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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网甚至有人还是瘾君子,把换性xg当作生活常态。对于他们来说,无聊的人生,酒、毒品和性是他们的麻醉剂,否则他们会空虚得要去杀人。
蒋梅娜曾是这里的常客,过够了这样虚无的生活,遇上有妇之夫郑少凯,决定改变生活发生,任性地赶走正室,过做人人妻的生活,她怕这个角色没有转换过来前,她无聊生活的防线最后崩塌,染上要命的毒品。
她坐到角落的空位处,要了一杯血腥玛丽鸡尾酒,她灌了一口,平时酸甜苦辣的味道不见了,难道刚才被杀人事件吓得味觉都没有了?她真怀疑自己的魂魄,是否还在!
她明显感觉端酒杯的手在颤抖……
她放下酒杯,使劲揉了揉眼睛,看是否能够清晰地看清眼前的世界,隔着两张桌子靠围栏坐着的一个白胖男人脸上的粉刺疤痕她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说,刚才看到尸体移动,绝对不是她眼花,是尸体真的移动了。
难道是项圆芬还没有完全断气,她离开的那一会儿,她自己动了?不…不是这样的……她确定她已经断气。尸体移动的地方离原来的地方有近一米远,那样的话地上应该有血迹的拖痕。移动的现场,感觉是尸体自己飞过去了一米远,原来她蜷缩的地方离她移动后的地方,是没有血迹的。这点她看得非常清楚。尸体不可能会飞的?如果不是她眼花看错了,也不是人死了会飞,那就是她进去的时候,凶手还在现场,看她离开了,他移动了尸体。凶手刚有目的地移动尸体后,听到她折转回去的脚步声,所以又藏了起来。
天呐……隐藏暗处的凶手是否有想杀她灭口呢?只是她出现在案发现场,又马上离开了,才没有给她杀她的机会!
真是一个笨蛋,她应该出门就报警,喊邻居监视凶手,不让他逃跑,多么完美的抓凶计划啊!可是,当时只是一味想自己赶快离开,脱离被警察怀疑的嫌疑,只顾自己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凶手早逃之夭夭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她的手绢怎么不翼而飞了呢?
是凶手拿走了么?还是她紧张没有看到手绢在案发现场的某处?还是她根本没有带手绢进案发现场?她心脏狂跳地又灌了一口色泽鲜红的血腥玛丽,在脑海中搜索手绢丢失前,在她手上的记忆。
她确定她是带手绢到案发现场去了的,因为她敲门的时候,容易招惹蚊虫叮咬的她,左手背被蚊虫叮咬了一下,他用手绢去擦拭了一下,因为她担心蚊虫把细菌留在她的手背上。
所以手绢,一定是一时激动,掉到了案发现场。
手绢……该死的手绢,若真是掉在案发现场,可真是一个麻烦,最终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麻烦,只能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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