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爷,我跟朋友喝酒喝多了,醒了就在这儿,估计是哪个缺德货给我丢这儿来跟我开玩笑呢。”
老头多看了两眼,又瞄了瞄屋里,确定那堆冥币还在,这才显出略安的表情,声音也跟着放软了不少,道:“年轻人喝些酒没什么,不过你还是快点离开这儿吧,这儿可没什么好东西。”
宁国栋当然知道眼下没什么好东西,可他总得知道他现在站的这是什么地方,可别弄了办天给他折腾到j省以外去。
“您能先告诉我这里是哪儿吗?还有,今天是几号?”
“这里是铁花垃圾场,是本市最大的垃圾回收站,今天十八号。”
铁花垃圾场挺有名的,宁国栋听过,他不但听过,他还知道这铁花垃圾场离a市市中心起码得有二十公里远,离林凡那更是加倍远。他现在只希望走出垃圾场后能找个顺风车搭一搭,不然走到林凡那里估计天都黑了。所幸时间没怎么变,还是他死的那个早晨。
他点点头,又问,“您有镜子吗?”
老头闻言四下看了看,然后从某一堆里抽出一片尚算干净的玻璃碎片,然后贴在自己身上,对着宁国栋比了比。
宁国栋从来没见过如此简陋的镜子,愣了那么两秒。老太太倒是乐不癫地往那儿看了看,看完嘴里还笑弯弯的。
宁国栋这才反应过来,老太太神智可能不是很清明。他等着老头把老太太推开了一些之后才往临时镜子里瞅了瞅。
惊艳?
是的,绝对够惊艳,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宁国栋认识的人里,囊括了所有名人和普通人,他觉得其中长得最完美的当属他的小姑姑肖扬。虽然是个男的,但完全可以用美来形容,准确地说应该是俊美吧,令人心服口服,看过一眼便永生难忘的那种俊美。
可是现在,他觉得他这副新皮囊完全可以和他小姑姑一较高下,都是一样的出色,大概只在气质上有所不同罢了。
宁国栋满意地笑笑,两手插兜,神彩飞扬地顺着弯曲的小路往外走。
约莫走了五分钟才看到铁花垃圾场的大门,出了大门就是油柏路,因为处地偏僻,路上的车辆也是少得可怜,偶有过往的也都是超载垃圾的拖垃机和小卡车一类。
宁国栋身无分文,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先搭上车,然后再研究钱这种问题。如果搭他的司机心眼儿好,那么想必不介意白搭他一程,如果是小器的,那就到地方了再找人付钱也没什么不可以。
他现在是个人,是个能和任何人交流的人,所以接下来的事他完全不担心。凭一张嘴,上哪儿不能混?
半个小时后,宁国栋发现凭一张嘴也还是有不能混的时候。
根本就没人给他开口的机会,所有的车都无视他招得快断掉的手,就那么无情地在他眼前一晃而过了。
宁国栋决定还是不要浪费时间,边走边打算。退一步讲,就算真的一整天都没人让他搭车,他最起码走也能走到地方。
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又四十三分钟。如果不是想快点确定林凡有没有事,他也不至于这么急。他中了一枪之后眼前已经模糊不清了,他不知道要害林凡的人有没有甩开他之后再度折返。
宁国栋搭上计程车时也没觉得累,就是脚上不太舒服,新鞋太磨脚,大抵是起泡了。这么一寻思,他感觉他的体力貌似比以往的那具身体要好上不少,他试过走半个小时就觉得腿疼的滋味,这次全然没有那种感觉。
莫非,在身手敏捷这个要求上阎王真的满足了他?
宁国栋沾沾自喜地伸伸胳膊伸伸腿,得瑟没多久便到了凡间养殖场大门口。本来想去他小姑夫那里,可是今天唐朗达订婚,他小姑夫做为唐家的世交,必然会去参加订婚宴的,所以还是来找林凡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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