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听雨这人挺浑的。
他爸跑了以后,他就开始在外面瞎混。
那会儿林听雨还在读小学五年级,却已经整天跟着一群初中高中的大哥们在各个学校之间来回漂移,到处打架斗殴。
一开始,林听雨也只有挨打的份。
糖厂历史悠久,职工众多,几代人在这里安家落户,同龄的小孩更是数不胜数。
他爸跑路以后,林听雨就成了糖厂小孩的公敌。
那些小孩其实根本不懂怎么回事,但每天在家里听大人抱怨,久而久之就产生了“贱人的儿子也是贱人”“要不是因为他爸抢了我们家的钱,我们家才不会这么穷”的想法。
他们只觉得林听雨该死,把所有人都害惨了。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于是林听雨隔三差五就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群认识或不认识的小孩拉到厂里的某个角落痛殴一顿。
浑身是伤的回家后,再被下班回来的他妈抽一顿。
可以说,林听雨是被打到大的。
但是他这个人有点奇特,天生一副笑脸,而且尤为不要脸。
别人打他一耳光,他能笑嘻嘻地把另一边脸凑上去,说:“来来来,还有这边,给你打,你打啊。”
有人被他这招吓到破口大骂“神经病”的。
也有不吃他这套的,一口气连扇他十几个耳光。
林听雨两边脸都被扇肿了,还能一脸笑容地问对方:“够吗?手疼不疼?还打吗?”
这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应对方式让他获得了一个“疯狗”的外号。
而林听雨的不要脸并不仅仅体现在这里。
最令人折服的是,他竟然能够不计前嫌地跟那些打过他的人做朋友。
譬如给他们买饮料,帮他们跑腿,当他们的手下,听他们差遣。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那些人虽然看不起他,却也愿意使唤他,跟他保持着不平等的友谊关系。
就这样被打着打着,林听雨居然神奇地攒下了自己的人脉。
被打了两年,当了两年别人手下的狗,林听雨上了初中。
然后他奇迹般地发育了,原本孱弱的小身板突然拔节似的蹿高。
加上常年挨打和打人,林听雨的抗打能力愈发地强了,体格也变得健壮一些。
他不再当别人的手下,供他们使唤。
也不再在被人打了一耳光后,笑嘻嘻地把另一边脸送出去。
他开始自己混。
林听雨打架非常凶。
往往手边有什么东西,也不管是什么,抓起来就往人身上抡。
哪怕是被围攻的时候,他也不会防御,而是逮准对方最有分量的一个人,往死里打。
这种玩命的打法让他在荆市各个初高中迅速出名。
后来别人再提“糖厂太子爷”这个绰号时,除了讥讽,就只剩下畏惧了。
林听雨的不要脸还体现在另一件事上。
那就是性取向。
作者有话要说: 我念书那会儿,校长儿子在我们隔壁班,他们班人私下给他起外号叫“太子爷”,哈哈哈哈
第6章 第一话 及时雨(6)
他天生就喜欢男人,这个性取向林听雨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
别说同性恋目前在国内仍然处境艰难了。
在包容性更强一些的大城市或许会好一些,但这是个既落后又封闭的城乡结合部。
整个小破城市只有巴掌大,从城南到城北只需要十五分钟的车程。
全市只有三所小学四所初中和四所高中,连大学都没有。
许多人的幼儿园同学、小学同学、初心同学甚至高中同学都是反复重叠的,人际关系网就只有这么大。
尤其是糖厂这样的环境,每家每户都对彼此知根知底,又是八卦滋生的温室。
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什么都知道了。
听说过林听雨大名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他初中时喜欢隔壁学校的一个男生,轰轰烈烈地追了对方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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