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条要趁热吃,味道会很棒。”爱丽丝建议道。
“好。”
张枫也不拖拉,取了两根薯条,蘸了些酱汁,便放进了嘴中。
才出锅的薯条,又香又脆,番茄酱汁味道浓郁,给人特别的体验,酱料不似平时叫的快餐配的料,入口细细品尝后有着更多滋味,番茄中夹杂着一丝沙拉酱的味道,但张枫敢肯定,不会是厨师弄混。
“是不是尝到了酱汁里特别的味道?”爱丽丝笑嘻嘻的问道,言语一改开始的攻气。
张枫笑着点头,问道:“是什么?”
“芥末和洋葱熬的,是不是不敢相信?”爱丽丝脸上的笑容更盛了,特别是看到张枫有点凝固的脸色,笑得更盛了。
有点不相信的张枫还是再次尝了一口,就这么几秒钟,薯条又变了一个味道,比之前的变的软了些,脆感差了太多,但这次,张枫尝出了其中芥末和洋葱的味道。
“奇!”张枫第一次感觉神奇,原来表面相冲的食材并不一定是不能组合的,一旦组合,可能会产生全新的味道。
薯条最好吃的时间被耽搁了,张枫只好换着吃了,一大口龙虾肉送进嘴中嘴。
“唔,原味十足,非常非常新鲜,毫不夸张地说,还有点海洋味道,绝非急冻货色可比,怪不得客似云来。”张枫赞道,用的是汉语,主要是为了录下视频。
但这个举动自然是惹得两位“同桌”瞪着眼睛看着张枫,张枫只好笑着解释了一边。
“你们华夏没这样的美食吗?”爱丽丝忍不住这样问道。
若是平时,若是像去不丹的飞机上的那次,张枫估摸得生气,但爱丽丝的脸上却没有那种鄙夷,纯粹天真的问,所以张枫笑着解释道:“我最近刚从尼泊尔旅游完,不是我故意说那边的食物,咖喱吃的我的胃口实在是很差,这是我来伦敦吃的一顿饭,所以表现的有些激动,但若说到美食,遍地米其林规格的华夏,自豪的来说,应该少有国家能比,但,我们总要尝尝不同美食,不是吗?”
爱丽丝和瓦里安都是认真的点头,不过聪明的爱丽丝似乎听出了张枫正在旅行,所以便问了起来,张枫也不吝啬分享自己行走在路上的时光,三人边吃边聊,气愤更加轻松了。
吃完蒸的吃烤的,略显肉烤得有点老偏韧,但味道也不错。
似乎是龙虾相对桌上的其它美食突出一点,所以,后面的张枫只是浅尝辄止,为了避免被说浪费,张枫还心机的假装身体微微不适,让殷勤的服务员收走了剩下的食物。
“来自华夏的朋友,我们去酒吧,伦敦,是全世界酒吧最多的地方,你来了伦敦,就得去酒吧看看,酒吧才是伦敦的文化集中之地,还有很多美丽的姑娘,我相信你这样帅气的东方人,会受到很多姑娘的欢迎,会有不少的……yan遇。”瓦里安最后一个词是用手搭着张枫飞耳朵说出来的,似乎是怕爱丽丝听到。
但爱丽丝似乎猜到瓦里安说的是什么,白了一眼瓦里安,道:“不用瞒着我,我知道你说的什么,不过我也强烈建议你去去酒吧。泡吧是伦敦夜生活的一大特色。
在伦敦大大小小有超过5000家的各式酒吧,很多酒吧有很长的历史,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代。每间酒吧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连名字也都千奇百怪,包括了世间的所有事物。
伦敦酒吧分成三种,一种是没有音乐和舞蹈,只供应酒,叫做bar,另外一种有音乐和舞蹈,比较喧闹,叫做club。还有一种叫pub,风格介于bar于club之间,热闹而不嘈杂,还可以提供简单的食物。
伦敦的酒吧里都供应本土和外来品牌的啤酒,一般来说,没有音乐的bar里酒的价格要便宜一些,泡酒吧是当地人过夜生活最主要的一种方式,酒吧也是当地人的一个主要社交场所,每天去酒吧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每到周末很多伦敦人都会喝得半醉回家。酒吧不但代表着于英国的一种文化,也体现着英国人的性格特点。
甚至还有“不了解酒吧文化就不了解英国”的说法。所以,酒吧一定要去,对了,你喜欢安静点的,还是放纵点的?”
“附近的酒吧我都很熟!”爱丽丝又补充道。
空气凝固的几秒钟后。
“哈哈哈!”
三个笑声同时响起,谈不上勾肩搭背,但也算是亲密而行,选的酒吧是一间可以看夜景的酒吧,名叫nchorankside。位于泰晤士河河畔,历史悠久。是最佳的户外饮酒聊天的场所之一。
这里的人员穿着还算是随意,起码比餐厅那些西装革履或者是正正经经穿着休闲服饰的人要随意多了,背心、短裤、拖鞋,似乎在全世界都是放纵的标配。
虽然是露天酒吧,但也有位于内部的座位,酒吧的内部保留了许多十八世纪的怀旧装饰风格,初入的人,多少有些格格不入,但很快就能融合进去。
内部的装饰很吸引人,但人却很少,全都去了外面,和爱丽丝还有瓦里安打了招呼,张枫自然是要先体验酒吧内部的环境了,找到了一个位置极佳的地方,一杯七层的鸡尾酒,在桌后柱子上的小夜灯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有艺术气息,张枫都有些舍不得喝了。
酒鬼们高调的吹嘘着,有些吹牛的话,连张枫这个刚来的外乡人听了都觉得很假,但交谈的人却是笑的很开,瞅瞅四周怀旧的饰品,又或者看看桌上已经开始互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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