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此类衣服在我们女真并不罕见,也不珍贵。”陈昱行笑着说。
“在我们家那,每个大姑娘老娘们,也不能说大姑娘和老娘们吧,大家都以穿貂皮为荣,就是觉得比较有档次。哪个大哥出门不带个穿貂的妹子在身边啊,这都是标配。”吐槽起自己家乡李犇也不嘴上留情。
“……”陈昱行从最近的一个托盘拿起一件。一边往李犇身上比划,一边道:“那你喜欢吗?”
“啊?”李犇愣了一下,反应过来陈昱行是问他喜欢喜欢貂。“我在杭州穿不着,太热了,我妈喜欢,每年冬天都去看,一直舍不得钱买。”提起他妈,李犇想家了,三个月了,老太太早该发现儿子丢了,这会估计已经从死去活来中熬过去,接受现实了。
“去把我年前打得貂裘拿来。”陈昱行对低头站在屋内的中年人道。
“是,二公子。”答应一声,男子便恭敬地退出屋去。
“贤弟,进里屋把衣服换一下吧,你身上的衣服十分怪异。”陈昱行一改高冷,双手推推李犇。
“呃,这样好吗?”李犇已经半推半就地抱着衣服往里屋走了。有什么好纠结的,自己男神送自己衣服,想把自己打扮帅点,有什么不好,说不定他就是喜欢你,喜欢给你花钱,让你漂亮……越脑补越多,一个简单的报相救之恩,已经李犇脑海里无限延展为一个有钱富二代泡灰小伙的故事。
里屋也很多,除非了和外屋一样的茶桌、椅子之外,还有全身镜,衬衣服的柜子,不知道什么木头的床,上面雕着花,床上铺着绸缎被褥和撩起的绸缎幔帐,李犇扑到床上,坐了坐,又躺了躺,在被子上闻了闻,不同于郝文晖身上那种淡淡的烟味和香水味混杂的气味,被子上有种天然的男性的阳刚的味道,很诱人……想着男神可能就在这张床上自渎,或者和被下人抬着用被子卷进来的不知名女人翻云覆雨,李犇几分激动几分苦涩。
还是换衣服吧,再想也没用,人家小妾都快赶上一个加强连了,明显是直男,自己该干嘛干嘛去吧。想到这些,李犇叹了一口气,把托盘上的衣服一件件的拎起来,挺齐全的,贴身的衣服都有,不过没有内裤,看来在古代不光纳齐那样的穷人不穿内裤,有钱人也不穿。
三下五除二把自己扒的只剩条内裤,就一件一件往上套,衣服里一层外一层的,把他包的像洋葱一样,但是穿起来都不复杂。套完了之后把自己原来的衣服收拾了一下放在盘上,这身衣服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扔,洗干净了以后还得随身带着,万一哪天一个不小心就穿越回去了,穿成现在这个样子在街上走会被人拍照发朋友圈……
对着镜子好好端详一下自己,头发长了,三个月没剪,都挡住眼睛了,虽然这里的人头发都比他长,似乎也没有剪头发的习惯,满大街找不到一个发廊,但是让李犇接受自己也编个纳齐那样的小辫子还是挺可怕的;好像也瘦了点,吃得没有以前好,瘦几斤也算正常的;唯一不变的就是,还那么帅。
拿着托盘李犇回到外屋,陈昱行正坐在原来的位置,眼睛盯着他出来的门。看到他出来,打量了一番,似笑非笑道:“贤弟真乃天人之姿。”
“……”任李犇脸皮再厚,也有点儿抗不住了。你们不是以含蓄为美吗,怎么夸人这么生猛。“陈兄更帅,陈兄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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