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睁眼,耳旁的声音像风一般飘远了,眼前是他的哥哥,林道一的眼没有望着他,目光落在了彩窗上的某个地方。林知秋垂下头,手掌里是林道一深蓝色的领带。他的指头动了一动,想要向林道一诉说刚才的念头,却只是握紧了手。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完结了。过段时间写了新的,再补进来。如果这篇文章有幸被你看到,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丝娱乐的消遣。或者,你也可以写个评论,告诉我们你的感想或是指正。
我是林景。
第14章 0310:番外
在八百万米高空握紧他的手的时候,我忽然希望飞机能在此时坠落。
父亲发来微信,说南宁的木棉花开了。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树,照片里,两边的车道都排起了长龙。我摁住语音,笑着问他:“去哪呢,那么堵?”他很快也用语音回复我:“前面沙江桥修路,后面追尾!”然后,又一条:“你和子鹿明天几点的飞机呢?”我听了两遍,放下手机,不再答复。
西安的花还没开,树叶也还没绿,只有阳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开了吧,待到惊蛰过去,桂花也该开了。或许还有栀子。不过南城那里我已经不住了,屋门前的树长了新叶没有,我又怎会知晓?父亲询问我的语气没有多大情绪,我倒觉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惯了的,回去也是一个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条路,想起的只是南宁的样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惯,吃倒没法吃得下。一碗羊r_ou_泡馍,汤被辣椒搅得亮红,吃着便流眼泪,嘴上说“好辣”,心里却是想家乡菜想得要哭。找着一碗粉,加了牛r_ou_,但不是想要的那个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r_ou_粉来。烤羊r_ou_是好吃的,可总忍不住拿去和南宁夜晚街头的烤生蚝比较。出门在外的旅人总以为哪样都是不及家乡好的,实际上只是如适应了母语一般,人们的胃适应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学的宿舍里有一个北方人,吃了几天饭堂便开始往西餐厅里跑,两眼发着青说:“中国那么大,吃的东西那么多,可是我第一次发现,竟然只有外国菜才能抚慰我这个游子。”一些人背地议论他的矫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说当地不好似的”,然而,不过是乡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总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宁以后,也未曾觉得以前的家有怎么好,回忆起来,只记得街头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质不高的乡下人。可当自己离开它几千公里远之后,才记得起那座小镇也不尽是这些人,才记得起曾经在公园里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个。离远了之后,就想起满城的桂花,秋蝉于树根下的遗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场,冬日清晨腾着热气的卷筒粉和豆芽汤;就想起子鹿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过它的大街小巷,风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衬衫灌得鼓鼓的,扬起来。
诚然我对南城里外来务工的人们及他们的儿女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视作泥沼,但我最深爱的那个人,他的少年时光,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的。在情感最纯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时候,可以在夜里开一盏灯,肩并肩看同一本书;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担忧,觉得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甚至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亲吻彼此的眼睛——只因为那很美,彼此眼里都只有自己的模样。成年后有了分离,有了许多事情,当爱情中掺杂了□□、占有与控制、支配与臣服,爱情就变得只是爱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顿一流所认为的yù_wàng满足映s,he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抛开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时候。
但,抛开一切对他的欲念,我又怎么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却也无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着他,只有子鹿,偏激又专情的林子鹿,才让我敢于触摸他,亲吻他,求他的爱抚,求他双唇贴着我的背说他爱我胜过所有人。
说来我也好笑,我喜爱年少的子鹿是由于那时的他只属于我一个人却不敢爱他;待到我敢于用全部身心爱他时,他却已不仅仅属于我,更属于这个社会的世俗了。我曾抱怨过他为什么要生为我的哥哥,最后也只好用站不住脚的理由安慰自己:这样会比他人拥有更深的羁绊!可心里还是期盼能够和他在阳光下牵手漫步。他人极易实现的事,于我只能是梦中奢求。
刚毕业的那几年,南宁于我还是陌生的地方,于是便可以和子鹿共住一处,下班后一起去超市也没有人管。后来二叔和他的两个孩子搬来了,我开始觉得这座城里是不那么自由的,我的背后是一整个家,一整个家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尽管他们毫不知情——知情可还了得?又后来子鹿开始做生意,具体怎样我是不知道的,子星刚刚大一就趁着假期跟过去,我跟在子鹿身边的理由就变得越来越少。子玉小了我十四岁,上初中那年不巧差我一届,便拜托要好的同事调进他的班里,晚修放学顺道载他回二叔家。到子玉进了高中
喜欢双秋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