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把你压在这里给我干活好了。”路南一说,“一小时三块,抵债吧。”
就这样,沈默生的周末和平时很快有了活干,她心中憋着一口气,学习了辨别钞票的真假,用了两周,便用自己的工时抵了欠下的债。在那之后路南一问她愿不愿意看店,沈默生没有犹豫便答应下来。这成为了她第一个打工的地方,她尽心尽力的将一切做好。在一番考察后,路南一很快将店放心的交给她,自己则是在旁边的贵妃椅上看书,当起了甩手掌柜。
沈默生慢慢发现,路南一对书店不上心,应该说她对任何事情都不上心,开这样一家书店,仿佛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她身上有一种沈默生说不出来的气度,那并不是这样一个小城市会有的气质,疏离,冷漠,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她独来独往,和周围人并不过多接触,不参与八卦,不道人是非。
这种与环境截然相反的气度吸引了沈默生,她不自觉模仿起了路南一,将她视为自己的榜样。路南一有种特别的本事,当你和她相处时,你会完全忘记她的长相,独独记着她的魅力。
在拿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沈默生心中升
喜欢时间的玫瑰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