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要出门一次了,好在超市不远,可以走路去,不然现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还真是不方便。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想麻烦刘伯的,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不想让人知道我的“晕车”,免得吓到他。
买了一大堆的东西走在骄阳似火的路上的却不是一种享受,我後悔没有把那个用於采购的小手推车带出来,那是律怕我累著了而专门买的。面子思想作祟,总觉得一个大男人买东西比家庭主妇都不如,还要用车子运实在是有失颜面,可是要面子的结果就是我现在提著两大堆东西在烈日下如蜗牛般蠕动。不知道何时才能到家,还是在到家之前因中暑而倒下。
很少锻炼的手被塑料袋勒的血流不畅,涨痛的厉害。不行,要休息一下,我找了片树阴放下东西,揉捏自己又青又红的手。
一辆黑色的宝时捷在我面前停下来,门开,走下一个帅哥,一身的银灰色西装,健美的身材,雕塑般的俊脸,很面熟。
“寻,你去那里,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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