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花色花色瓣色黄色,色净不带红丝,而兰花又素有‘黄为贵,红为稀,素为珍,绿为上’的说法。”
“而叶片叶面光滑油润,有光泽,叶色深绿。叶质滋润,柔中有刚。”
“整株兰健壮无病害。花葶高出叶面,叶片完整,飘逸舒展,韵味十足,给人以完整、端庄、秀丽之健康美。”
“气味”说到这里他闭上眼“香气适中,文静幽雅,令人闻之忘忧。”
“而达到这六个标准其中几个的的兰花少之又少,更何况集中在一株花上,绝对是稀世珍宝!你以为两千万很多么,这花要是上了拍卖行翻一番都有可能,我还是捡了个大便宜呢。”
相较于赵进激动的模样,周凌就显得冷静多了,甚至还有些嫌弃“有这么夸张么,不就是一朵花。”
赵进都懒得理他。
不过经过赵进的解释,周凌也消了将钱还给他的心思。
这钱真好赚。他在心中对乐正子轩道。
对于我们而言,俗世的一切金钱、权利、美色等本就是触手可及。乐正子轩回答他。
解决了没钱的心头大患,周凌在赵进的再三挽留下离开了q市,恩没错,坐的飞机,还是头等舱的票。
在飞机上,却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涴,多音字,念wan,wo,yuan,在这里念yuan,涴水。
对兰花的六个描写,其实都是判断兰花好坏的基本标准,来源百度。
第11章 第十一章,魔修
孙康健身体从小就不好,所以家中的老人才给他改了这么个名字,身体不好再加上是独生子女的关系,养成了跋扈的性格,是q市有名的纨绔子。
他倒是对别人的评价毫不在意,只求自己活得快活,哪里管他人的死活,并且毫无原因的认为自己是非常有能力的,公司的事情不是他不会管,而是懒得管,所以很不耐烦父母的唠叨。
这才有了这次去外省旅游的这件事。
而且有一件令他非常骄傲的事,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其实,他是重生的,或者说他有上一辈子的记忆。
上辈子的自己是一个受万人敬仰的大侠,可恨的是最终被发妻和好兄弟联手害死,只为了他手中传说可以成仙的宝贝。
那粒丹药早就被他吃下肚了,即便将他害死,那两个贱人还是没能成功。又因为吃过丹药后他没被毒死也没有成神,和吃了一个药丸没什么区别,所以将这件事情忘到了脑后。
却没有想到被最亲近之人害死……哼!每想到这里孙康健心中止不住的愤恨。不过……现在看来,那粒丹药也不是全无用处,他从十二岁开始就有了上辈子的记忆就是最好的证明。
孙康健收回思绪向自己的座位走去,在中途被人拦了下来。
孙康健皱眉看向拦住自己的人,虽然没有说话,但神情中满是不耐烦。
周凌现在对别人的情绪非常敏感,也能从这些感情中分析出对方的性格,感受到眼前的青年周围是一种被按捺住的烦躁情绪,所以他说出能令青年感到愉快的话“我看你气度不凡,不知道能不能交个朋友?”
有人夸自己赵康健自然高兴,再看看拦住自己的人也是一身贵气,也就神情倨傲的答应了下来。
“我叫周凌,不知道你的名字是?”周凌率先开口,这样孙康健感到愉快,在他看来,先开口的都是弱势的一方。
“孙康健。”为了表现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孙康健的话很少。
周凌毫不在意孙康健的态度“我家住在w市,不知道你那里有没有认识的人,如果没有的话我非常欢迎你去我家做客。”一边说着,一边将一杯咖啡递给孙康健。
孙康健接过咖啡,指尖碰到了周凌的手指,一瞬间像是被针狠狠的扎了一下“啊!”他大叫一声松开了手,咖啡全洒在他自己的裤子上,好在咖啡是冰的,他并没有受伤。
孙康健顾不上找周凌的麻烦,他抬起手,观察着自己的指尖,他料想自己的手指怎么也会被扎的流血,可实际上他翻过来覆过去,手指毫发无伤,连红痕都没有。
他这样的反应,倒是让周凌沉下了脸确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
被针扎的感觉当然不是孙康健的错觉,周凌确实动了一点手脚。他将一丝元力凝聚在拿着咖啡杯的手上,又装作不经意的碰了一下周康健,如果是普通人,除了感到一点温暖外不会有任何不适。只有魔修,因为体内盛满阴寒之力,在碰到至纯的元力时,宛如沸水浇在寒冰上,疼痛不已。
但孙康健的周围除了阴寒一些并没有血腥气,要知道修魔往往伴随着杀戮,无论魔修的功力高深,周身都会围绕着血腥气,但在孙康健身上,丝毫没有。
这样矛盾的地方,令周凌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孙康健却有了动作。
孙康健恶狠狠的盯住周凌,眼眶内一片血红,鲜艳的好像要流出血来,眼白以及瞳孔,都不见了。
周凌也在这时候闻到了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啊!”上前来帮忙的空姐看到孙康健这骇人的模样吓得腿都软了,踉跄的跑了出去,头等舱的几名乘客也见到了孙康健的异样,三三两两的离开了这里,一时间,这里只剩下两人。
这是什么情况?周凌问乐正子轩。
……夺舍。乐正子轩皱眉,看两人的命运近乎连成一线,夺舍的时间怕是不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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