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子抿紧嘴唇一声不响,安瑞却皱眉,低声说:“这么对老大不公平。”
大个子呵斥道:“你胡扯什么?”
安瑞抬头怒道:“难道不是吗?就为了当这个破英雄,他身边都死了多少人了?谁经得住这么折腾?你们都不觉得这有问题……”
“闭嘴!安瑞,还有你,新来的,”大个子用一种冷到骨子里声音说,“你们都给我记住,甭管公不公平,胡杨都属于这里。”
孙崇荣抿紧嘴唇,终于点了点头,他当然清楚胡杨对这个丧尸时代无可撼动的意义,只是在这样的夜晚,与他共饮一壶茶后,孙崇荣从没有像此刻这么鲜明地意识到,大英雄胡杨也可能是一个人。
一个活生生的,有记忆有感情的普通人。
凌晨两点,就在孙崇荣与安瑞等准备交班时,突然有丧尸来袭。
开始只是一小股,安瑞还能眯着眼斜靠在窗边悠闲打靶一样一枪一个,解决得非常轻松。他甚至还得意地冲孙崇荣笑,示意他上前来看自己炫技。
然而孙崇荣还没来得及回他一个微笑就变了脸,从他的位置那,他清楚看到安瑞身后的窗户外突然潜下来一只丧尸,面孔狰狞,尚未腐烂的皮肉挂在脸上,他大喊一声“小心”,那丧尸就已经从窗外一爪击破玻璃,另一只手卡住安瑞的喉咙。
安瑞拼命挣扎,很快就因为流血过多而动作缓慢。孙崇荣大吼一声抽刀上前,想也不想举刀狠命一劈,丧尸的手被斩断,发出奇怪的嚎叫声。孙崇荣眼疾手快,一把将安瑞拉回来,一只手顺势挥刀,瞬间削掉丧尸大半个头颅。
肮脏粘稠的血液再度四溅,耳边枪声响起,从窗户外试图爬进来的另一头丧尸正中头颅掉了下去。孙崇荣一回头,只听见大个子皱眉吼:“赶紧给我过来!”
孙崇荣来不及多想,抱着安瑞就地一滚离开窗边。一声巨大的爆破声响起,孙崇荣抱住头,无数碎屑尘土夹杂着碎玻璃扑了他一头一脸。他抬起头,大个子正巍然屹立,手持重型武器,面无表情一通扫射。突突声中,无数沿着窗台想爬进来丧尸纷纷落下,可大个子脸上毫无喜色,孙崇荣心里微沉,他隐约听见头顶传来的密集脚步声,那是挤压的,如大片蚂蝗一般汹涌而至的敌人。
他们守着的东北角大门突然传来沉闷的撞击声,孙崇荣与大个子脸色都变了,孙崇荣迅速抓起重型机关枪瞄准门外,轰隆一声巨响,门板被整个倾倒,又一大批丧尸杀到。
孙崇荣叩响扳机,子弹纷飞声中,他脑子空白,眼前只剩一片血红。他木然地看到那些人形怪物前赴后继,踩着同伴尸体不死不休地冲上来,杀了一批又有一批,他们无知无觉,没有思维也没有情感,只剩下嗜血噬肉那点本能。
子弹很快扫空,他正要低头换弹夹,却感眼前一黑,一头丧尸已经扑了上来,它一跃有将近十米高,尖利的动物叫声几乎刺破耳膜。
孙崇荣大惊失色,就在此时,只见寒光一闪,那丧尸惨叫一声直直摔下,落地时已经身首异处。孙崇荣还没喘过气来,就听胡杨冷声说:“装好弹药,杀光这帮狗娘养的!”
孙崇荣的心突然就安定下来,他手也不抖了,飞快转上弹夹举枪扫射。胡杨跟他一人一边,呈现扇形射击范畴,将闯进来的丧尸一一收拾掉。那边其他队员也及时赶来增援,大个子传来愉快的笑声,孙崇荣忙里偷闲瞥过去一看,原来之前见过的女人不知何时来到大个子身边与他并肩作战。
“怎么会这么多?”胡杨皱眉说,“这事不太对劲,大头,你来这顶一下。”
大个子应声过去,胡杨一个纵身单枪匹马跳上窗台,举剑杀了两个丧尸,犹如飞檐走壁一般跃了上去。
孙崇荣看得目瞪口呆,他下意识地想过去帮忙,却被女人呵斥:“呆在你的位置!你想害死大伙吗?”
孙崇荣不敢动了,幸好没过片刻胡杨便跳了回来,他身上沾染不少血,简要地说:“麻烦了,是丧尸王。”
丧尸王是丧尸中的变异品种,他们感官比一般丧尸敏锐,力大无穷,皮肤坚硬,具有一定智能,还能号令低等丧尸。这就难怪为何他们藏匿此处会被发现,众人一听都变了脸色,胡杨环视一周,迅速下令说:“不能跟这些王八蛋死磕,撤。老规矩,分四路走,大家对一下时间和坐标,黎明前赶到澧水潭。”
澧水潭是城郊一处地名,丧尸时代之前是远近闻名的旅游景点,现在早已没落,但荒郊野外无遮无挡,丧尸能走到那的少,是相对安全的地方。
他的命令无人违背,队员们立即训练有素地分好队,边打掩护边走,大个子想跟胡杨一起,却被拒绝了,胡杨看了眼边上的女人说:“保护妇女是天职,快去。”
大个子嘿嘿地笑了,他举起拳头跟胡杨碰了碰,说:“我掩护你们先撤。”
胡杨点头,低□看了看安瑞的伤口,对边上呆呆的孙崇荣没好气地喝道:“还愣着干嘛?过来!”
孙崇荣忙跑过去,胡杨撕开急救包将药倒到安瑞脖子上的伤口处,迅速绕上绷带。他掏出针剂,扯开安瑞的衣服,冲胸膛狠狠扎下。
安瑞倒抽一口气,咳出了血,胡杨脸上这才现出微笑,拍拍他的脸颊骂:“装什么死,快给老子醒过来。”
安瑞勉强睁开眼,虚弱地问:“我他妈怎么啦?”
“被咬了脖子吸了血。”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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