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许多种活法,但我始终没搞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活。或许,我里人生巅峰太过遥远,无法想像那儿富足安逸的生活。在那难以企及的山尖之上,万人敬仰的成功者们,或许是一手牵着柴犬,一手举着葡萄干面包,过得有滋有味的。
九月十三日,鹿男的故事在一本畅销杂志上首刊了一万字。老板在视频里向我发来祝贺。那时,他脑袋后方的那只柴犬不知为什么穿上了一件彩虹色条纹衫,而他整个人也越来越像那条小黄狗了,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微笑半含。听完祝词后,我第一时间就崩溃地把屏幕给关了。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记住我的大老板,我的恩人的名字,因为一提起他,我脑袋里先蹦出来的却是.....它。
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辆蛋糕推车。差点忘了,九月十三日是李三的生日,老板煞费苦心地为他庆生来了。但即便如此,李三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总记不住他有糖脂不耐症,每回都送奶油蛋糕和奶糖,根本就是想把他的生命结束在生日当天。
蛋糕被我们风卷残云地瓜分了。李三如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里,左一支右一支地吸烟,左一杯右一杯喝闷酒,寂寞如北极角落里的一场雪崩,默默无闻地发生,暗自惨烈一番,最终又在无人窥探的情况下偃旗息鼓而去。
鹿男的故事反响异常的好。即便除却光怪陆离的构设之外,人物与文字都毫无杰出的地方,但正是对着这样的故事,人们产生了类似于临渊羡鱼的心态。他们心甘情愿地相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物种、这样的事,人与鹿相依为命。而他们除了通过报道获知此事的进展外,却无法亲身体会此中的乐趣与忧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这个故事的,并且这个故事尚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虽一心盼望人与鹿能够永远相扶相持地生活下去,却左右不了事态的发展——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分道扬镳,甚至其中一方会死去。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意识到,鹿男的形象可以套到他们任何一个家人或是朋友身上,那头鹿与那个男人的生活与他们每日经历的司空见惯平淡不惊的琐碎家常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一头会变成人的鹿。任何再平常不过的人类的语言、神态和行为,加之在一头鹿身上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在工作闲暇时,在公司或家中的餐桌上、在公车上、候车室乃至于坐便器上,鹿男的生平事迹占去了他们视野的一角。他们宁可对那些凤毛麟角的有悖于生活的小片段进行捕风捉影,而不愿考虑这些情节就实实在在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已味同嚼蜡,喜怒哀乐,世事浮迁,他们早就习以为常,更无暇去顾影自怜。
正因他们在接受这个故事时采取的态度和视角,那些其实所致的东西在叙述起来时便显得异常吃力了。比方说,鹿男对于男人来说,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更不是宠物,也许他只能占去一角沙发、一方地板、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可他就在那儿,活生生地进入他的生活,有血有肉有气儿,他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听见他,想见他。他们的感情并无任何伟大与令人侧目之处,朋友、家人、乃至于爱人,这些字眼都可以概括他们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关心,思念,爱慕,依赖,嫉妒,猜度,和愤怒,那些离国仇家恨前世今生很远的东西,也一样维系着这两者。
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我说我压力大。接下去我像被祥林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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