他那么久才发现许铮然对他的感情,莫轻歌可不会这么迟钝!
再加之得以证实方华就是那个黑客,龙傲天又莫名其妙地降低,属于自己对许铮然感情的感知力。这一切不得不让莫轻歌怀疑——龙傲天是不是也将自己对方华的好感度升高了?或者,不止这些……
莫轻歌潜意识里不想继续往下思考。
也许是莫轻歌的伪装得太好,方华并没有发现莫轻歌的不对劲儿。“想去百老汇去看看。”方华笑得狡黠,“没准儿能在那里找到不错的灵感。”
“灵感?百老汇?”莫轻歌一头雾水,但根据常识,他还是抓住了几个关键词,“歌舞剧?你喜欢音乐?”
“怎么?我去不得?”方华反问莫轻歌,“那你去米国总不会也是准备去看歌剧吧?”
“当然不是。”莫轻歌笑着说,“只是想要放松放松心情而已。”
“别在意那么多,你已经很不错了。”方华被莫轻歌棱模两可的话给误导了,以为莫轻歌是在意赌约的事情。
“我当然不错!”莫轻歌上扬眉,“不过方少莫不也是我的粉丝?”
“……”
“不然,你怎么对我的事情这么清楚呢!方少,等下我会给你一张珍藏版签名的。”
“……”
人类用十几万年从狩猎时代走到农业时代;用几千年又从农业时代走入工业时代;紧接着,又用一两百年从工业时代步入了原子时代;现在,又仅仅用了几十年的功夫,就从原子时代跨入了信息时代。
飞机,是在1903年由米国的莱特兄弟所发明。到现在,已经有了两百年的时间。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飞机的技术,无论是在飞行速度还是安全性能方面,都是一直在不断改进。
人类文明都是在加速前行的,并且这个速度快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而属于人类文明产物之一的飞机的变化,自然也是日新月异。
然后,这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结论是——很快,莫轻歌和方华成功地到达了大洋彼岸。_(:з」∠)_
纽约虽然不是米国的首都,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首都兼第一大城市兼世界金融中心兼……的大苹果,其繁荣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登记好了酒店之后,两人就决定趁着现在天没黑商店没打烊,出去逛一逛。
莫轻歌对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可谓是熟悉无比。小时候曾在这里到处跑。卖报纸,擦皮鞋,洗盘子……他都干过。再大一点儿,十分聪明的他积攒了一些本钱之后,就开始买一些小东西小玩具了。
可以这样说,莫轻歌七岁的时候,就差不多成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了。到莫轻歌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达到了很多人五十岁都达不到的成就。
作为一个合格的导游,莫轻歌带着方华去了附近一些很值得一去的地方。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莫轻歌的步伐微顿。从这个巷口走过去,向右走五百米,在向西北行走六百米,穿过有些肮脏的街道,就到了莫轻歌从小长大的地方。那里,是平民窟。一个被这座繁华的城市所遗忘的地方。
贫穷,肮脏,疾病;谩骂,粗鲁,拳头。
被驱逐,被追赶。蓦地,想起了他赚来的第一笔钱,是通过捡垃圾得来的。不过却是不敢让母亲知道。母亲疼他,不想让他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赚钱。
记得又一次,捡垃圾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生了锈的铁给划破皮肤,划了一道很深很深的口子。那一次他差点儿死去,原以为没什么事情,但没想到最后,小腿的那一块儿完全肿了起来,已经化了脓,紧接着就是全身发高烧。
不敢告诉母亲,一个人窝在黑暗的角落里,咬紧了牙,独自承受着痛苦。
自己将皮肤割破,让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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