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北狩之后,朝廷的主要部门留下了一部分在北京看家,主干也都跟到了承德。户部没办法把国库搬过来,但是主要的办事机构还是都搬了过来,在承德城里挑了宅院安置。管钱的地方公务繁忙,每天人来人往的就比较热闹,今天更是变得尤为的热闹,而且是整条街都热闹了起来。
快到了散衙回家的时候,各司的官员们早就整理好了物品,准备开溜去逍遥快活,但是外面的街上却突然开了锅。隆隆的马蹄声震得屋顶的瓦片都直响,本来安静的街道上也是人声鼎沸,好像瞧见皇帝出巡了一样。
轻骑兵团残了之后一直在休整补充,果兴阿现在能拿得出手的纯骑兵,便只剩下重骑兵营。对于这支由慕顺亲领的绝对嫡系,果兴阿也是非常舍得下本的,军装武器是奢华到了多余的地步,马匹也换上了一水的纯种的阿拉伯马。慕顺治军也是格外的严格,把兵练得极为出色,六百骑兵的出动的气势比千军万马还要骇人。
“快来看,天子禁军啊!”
果兴阿带兵一进城,就成了被围观的对象,承德可没打仗,老百姓一点也不怕当兵的,反而看他们新鲜,都呼朋唤友的追着看。毕竟在百姓眼里固安军的军装就是奇装异服,火枪更是少见的玩意,比人还高的战马更是稀罕无比。
“嗯,嗯,嗯,这才是天子禁军的样子啊!都统衙门哪都什么玩意儿啊。”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老百姓不懂军事,但也看得出果兴阿所部比春佑手下那帮玩意儿强多了。果兴阿的人都战场上下来的百战精兵,气势上就威武雄壮,春佑热河都统衙门的兵也就比土匪强那么一点,比军容怎么比得过果兴阿。而且拿春佑手下巡街的步兵,去比果兴阿麾下装备最奢华的重骑兵,也是有点难为人了。
“这骑的是什么马呀?这是麒麟吗?这也太大了!”
重骑兵营最吸引人的就是战马,这些纯种的阿拉伯战马,虽然跑长途不怎么样,但是卖相真好。膘肥体壮不说,还足足比蒙古马高出了一个头,谁第一次见都会惊讶。而且高了之后,也有心理优势。百姓看一般的骑兵只需要微微仰脸就可以,看固安军却必须使劲抬头,自然就有了仰望的感觉。
“你看这官衣儿,真好看,这是什么料子,太板正了!”
果兴阿缴获的联军物资里很有些呢子布料,做全军是不够的,但是军官们和果兴阿特别疼爱的部队,还是都有全套的硬料呢子大衣穿。所谓特别疼爱的部队,当然就是警卫排、侦查营、重骑兵营等等。重骑兵营一身的呢子大衣外罩紧身绵甲,肯定比宽袍大袖的普通清军好看了不少。
“卑职热河都统衙门千总王遇春给大人请安,敢问大人因何带兵入城!”
城门口的兵丁看着大队人马开过来,根本就没敢拦截,只能疯跑进城里送信。春佑和几个主事的早就回家吃饭了,当值的只有一个千总。又不是敌军自然不好报警讯,倒霉的王遇春只能硬着头皮出面拦截了。皇上就在避暑山庄呢,进城的大兵也未必敢闹事,但是一大队人马进了城,不管因为什么热河都统衙门也得问一句。
“一等精奇尼哈番、御赐勇号精忠巴图鲁、加兵部侍郎衔、镶蓝旗满洲都统果兴阿大人,入城公干。”
当先开路的慕顺端坐在高头大马上,看都没看王遇春一眼,念佛号一样报出了果兴阿的官职,然后便等着王遇春等人退开。
“回大人,都统衙门并未接到贵部入城的通告,卑职没有接到迎接大军的命令。”王遇春也是个硬骨头,为人也是反正的很,他的千总职位都是他一刀一枪拼回来的。
“我部仅为大人护卫,不在城内停留,无需接待!”慕顺很吃王遇春这一套,不但没因为他顶撞而生气,反而有些欣赏他。
“官员护卫朝廷有定例在,请贵部退出城去,或者拿军令来!”王遇春也是拼了,决定坚持原则。他是上过战场的,一搭眼就看得出来,这些骑兵都是死人堆里混出来的,绝对不好对付。
不过接下来的事,王遇春死都没有想到,慕顺虽然嘉许的对他点了点头,但是却没有再理他,直接纵马就踩了过来。后面的大队骑兵更是没有任何的迟疑,全都直接就驱马前行。虽然慕顺等人没有放开马匹冲击,但是这洋马太大了,王遇春带的人也没有结阵,根本就阻挡不了。碗口大的马蹄子直接就踩过来了,谁活腻味了才会不躲。在百姓的惊呼声中,王遇春带着手下的官兵,狼狈的逃到了路边,而大队骑兵好像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一样,闲庭信步一般就走了过去。
“怂包啊!”
“天子禁军就是不一样,这些怂包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真熊啊!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啊!”
百姓们看热闹不怕事大,放肆的嘲笑着憋屈的官兵们。王遇春除了摇头叹气,也没别的办法了。他手下的人,可是热河都统衙门的头等精锐,但真的和人家根本比不了。
“阿嚏,阿嚏……,娘的,那个龟孙在背后骂老子。”也不止王遇春不舒服,正在家里吃着白肉锅子的春佑也连打了几个喷嚏。
把王遇春扫到了垃圾堆里,果兴阿一行很快就到达了户部所在的院落,六百骑兵快速分散,把园子给围了个水泄不通。没人下马,也没人通传,六百多人马就静静的堵在了门口,好像静坐抗议一样。当然给户部看门的兵丁
喜欢混血八旗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