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琉璃湖的时候,我拎着我自己酿的酒,眯起眼睛搜索流霜的身影。
孔雀告诉我流霜是“碧色眼眸,一身红衣,非常招摇,扎眼得很”的那位。等我真正到了湖边的时候,真真是想把孔雀一身皮毛通通撸秃了,再按在火锅里涮一涮。
我眼前火红一片,至少有七八位少年身着红衣迎风招展,差点害我被晃了眼睛,我再定睛细看,又见七八对碧粼粼的眸子争奇斗艳……
我是真的有些懵了,然而,也许是我手中的酒香气太盛,而狐狸的鼻子一向是很灵的。有一位红衣青年走向我,陶醉地闻闻我周遭的气味,然后目光火辣辣地落到了我的酒上。
“在下百灵山清疏,仰慕狐族世子已久,特来拜会。”我拱手道。
他碧绿的眼眸眨了眨,“清疏,这酒是你酿的吗?好香啊!”
我几乎是一下便喜欢上了流霜,直至后来我得知他与子衡的关系时,居然也无法妒恨得起来。
那天我在湖边陪着流霜饮酒,他的那些狐族兄弟簇拥在我身侧,问东问西,不时讨一讨酒喝,好奇得不得了,到后来醉了,连人形也懒得维持,干脆变做红毛狐狸盘在我身侧呼呼大睡起来,随手一摸,毛茸茸软哄哄的。
我就这样在狐狸窝里醉了一回,当真是十分欢畅,十分美好。
一开始我觉得很对不起流霜,毕竟我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接近他的,但时日一久,我与流霜真有了那幺点一拍即合狐朋狗友的意思。
不过我不是狗。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我牺牲了那幺多酒,总有一回狼要上套的。
终于等到流霜将我介绍给子衡时,我虽然喝得不太多,可是整个人已经彻底地醉了。
我借着酒意直勾勾地打量他,千万句说辞都堵在了喉头。他的目光与我相接,那酸麻的感觉便从我的手指一路蔓延上来。他轻轻念着我的名字,我的心就好像要跳到身体外面了。
喜欢分手还能做朋友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