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并不认识那位江月离,但照那位旅馆老板的描述,从两人走进民政局,再一块勾肩搭背地进他的旅馆开房间,当中占据主导位的都是陆明萱。
当然这只是季助理基于一个客观的熟人角度做出的判断。
陆明萱却不会这么想。
她是打小练出来的酒量,说句千杯不倒也不算太过夸张,至少在她认识的一圈人里,还没有人喝酒能喝过她的。
虽说接手公司之后,她就不再像过去那样经常喝酒了,但也不至于被一个一杯倒喝趴下。
最可怕的是,喝醉之后,她竟然还被忽悠去跟人结了婚!
此刻陆明萱全然想不起酒后对江月离的兴趣了,只剩下被愚弄的羞恼。
就算是玩笑,哪有人拿婚姻大事开玩笑的。
一定是那个从没见过的陌生女人使了什么手段,说不准还打听出了她的身份,觊觎起了她的家产。
否则怎么解释两个既无感情基础又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会突然扯了证——陆明萱自己都没想到她会有醉后失忆的后遗症,她一点也想不起来领证的前因,只能通过理智来进行简单的推导。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借此捞一笔也不是不能实现的事。
陆明萱越想越y-in暗,一路跑偏之后,思维就再也没能拉得回来,脸色黑得像锅底。
最好别被我抓住,不然——
季助理瞄着陆明萱盛怒的神情,明智地闭上了嘴,经验告诉他这时候最好不要去反驳陆总的判断,哪怕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跑偏到十万八千里的——
别的不说,如果那个闪婚对象真的是为钱,这时候就不应该直接人间蒸发,而是起码留个联系方式什么的。
但那位闪婚对象貌似闪人也还挺快的。
季助理眼观鼻鼻观心,也不接话,而是用颤抖着的双手捧着那本重逾千金的结婚证,等到陆明萱脑袋上的愤怒的小火苗减弱一点,才虚弱地提出了关键问题。
“但是,没有照片要怎么找?”季助理将结婚证又捧到陆明萱的面前,确实感到一些为难,“光是我们k市叫江月离的,没有几百,起码也有几十吧,而且这事吧,万一报警,传出去对我们影响也不好。”
季助理话说得委婉,但实际后半句才是重点。
陆明萱前脚才宣称自己这辈子绝不结婚,后脚就跟一个小姑娘闪婚了。
是同性不说,看结婚证上的年纪,这还是个大学刚毕业年纪的水灵小姑娘,传出去免不了有些不好的风言风语传出来。
陆明萱就是再不在意那些人的闲话,也不至于上赶着主动给人找茶余饭后的八卦话题。
听了季助理的话,陆明萱的理智已经稍微回笼,也跟着低头瞄了一眼结婚证的内页,目光扫过照片的时候,她的表情凝固了。
照片下面的名字和生日都还是正常且正确的,唯有上面的双人照姿势诡异得很,一个侧着头,一个干脆直接拿后脑勺对着镜头了。
一个还规规矩矩地坐着,只是似乎恰好转过头去看旁边的人,耳尖和脸颊上还有大片的醉酒红痕,另一个就干脆反坐在了凳子上,一手撑着下巴,整个人跟面团似的东倒西折,姿势诡异且高难度。
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越来越深入,也只有身份证这一个证件才真正起到实际作用,且必不可少。
如今结婚证上的照片、包括结婚证本身都已经只成了一个单纯地象征物,实际上真正起法律效益的还是民政局里的网络公证录入,所以就间接导致结婚证的照片越来越随便。
尤其是有些有想法的小年轻们,格外喜欢一些特立独行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鬼脸、浓妆、coy、卡通人物大头贴,哪怕不直接露脸也是可以的。
而此时此刻,意外闪婚的陆明萱正是吃了这个网络万能的时代的亏,就算这时候想通过照片找人都没办法实行。
直接报警调取民政局后台资料倒也可行,但是冷静下来的陆明萱还是要脸的。
沉思了片刻之后,陆明萱终于做出了决断。
“帮我找这边的老板调监控录像,特征是戴眼镜、直发到肩、有刘海、黑眼睛,看起来就特别蠢。”
旅馆的监控一般比较模糊,没法直接作为凭证,这种一看就不正规的旅馆能有就不错了,但好处是通常花点钱就能打点好一切。
陆明萱眯起眼睛仔细回忆残存的记忆中的人像,一边伸手比划了两下。
“比我稍微矮一点,应该有167左右,可能再高一点点,眼镜就是那种最普通的黑框,看着丑的就是了,走的时候应该是白衬衫牛仔裤,有可能会换掉,不过总之现在是这样,近期可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出没。”
陆明萱最后总结道:“先去网上发寻人启事,然后你再给我去找家印刷店全城张贴,找到的有重金酬谢。”
季助理掏出随身的纸笔记下这些特征,最后问道:“那么,要以什么名义来发呢?”
当然不可能用“抓回来离婚”这种贴出去就是让人笑话的名义来发了。
陆明萱眯了眯眼,停顿了片刻,冷笑着答道:“我家里走失的二傻子。”
......
江月离看到那些张贴在各个公告栏里的寻人启事的时候,才刚从理发店里出来。
她最终还是没直接把头发剃秃。
泡面卷的老板娘为此苦口婆心地劝了她大半夜,最终以万一刮风下雨秃子不小心掉了假发才更加醒目为理由,成功劝住了江月离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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