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刚想说宇辰,你喝多了。
秦宇辰看着林西,“那人就是他妈的该打!”
林西和柳初看着秦宇辰,“你继续说吧。”
刚吃过晚饭的秦宇辰去附近的文具店里买些纸笔,却听到路过的一个男人在和周围人炫耀着什么,隐约听到有沈焉的名字,便匆匆付了钱跟在后面,心里还高兴着说不定能抓到白痴导师的小辫子,却意外听到些不开心的东西。
那人喝的很多,坏里搂着一个打扮异常艳俗的姑娘,“喂,我跟你们讲,别看我是个烂专科毕业,这……这儿虽然是所重点大学,但是我以前的对象可是在这里。”
旁边的姑娘娇嗔,“你就瞎说吧,就你,怎么可能认识!”
“里面的英语系的一个老师,叫沈焉,不信你去查,他可是很聪明呢,响当当的一个高材生啊!”
“哎哟,难不成年轻时候,你俩有过那么一段?”
身后的秦宇辰放慢了脚步。
“岂止是一段,对他来说简直是铭心刻骨,知道吗,我可是那小子的初恋情人。我不过是有意对他这个书呆子多上了几次心,他还真就记住我了,我说什么他信什么,情商简直快成负数了!”
“那你什么感觉呢?”那女人假意一推,“难不成你真的喜欢男人?”
伸手拉过女人在她耳边说,“怎么可能,我怎样,你还不是一清二楚吗?”
女人咯吱咯吱的笑了起来,在秦宇辰的耳朵里听起来刺耳得很,却听着那个可恶的男人继续诋毁沈焉,“我不过就是看他白净了点单纯了点嘛,果然跟白痴似的,被我玩的团团转,不过可惜老子喜欢的是你这种大胸长腿的女人,
他靠边站去!”
秦宇辰脑海里浮现着的却是刚见沈焉时,他黑色眼镜下流露出的天真和聪慧,沈焉的只不过是生活上白痴了点,毫无方向感,收拾东西丢三落四可是他善良亲切才气逼人,他能就一首惠特曼的诗潇潇洒洒讲三个多小时,他包容自己一再的拖沓作业和无数个粗心的错误,就算他真的喜欢男人,他也是我的老师,我有资格说他白痴,可是前面这个人可没有!
他凭什么,在最好最年轻的时光里遇见沈焉,成为他第一个男人?!凭什么滥用沈焉的和善温柔去伤害他?!凭什么搂着别的女人在沈焉学校的门口诋毁他?!
这样低俗的男人,这样无知的男人又凭什么能得到沈焉的喜爱……沈焉啊沈焉,你若是听到这番话,会做何感想?
秦宇辰想也没想,冲过去对着那个面目可憎的男人就是两拳!男人的脸在不停滴血,旁边的女人一直在尖叫,可是秦雨辰却丝毫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一拳比一拳更大力,眼前浮现的是沈焉那张清秀的脸,自己的眼泪却在打转,沈焉,你丫就是个白痴!你怎么能看上这种人渣!你是多缺爱!
秦雨辰自然没有把最后一句话说给林西。他想沈焉了,就在他打人的刹那,就在他进局子的刹那,他既没有想该怎么处理在校生的打人事件,也没有想该怎么赔偿那个渣男,脑子里全部都是沈焉那张该死的脸。
他只好沉默……在叙述了整个事件之后,陷入巨大的沉默。
酒精让他的眼睛模糊,也让他的思维模糊。他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想沈焉,想不出为什么会为了沈焉而那么冲动,直到现在,想起那个人渣,他都嫌下手不够狠。
林西并不知道该如何打破沉默,看看时间,已经早晨了,便拉着醉酒的秦宇辰返回了宿舍。安顿了秦宇辰之后,看着柳初空荡荡的床铺,心想这一个个都精神失常啊,难得的竟然不在睡懒觉
学校的小花园素来是情人幽会的地方,但只有在早上的时候是绝佳的晨读场所。柳初掐指一算,切,来学校这么多年了,其实都并没有来这里晨读过。要不是那个莫名其妙的女友,他才不会来这里。
刘蕴瑶也如约准时到达,从包里取出一个本子扔给柳初,自己开始若无其事的喝着牛奶。
柳初看看手中的本子,满脸疑惑,轻轻翻开第一页,“林西的日记”五个字映入眼中。“同学,这个是日记。。。不能随便看的。。。”
“老娘让你看,你就看!”
战战兢兢翻开日记本:
七月十一日,天气阴。很不开心诶,妈妈要去出差,所以给我找了个她的学生做我的补习老师,又是该死的英文,我会
不会被骂死啊,我英语很差的。。。。
七月十二日,天气晴。这个老师叫柳初,比我大不了很多,看起来也笨笨的样子,只是英语比我好而已,别的都笨死了。不过他很温柔,我不会的地方都不会凶我。
七月十八日,天气多云。好不容易英语进步很多了,可是今天他有事居然不来教我了,翘课!!!要不要向妈妈告状呢?其实柳老师人好好的,还很可爱,想起他就开心呢!还是不要告诉妈妈好了,就说他今天其实来给我上课了。
八月一日,天气晴。其实很多单词我都背下来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想故意写错几个,这样就可以拖延一些时间来做俯卧撑。柳老师看到我做俯卧撑就会很开心,因为他又有时间可以吃我的零食了,而且,他看到食物就眯起眼睛的样子真的很像孩子诶!奇怪,明明我才是孩子……还是他眼中的小胖孩子……不行,要多做俯卧撑来瘦身!
八月十日,天气雨。糟糕,开玩笑过火热他生气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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