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很好,但却绝对是动摇现阶段部落社会形态的创新,如果罗森是有意的话,纪浩然很想知道罗森下一步的想法是什么,但如果罗森是无心,纪浩然觉得他更应该弄清楚罗森的下步走法了,要知道五千年的历史用鲜血告诉我们,改革那么好改的,要么鲜血铺路,要么国破家亡!
有白圣纡尊降贵亲自当传令兵,罗森来得很快。快是快了,人的j-i,ng神状态却不太对,而且上来第一句话就是:“圣兽是不是也觉得我的做法太过分?既然这样,就算了吧,我也是年纪大了,想得跟们都不一样了,他们接受不了,也是正常。”
这个反应完全不在纪浩然的预料中,乍然抛出来还真把纪浩然给噎到了,罗森见话已说完,圣兽并无意见,觉得自己已经交代完了,该走了,于是转身就走,纪浩然这才动作起来,伸手拉住他,“你干什么去,话还没说清……”
“可是金圣……”
“金鬃怎么了?有他什么事?”纪浩然被问得莫名其妙,回头瞄了一眼,金鬃正老神在在的趴在窗户根底下晒太阳啊。
然而纪浩然话一说完,再扭回头的时候,就发现罗森的表情,有点微妙。
咳,敢用打发小工的口吻打发圣兽,纪浩然的确算的上古往今来第一份,不过,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家金鬃不会在意的啦,纪浩然把罗森拉,“跟我说说,你的那个血缘分队然后各种族分工合作的想法是怎么来的,还有你到底打算怎么协调这些队伍的关系,你的这个想法,我……跟我们家金鬃都很感兴趣的!”
为了给伟大的圣兽留点面子,纪浩然顿了一下到底把金鬃捎带脚的提了进来。
这一说,差不多就说到了天将破晓,东方露出了鱼肚白。
送走了罗森,纪浩然困得上下眼皮直掐架,但j-i,ng神却亢奋得不得了,黑地早搂着长生睡得口水飞流三千尺了,金鬃和白底倒是一直强撑着,白眼更是飞了罗森无数个,可惜纪浩然拉着罗森聊得欢畅,完全没感觉。
如果说饥饿促成了莱利的玲珑心,那么发生在罗森身上的变化就完全是用鲜血浸泡出来的苦果。
罗森的兽形是一只剑齿虎,与猛犸象,骨龙,信鸥这些兽人相比,毋庸置疑,剑齿虎是更擅长杀戮,鲜血与战斗的种族。然而,这真的就可以自豪了吗?
骨龙,信鸥有翅膀,当战斗趋于失利,他们有天空做退路;猛犸象体型庞大,他们在战斗的时候更多的是依赖超卓的体重踩踏对手。
只有剑齿虎,他们翅膀当做逃生的利器,也没有绝对优势的体重在战斗里保持不败之地。剑齿虎在战斗的时候是没有退路的种族,一场近身遭遇战打起来,要么生,要么死,别无。
求生是一种本能,只有别无选择的时候,一个有生命的个体才会义无反顾的投入进去,纪浩然对罗森的感慨特别能理解,兵家所谓的背水一战,已经被多少年的历史多少场战役验证过其正确x_i,ng了。
两个儿子的死亡让罗森在还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思考剑齿虎的出路在哪里,就算他们是圣金源乃至整个大陆兽人种族中的大头,无意识完全仰仗一腔武勇的战斗,也早晚会伤害到这个种群的根基,思考的结果就是罗森觉得剑齿虎应该团结,放弃小家庭式的战斗方式,开启大家族式的统筹合作战斗模式。
他这么想的,也自己是阿妈最大的儿子的身份硬是将比他小的弟弟们归拢在翼下,使得自己的家族从此以后走上团结协作的道路,大家庭合作捕猎,伤亡少了,多了,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成绩,可是背地里,罗森也顶着很大的压力,比如说,他们家族没出过让整个部落都另眼相看的英雄。
兽人的功绩是以猎物计算的,有人大丰收,打下了塔莫里蝎龙,就有人运气背到谷底,在外面扑腾个月余,都撞不上一只像样的猎物,兽人会赞美打到塔莫里蝎龙的英雄,英雄走到哪都能收到崇敬的目光;会可怜没打到猎物的兽人,记得在雨季,冬季为他们补充粮食。然而除了这两种人,兽人们却不会记得那些因为捕猎时候的各种凶险而再也没有办法回到部落里的兽人。
偏偏这最后一种兽人,是整个部落里最多的,而且……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剑齿虎。
因为剑齿虎是部落里人数最多的兽人,因为剑齿虎是真正与各色猎物短兵相接的兽人,因为……很多很多的因为,所以最后的所以就是剑齿虎生得多,死的更多……
送走罗森,纪浩然难得感慨,据说成吉思汗时代的蒙古,如果一户人家的帐篷上没有象征男人们战死沙场标志的断箭,这个人家在整个部落都抬不起头做人,可是那些垂垂老矣的士兵,抱着象征儿孙生命的断箭,是什么心情,又有谁知道?
“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呢!”纪浩然瞪着天上的朝霞发出感慨,金鬃抬抬眼皮,与白底心照不宣,一兽一爪把纪浩然扑倒。
第120章 灰背的归宿
经历过跟罗森的彻夜长谈,纪浩然对很多事情的想法都发生了改变。
现代社会,尤其是很宅很宅的那批人里,骨子里都有点老子老庄的意味,觉得生活就是被那些五花八门的搞砸了的,无为点,少欲点,遇事尽量心平气和点(说白了就是可忍的范围忍一点),一切都很美好嘛。
所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哪怕进入圣金源,纪浩然的想法都是只要饿不着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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