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风冷,但她还是慢慢的走,在两条街外找到了老婆子的家,她放下了布和钱,然后又慢慢的走了回去。
半路上,她看见有人卖冰糖葫芦。她怀了孩子也没反应,不馋酸也不馋辣,但是今天这人的冰糖葫芦实在是做得好,鲜红锃亮,表面还撒了白芝麻。于是她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串。卖糖葫芦的小贩子还以为她是个半大丫头,逗孩子似的从顶上取下一串递给她:“姑娘,给你一串最大的!”
希灵笑了一下,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小口,然而糖葫芦冻硬了,她没咬动,只在上面留下一点小白牙印。后方这时响起了汽车喇叭,她连忙退到了路边。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开了过去——刚开过去,后一辆汽车却是忽然停了。车窗打开来,一张白脸伸了出来,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希灵,同时发出疑问:“是你吧?”
希灵也是一愣:“东哥?”
叶东卿没变模样,只是头发剃得更短了,看着越发英姿飒爽。一脸疑惑的盯着希灵,好奇战胜了前嫌,她又问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白子灏呢?”
希灵攥着糖葫芦,告诉她道:“我和白子灏早就分开了,我后来又找了个男人,我是跟他来奉天的。”
“你又找了一个?”
希灵一点头:“嗯。”
叶东卿审视着希灵的头发和衣裳:“你……你又找了个什么人啊?”
希灵惨笑了一下:“他死啦。”
叶东卿似乎是闲极了,在她的眼中,此刻的希灵也是惨极了,对待这么惨的一个小女人,她发作了男子气概,就没法再记恨她了。
两辆汽车都是她的,汽车里除了汽车夫和她之外,就是莺莺燕燕。她自居为男子,想要消遣的时候,当然是要找女子。
让两辆汽车把女子们运送回家,她就近找了家馆子,领着希灵进去要了个雅间。随便点了几样热汤热菜,她打发走了伙计,开始饶有兴味的打听天津情形。听说容秀嫁了白子灏,她很惋惜:“哟,挺好个姑娘,怎么就跟他了?”
等到得知希灵的“男人”,就是陆克渊,她越发吃了一惊:“他?你跟他?”
希灵无视了她的一切惊讶,看到热汤上了来,她便起身给自己盛了一小碗,吹着气慢慢喝。糖葫芦太硬,被她在进馆子前扔掉了。
叶东卿意犹未尽,继续问她:“你说你又怀上了?”
希灵一点头,然后抬眼看着她答道:“你不会又想要我的孩子吧?这孩子和白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了也没用。”
叶东卿哑然失笑:“我和白家也没关系了,我还要他的孩子干什么?只是没看出来,你还挺能生。”
希灵面无表情的继续喝汤:“我也没想到。”
“有没有想过,将来怎么办?”
希灵出了会儿神,最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叶东卿毫无食欲,只将希灵从头到脚的又打量了一遍,末了就感慨万分。她在自家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并未感觉光阴流逝得如何快,哪知道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白家都变成那样了,希灵都变成这样了。若不是希灵这张面孔颇有特色,她坐在汽车里,绝对认不出这个裹着大棉袍穿着大棉鞋的女人,会是当初那个洋娃娃一样的摩登小妞。
希灵喝了一碗热汤,又吃了几口菜,混了个饱。看出叶东卿是没有揪着自己算旧账的意思了,她松了口气。而叶东卿看她就知道吃,毫无往昔的灵气,也有点惋惜,类似贾宝玉看见丫头嫁了人,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
第114章旧友(一)
叶东卿拥有男子汉的灵魂,最看不得楚楚可怜的小姑娘,要是这小姑娘偏还有几分姿色,那么她就更要慈悲为怀了。
希灵虽然一味的只是吃,很有沦为鱼眼睛的征兆,但叶东卿在和她分别之前,还是给了她一些钱。到底是多少钱,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平时本没有带钱的习惯,这一卷子钞票,还是她偶然从裤兜里摸出来的。
希灵把钱接了过来,抬头问她:“你不恨我啦?”
叶东卿听了这话,感觉很可笑:“你以为我一直在记恨你啊?你也配!”
她这话是不大好听,但语气和眼神都是有善意的,让希灵看出她是在开玩笑——是有这样一路人,从小被人惯坏了,说话没轻没重的不中听,但并不是故意的要骂谁。
叶东卿让希灵上了自己的汽车,以着送佛送到西的精神,把她送回了她那个小院子里。
希灵下了汽车,想请叶东卿进门坐坐,但叶东卿惦记着家里那帮莺莺燕燕,不肯赏光下凡,希灵也知道自己那个住处不是很体面,故而也就不多挽留。目送叶东卿的汽车开出了胡同之后,她转身推门进了院子,结果向前一抬头,她吓了一跳——正方的玻璃窗后面,正贴着金山的脸。
快步走进了房内,她向金山笑了一下:“金师长来啦?”
金山把双臂环抱到胸前,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我就说嘛,你年纪轻轻的,肯定守不住,这不,让我逮了个正着吧?”
希灵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你看见我坐汽车回来了?”
金山答道:“岂止是汽车?我还看见汽车里坐着个小白脸呢!”
希灵笑了:“你误会了,那人不是小白脸,她也是个姑娘。”
“你哄鬼哪?”
“不信你打听打听去,她是叶家的小姐,叫叶东卿,是
喜欢爱走薄刃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