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妮出了村子。
车程加脚程走了两三天,孩子们嚷嚷再也走不动了,闹着要回去,都快到目的地了自然不能再返回,吴小叔当爹又当妈,一路哄着她们来到了他挑运物资的山上,为自己莽撞的行为暗暗后悔。
山是处开发较早的旅游区,不少商人来这儿游玩散心兼考察,据传这树那花,这矿那石,这文化那遗址的,很具开发价值。
老吴家的三个女儿就是在这儿遇到的周泽国。周泽国只想给烧伤的侄子周遇凯找个玩伴,给周老爷子一个心理安慰。三个女娃他领走谁都行。
他最中意的还是吴思春,孩子太大了,记事且不可控因素多;孩子太小了,又太麻烦,跟周遇凯年龄相仿的吴思春是合适的人选。
在老吴家,有句俗话是“老大好,老三娇,老二是个弯弯腰”。不舍得给出能帮衬家里的老大,不舍得给出最小的,那就只有把吴思春给人了。
送养人与领养人一拍即合,各自欢喜。
挥别出生地,二妮这个小名再没人叫过,吴思春有了个新昵称——小透明。
☆、番外二
番外二
我穿着新衣服坐在车里,扭头往回看。
汽车启动,村里的孩子跟着跑了起来,我确定他们大部分人是好奇。大人们站在各自家门口,定格一般,看着汽车从眼前经过。
跑着的孩子里有几个我要好的伙伴,大喊我的名字。
车子渐远,他们终是放弃追逐。
伙伴们哭了,我也哭了。
狗蛋是最后一个停下来的,我看见他掀起衣服护住脸,肚子上我给他画的大手表露了出来。
我们闹过别扭,互相吐过口水,甚至大打出手过。但玩过家家时,我们总是扮夫妻,因为没人愿意“娶”我。狗蛋是响当当的机灵鬼,我是有名的傻二妮。他是我们这群玩伴的中心,在顾大局的英雄主义驱使下,“娶”我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我心灰意冷地想,这一走,再不会有人娶我了。
槐树后退,连带着瓦房和路边的麦秆,都一一离我远去了。
泪水烫得眼睛生疼,我偷偷拿手背抹了两把。
心里难受得要命,跟死了谁似的。
我想跳下车,不管不顾地跑回去。
说我愿意留在村里。受苦受累也愿意,我不要走……
但我不能这么做,我想我已经懂事了。
所以走之前我强忍住了哭意,以为这就是坚强。
大人们说:“瞧,这孩子缺心眼!老吴家累死累活把她拉扯大,要离开家了连哭都不会哭一声,白养她这么大!养只小猫小狗的还知道恋家嘞!”
“傻人有傻福,二妮命好。”
“命再好也不能养这样的孩子,闹心不说,落下话柄让左邻右舍笑话。就冲她这股傻劲儿,难保不会被送回来,谁愿意领养个傻子呀?”
……
听到这话,我放开了撕心裂肺地痛哭了一回。
大人又说:“看二妮哭得那样儿,好坏都分不清。这么傻,可怎么办呢?要到城里去过好日子了,不用在咱旮旯地方受穷,这是好事儿啊,还哭哟!”
“送走了也好,省得以后嫁不出去,丢人事小,耽搁家里其他人找对象事大啊。”
“谁会养她一辈子?干活不利索,偷奸耍滑,屁事不懂,净坑害老吴两口儿,瞧瞧,瞧瞧,哭起来都透着股傻劲儿。”
……
我算是知道了,无论我怎么做都是在冒傻气,和聪明搭不上一点儿边。再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我在众人心中的形象。
我只好做我自己。快乐着我的快乐,悲伤着我的悲伤。
朝着聪明的方向去努力,变着戏法儿讨别人欢心的结果就是,人们的确笑了,却是在嘲笑我的傻。
被大家这样评价、定位,即便是个孩子,也会偷偷抹眼泪。
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进步,却总是弄巧成拙。
我总想找到讨巧的办法,不管是干活还是其他什么,可没人懂我,没人认可。
似乎永远也不能得到理解。自己也默认了那无可救药的傻。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离开家。家再穷,再容不下我,纵有千万般的不好,它仍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归宿,除了家,流浪到再繁华的地方都叫漂泊。
但现实不尽如人意,我的离开,会让家里的负担轻一点,家人会好过很多,就像邻里街坊所判定的那样。
我已经是个大人了,就该像大人那样思考。
这么做或许仍然是傻的,但我觉得没做错。
在不知如何做才对时,我只要保证没做错就好了。
汽车颠簸在乡间土路上,尘土笼罩着车身,车内皮质座位的味道让我倍感不适,汽车碾过的沙土,不用手摸,我也知道是暖烘烘的绵密柔软的触感。
摸索了一阵子,我终于找到了打开车窗的办法。
“外面脏,先不要开。”座位旁边的叔叔说。
“我难受。”
“晕车了吗?我该备晕车药的。邻村有没有诊所?”他摇开车窗,掏出手帕护住口鼻,“想吐的话提前说一声”。
我没应声,挪到窗边,悄悄把手探了出去。
附到车身上的沙土确实是有温度的,我再熟悉不过的温度。
车身上有几个手掌印。
我一猜就是汽车停在我家门口时,小伙伴们印上去的。
脑袋伸出车窗,我想把自己的手掌覆上去,就像我们常玩的一样,比比谁的巴掌更大一些,或许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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