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对了,杀手还是紧抿着嘴,不答话。
「不说没关系,我大概知道雇凶杀人的幕后者是谁。我不会太为难他,他们兄弟情深,想杀了害死弟弟的人也是情有可原。」
之所以知道杀手谁派来的,是因为时间点太巧合。爱屋及乌吧,他也不想给爱人的哥哥难看,所以每次把暗杀者擒了之后,不是把人当成沙包练拳脚,要不就是欺负一番放走,从来也没真正取人家性命。
抓起杀手的衣领拖出门外,趁对方没站稳,又一脚往他身上踹,他脚劲大,这一踢起码把人的肋骨给踢断三根,害杀手当场咳出一大口鲜血。
「快走吧,赶达夫尼港最早一班船回希腊去治伤。」想了想又说:「你的枪跟小刀我就没收了,打猎时好用。」
杀手踉跄逃下山,庆幸留着一条命,为此他在胸口画上十字,虔诚感谢上帝。
鲜嫩绿叶逐渐被枯干的老爪侵凌,悬垂的红色莓果摇晃于冷湿风里,季节萧瑟了,吉罗德抛下他刚从密林里捡拾来的枯枝,坐在破旧小木屋外,远望。
位在半山腰上的木屋虽然老旧,视野却好,正好面对优美爱琴海、一条小山路蜿蜒而下,若有任何人来造访,屋主能一目了然。
蛰伏的骑士通常不太有客人,他也不希望人来吵扰,从口袋掏出附近修士送来的自制雪莉酒喝一口,感觉到林里鸟类的吵嚷声逐渐零落。
「冬天要来了。」他自言自语:「等史都华送补给品来的时候,提醒他再帮我多带几本书,下雪天才不会无聊……」
史都华是居住在本区首府卡里埃的居民,神御骑士团每隔一段时间会透过他送必需品给吉罗德。如果吉罗德想要些世俗之物,比如说杂志什么的,也会请史都华想办法从外地买来。
这里的生存条件严苛,无趣、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对他的身体及心灵都是严格的考验,除了拥有坚强信仰的修士们,普通人难以挨过这日子。
他不是修士,但是他同样拥有信仰,伴着他度过了五回春夏秋冬,从没有动摇过,他有殉教徒的义无反顾,这让他喜悦的牺牲自己,只为传达自己的信心坚贞。
他信仰着一朵蓝玫瑰,没人知道他的信念有多深,深到就算放弃性命也无悔。
掏出怀表,被他三不五时以手指摩挲的缘故,曾经灿烂的表面都变暗沉了,弹开表盖,里头照片又重见天日。
虽然黑白照片看不出眼珠的色彩,悬崖外的海与天却可供比对,他爱人眼里的是一种天青蓝,这样的蓝萃取于海那边的青金石,是永不褪色的蓝,而蓝色,本就是属于神的颜色。
朝思暮想着那片蓝,恋着、爱着,没有一刻改变过,这神秘的恋情除了当事者之外无他人知晓,关系着他与他在精神层面上的天荒地老。
「好想你啊,三天真的不够。」觉得自己有些吃亏的骑士敲敲照片,自嘲:「你要当心,别在我有生之年抓到你,否则……」
否则他会再一次的大口汲饮玫瑰的芬郁,一时一刻都舍不得放。
「因为我爱你。」他小声说,轻吻照片里的人。
他爱着麦伦,他愿意牺牲曾经对神御骑士团宣誓的忠诚、愿意牺牲自己的自由、只为了延续蓝玫瑰的生命。
旷世难逢的玫瑰,就该绽放于阳光之下,让世人瞻仰那绝世的美感。
就在骑士怀想爱人的蔷薇颊容时,山径底端突然间出现了一小点黑影,这让他迅速收回怀表,知道这人不可能是史都华,因为还不到送补给品来的日子。
「离上回还不到一星期,爱护兄弟的哥哥又派人类杀手来了……呵呵,他真是好人,知道我无聊,总派些小老鼠来打发时间……」低笑。
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人类杀手很少在白天靠近,大部分选择黄昏或黑夜遮掩身形,可是这人却堂而皇之顺着山路来,走路的姿态沉稳有力,很像某个人。
吉罗德知道这下是谁了,却低头装没看到,直到一双黑色皮靴在他面前站定。
「要不是相处久了,我真认不出眼前这颓废人渣就是我的爱徒。」那人说。
吉罗德抬头,老师维多·塞尔斯一身寻常的观光客打扮,除了左手提着的篮子突兀外,背后的长型旅行袋里,想必放着他惯用的武器破浪剑。
「闪烁的不一定是金子,但只要是金子,总有一天会发光。」对他的老师回答。
「很好,说话的依旧是吉罗德·维因特,神御骑士团的苍天骑士。」维多往另一边的石块坐下,把手中的提篮递过去:「这给你。」
「把我当白雪公主了?」吉罗德夸张笑起来:「继母啊,接下来你是不是该骗我吃下有毒的那一半,陷我于永不醒来的死亡国度里?」
难怪他这么说,因为提篮里满满的苹果,红色外皮鲜艳,熟成芳香袭人。
「苹果不是我的主意,而是玛蒂娜,她一直惦记着你,可惜阿索斯山严禁女性进入,以免修道士受到性与魔鬼的诱惑……」
「是啊,此地除了捕鼠的猫、以及能生蛋的母鸡之外,其它雌性动物都在拒绝范围之内,想看女性,唯有瞻仰本山的神迹圣母像。」吉罗德轻佻地笑了。
「的确适合禁欲的修士居住,当然,也适合接受惩处的骑士,可以专心反省自己的罪过。」
「我知道我有罪,从一开始就知道了。」
迷恋着某人,是滔天骇地的大罪,他犯错犯得高兴,服刑服得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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