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虽然大部分都不懂中文,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但出于好奇心,都跑开去捡或者接那些红色的东西,我当然也不例外,走近一看,原来是纸折的红心,有半个手掌那么大,天空中还是不断落下,估计超过一万个!。
我捡了一个来看,原来红心上面还有字,是写着我的名字!我又捡了几个,全都一样写着:“孙晓薇”。
[看来这人很喜欢妳呀!是什么人呀,怎么没听妳说呢?]老爸一个劲地问,看来很感兴趣。我却摇头说:[不知道。]
就在这时,一批穿着整齐西服的男士分开左右列队,向我们这边走来,很有气势,后面还跟着一批乐队在吹奏。我知道这肯定又是冲着我来的,心里不禁想:[不是吧,究竟是谁呀,这么夸张!]
队列中间一人越众而出,是一名仪态幽雅的男士,手持一大束玫瑰,然而我却不认识这个人啊!
他走到我面前,把花递给我,说:[我们受一位先生委托送给妳]
[是谁叫你们送来的?]
[里面有信,请妳看看吧]
我再三追问,那人都不肯说,然后和那帮乐队离开了,我拆开花丛里的信件,里面只是简单的写着今天晚上在咖啡厅见面,却没有署名。
出于好奇心和老爸的鼓动,我决定赴约。由于对方排场宏大,我也不能失礼,选了一件黑色的吊带束腰连衣裙。在油脂较多的食物长达四年的养育下,我的比以前更大,围达到35寸,罩杯是e-cup,在连衣裙的束缚下再戴罩就显得累赘,于是仅贴上贴,连衣裙总使我的下身感到空如无物,一不做二不休,我里面索穿丁字型内裤,使得更加清爽凉快,由于连衣群半透明,内裤我也选黑色的,以免尴尬。
我依照信上所写的时间到了咖啡厅,在信上所说的台号坐下,对方却还没到。然而我一坐下,周围的乐队一齐奏乐,整个咖啡厅像是为我而设,我这才注意到,这间咖啡厅除了我,本没其他客人。
第三十四集激烈的前戏
乐队奏着浪漫的乐曲,令我陶醉其间,自从变了以后,音乐细胞也似乎多了点,换了以前的我,顶多能在卡拉ok上一展所长,要我欣赏这么高境界的音乐,也只有现在的我才能做到。
我只顾欣赏,却没注意到其中一个拉小提琴的正向我这边走近。等到他走到我面前,我抬头看他,这才认出他来,原来是阿朗!!
我这才明白,其实我也应该猜到,有本事搞那么大的排场,我认识的人除了世业集团的二公子还会有谁!
四年不见,阿朗更显英气逼人,肌更为结实,宽广的肩膀使得他穿起那套笔直的西装更显型男风度。
虽然他这个模样使我春心荡漾,但他指使手下伏击阿行他们这一卑鄙行为令我十分恼火,招呼也不打,转头要走。
阿朗连忙放下小提琴,拦住我,说:[四年不见,怎么一见面就走?]
[你连杀人的事也干得出,就已经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们也再没见面的必要!]想起阿行那痴呆的眼神,我更不愿跟阿朗多说半句。
[妳为什么对雷万行这样好?那小子比妳小好几岁,妳没可能喜欢他,何必因为他而破坏我俩?妳来这里读书,是想避开我,都四年了,妳还不能忘了那件事吗?]
[不能!绝对不能!你是杀人凶手!]
[本来我程朗做事对得起良心,才不屑解释,不过为了妳,我愿意破例,我可以告诉妳,找人伏击雷万行的,不是我!]
[那是谁?]我追问。
[他大哥——雷万风!]
[荒谬!你都会说那是他哥,怎么会找人杀自己弟弟?]这话我是冲口而出,其实话出了口,我已经隐约觉得不对劲,阿朗说的未必会假,而且从情感上我确实希望阿朗不是凶手。
[妳想,那天我的确想杀雷万行,但幸亏你在旁劝解,我不是怕偿命,而是妳不愿的事情,我决不会做,我又怎会多此一举呢?反而他大哥是最可疑,那天的事次日就泄露出去,只有他大哥是最有可能这样做的,因为这样一来,雷万行有什么不测,媒体一定会怀疑是我干的!而结果果然是这样,雷万行遇袭的第二天,世业集团和世业科技的股价都下跌,雷万风那家伙大捞一把,弄得我们损失不少,而且他还趁势成了世业科技的股东,左右我的决策,我也是事后才猜出原来一切都是他的谋!]
阿朗的解释合情合理,而且也和我觉得的[不对劲]雷同。[这人原来这么歹毒,他害了他弟弟,顺势使自己继承他爸爸的全部家产,这是一举两得呀!]
[说得对!妳真聪明,懂得举一反三,我也是这么想,那家伙恁地可恶!晓薇,既然事情都已经真相大白,妳可以原谅我吗?]
[阿朗,那天你是看得清清楚楚的,我还怎么好意思跟你在一起呢?]
[哈!妳大可不必内疚,妳以为我程朗是什么样的人,会像那些庸人对那事儿斤斤计较吗?我只知道现在最爱的是妳,以后最爱的也是妳,至于以前嘛,我不记得了哦!]
听了这样的表白,再硬的心也软下来了,虽然我们没有将来,但现在无论如何也得还他的心愿,想着想着,我靠在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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