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作者:关风月/蜻竹儿/一个耿直的狗血爱好者
文案:
原创 男男 未来 微h 正剧 美人受 虐心
此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读者不得阅读。
身为血奴的a到了而立之年,主人嫌弃他的血不够新鲜,把他卖到了黑市。
一个倒霉的被当做吸血生物储备粮的美人的故事,短途车,狗血天雷,逻辑扯淡。
“——太难喝了。”
清晨的阳光迎着窗前开败了的香水百合徐徐荡下,a看着他的主人举起手边宽大透明得像个鱼缸般的玻璃杯,将自己的血一饮而尽。
主人的胃口一向很好,尤其是在彻夜狂欢之后。这与其说是他的早餐,不如说是他的夜宵。
a苍白的精致面容倒映在犹自滴着浓郁鲜血的杯沿边,同主人饮毕鲜血后红润的面庞对比强烈,a觉得很有趣,着迷地看着自己那被弃嫌的血一滴滴顺着杯子滑下,像一尾垂死的锦鲤。
他的失神引来了主人带着淡淡戏谑和不满的注视,随即主人“啪”一声清脆地掷下了手中银叉,转头向管家抱怨,形容他的血口感粗糙如同廉价苏打水,味道又褪色得如同腐坏了的香水,是谁想出这种主意,用如此低劣的血玷污自己的餐桌?
管家不敢说“这都是您的意思”,只得泥胎木塑般噤声不语,不住地向a使眼色。
a一向认为主人是个奇怪的人,喜欢一样东西时就算烂成了疮疤也会甘之如饴,厌弃时连稀世珍宝也可以付之一炬,所以他从来不会因主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有所动摇。
而奇怪的人有奇怪的奴隶,也不稀奇。
a是唯一被允许坐在桌边同主人一起用餐的血奴,主人享用他的血肉,他则出神地用洁白牙齿咬啮面前松软面包。看到了管家不断示意的眼神,他却也没有任何讨好的举动,甚至我行我素地站起身来,赤足曳着一袭修身的简洁白衣走向了书架,踮起骨骼分明如琉璃的小腿去够昨天看到一半的书。
“砰!”
身后一声暴躁的响动,是主人打翻了那只可以放两三条肥美大鲤鱼的早餐杯:“他多大了?”
“据孤儿院提供的资料,他到今年已经三十了。”
“三十……这么说他已经跟在我身边二十年了?”
分明是自小一起长大,然而主人诧异的语气却像是在询问旁人:“你家宠物今年多大了?”
a心知他语调里满满当当都是对老奴隶的厌弃,心里却早已没有一丝波澜,只自顾自翻动着书页,尽力想将每一个字都记下来——
说不定这就是最后一眼。
主人喜怒无常,阴晴不定,天资聪颖,却不大喜欢读书。但他每季还是会购入许多珍贵而美丽的孤本,堆放在老宅那散发着梅雨青涩气息的木头书架上。他读书一目十行,只撕下每一本书里最喜欢的一页,尽数黏在一个薄册里,其余的付之一炬。
a经常偷书,哪怕是被主人食用之后虚浮无力,也会偷偷去灰烬里翻检仅存的书页,再对照着主人的薄册拼凑想象。按理说为了那些特别的书页做一个薄册,应当是极为喜爱的,然而主人却又放任一个奴隶翻阅,显得轻蔑之极。
a的心绪也有些乱了,翻着翻着,竟然翻到薄册里一张照片,年幼的小主人满头金发璀璨,拉着被强行打扮成洋娃娃的自己,两人同时对着镜头微笑。
从管家偶尔的自言自语中,他知道现在是公元3045年。人类已经选择了更好的道路,勋贵们从出生起便接受改造,曾经被惊怖为“鬼”的血统,现在却是强大力量的象征。
他们会长生不老,会拥有超人的体能和智慧,惧怕阳光和某种辛辣植物都是无稽之谈,他们只需要饮用一些新鲜饮品而已。
比起其他的奴隶,尽管a的眼神也和幼时一样无辜得茫然,但他触摸过更多书页,或多或少明白这不过是历史中一个微小的分支,有人像太阳一样升起,有人像淤血一般沉底,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没有得到长生恩赐的奴隶们自然会死去得更早,普通人对血液的需求和改造后的能力也大不如这些位于顶端的“新人类”。而为了便于主人取食,a也接受过改造,否则他不可能活到三十岁。
荒谬的是他一直认为主人是个很仁慈的人,虽然对他一直冷言冷语,看不上他本就低劣的血质,但至少给了他正常的食物,甚至允许他阅读。
a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为什么沦落到了那个屠宰场般的孤儿院了,他瞟过一眼自己的契约书,好像自己本来是有个煊赫姓氏的,但却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母亲抱着他死在黑市里,陷落在泥垢里的尸体被人拖出去清理了骨肉,剩下的残血兑了化学药剂,封装在精致小瓶里,标上“绿色无污染”上架冷冻柜。
管家虽然没说什么,也不会主动说什么,但a经常听主人说自己的血味道寡淡,像一丛凋谢的干花,皱巴巴的花瓣哪怕是在情潮汹涌时,也只会温吞地盛开。若不是被他好心带回家,恐怕早就在黑作坊里成为铁钩上一颗人头了。
a曾亲眼看过主人的朋友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家养奴隶的,有人为了纤体美容,甚至只让奴隶喝所谓的“营养水”,饿到奄奄一息,身体也再排不出一丝内容物时,再割破了其薄如纸的肌肤取食那一点最为澄澈的血液。
a很感激主人,尽管以他的身份,并不应该懂得什么叫感激。如果有了感激,那他也会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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