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的小杨靖差点没饿死在扬州城门口。就是在那个时候,他遇见了他,再然后,他发现了自己另一半正确的性别。
那时杨靖半死不活地躺在扬州城门口,与其说他以为自己快死了,倒不说他盼着自己死,然后他身边的老乡推推他,给他一碗粥,对他说有富贵人家施粥。杨靖看看自己老乡饥渴的眼神,觉得自己还是有义务吃得胖一点的——他三天前就跟老乡说好了,如果他哪一天病死了,老乡可以把自己的尸体拿去吃掉。
饥荒年头,人吃人又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不是每个小孩子都能像他这么幸运地死于疾病。
一点点的米香把杨靖生的yù_wàng勾起来了,他狼吐虎咽地喝完了粥,还嫌不过瘾,眼角一瞥,正看到一个家丁准备把一个馒头往自己嘴里塞,馒头,一个白花花的精面馒头,刚从蒸笼里拿出来,还在噗噗地冒着热气。
杨靖整个人扑了过去,一扑一撞一顶一抢,他把那家丁撞翻在地上,掐着馒头就往自己嘴里塞,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动作居然这么快。
家丁先是一愣,然后拳头伴着咒骂像雨点一样落在他弓起的背上。杨靖死活不松口,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被活活打死的时候,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他说:“住手。”
杨靖像条死狗一样瑟缩在角落里,用胳膊护着自己的脸,不敢看来人。
一只凉凉的,肉乎乎的手碰了碰他的伤口:“疼不疼?对不起,他们不是故意的。你很饿对不对?这个给你。”
香气直直地往自己的鼻孔里钻,杨靖把自己的手往下移了一点点,偷偷看来人。
一个七八来岁的小公子正站在他面前,一手举着糖葫芦,一手拿着馒头伸在他眼前,小脸精致得跟画里出来,天下来的神仙一样。富贵得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杨靖只觉得心里有一根弦“嘣”地断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那孩子见他光盯着自己看,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了舔糖葫芦:“这个给你。”
抢走!抢走!抢走!杨靖看着那嫩生生的小手,野兽本能瞬间被彻底激活,他伸出手,风驰电掣地抓了出去:“我要你!”
嗷!这个人是他的!!谁都不许抢!
是的,他抓的不是馒头,也不是糖葫芦,是那个小公子的手,而且他不但抓了,因为心情太激动,还扑上去狠狠咬了那只嫩嫩的小手一口。
“哇!爹爹!”富贵人家的孩子哪里受得了这个,那小公子马上就哇哇大哭起来,杨靖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抢了这小公子就想跑。可杨靖那个时候还不是恶人谷的残道邪侯,还没学会用马踩人用枪突人,他只是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小流民,毫无悬念的,他被揍了。最后还是小公子看不过去了,哭着给他求情才捡回了一条命。
从那之后,杨靖的人生观爱情观世界观就彻底喂了狗,为了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小公子抢到手养起来,他拼命地在这个乱世里挣扎,拼命地做坏事,拼命地赚钱。可是十六年了,他一年下三次扬州,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个人了,唯有那种刻骨铭心的庸容让他常常在深夜里辗转反侧。于是他疯狂地痴迷上了各种奢侈铺张富贵的排场,疯狂地养各种男宠,只希望能再养出那么一个小公子,可是那些男人再会花钱,都没有底蕴,一个个都被他养成了暴发户,跟庸容一点边都擦不上。就连他最喜欢的翎羽,身上也常常会流露出一种上不了台面的小家子气,他一看就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更新不稳定……极不稳定……慎入。
喜欢血债肉偿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