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荷啊……”他轻轻低喃,语气里不再有年少时的轻狂与放浪,只有岁月沉淀的味道,以及那从未消散的怀念。
医院,菲利克斯从病房里走出来,小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肿得像是白萝卜。菲利克斯显然对自己的新造型以及今天的事很不满,满脸的抑郁,就像高老庄里嫁给了猪八戒的那个小媳妇儿。
上天看不过眼,于是决定让他更郁闷一点儿,迎面就碰见了宁夭。
“菲利克斯上校,你这么快就处理好伤口了啊,”宁夭略带遗憾的停下来微笑说:“我原本还想献个丑呢。”
哼,猫哭耗子假慈悲!鬼才信你。
“是吗,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菲利克斯没好气的回了一句。现在基本没他什么事儿了,老爷子又喊他回家,所以菲利克斯可没拿好心情去应付宁夭。
“慢走。”宁夭说着,两方便擦肩而过。等菲利克斯的身影在前边电梯里消失,宁夭摸了摸耳朵,一道嗞嗞的电流声闪过,菲利克斯那嘀咕的话语和电梯关门的声音便同时在耳麦里响起。
“……今天真特么倒霉……”
宁夭微微一笑,刚才他顺利的将一枚窃听器放在了菲利克斯身上,让它跟着回去见见鼎鼎大名的袁总理,说不定会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回到病房时,李笙还在,正跟楚朔谈话。见宁夭进来,立刻舍了楚朔问宁夭:“你们是准备这段时间一直住在那儿了?”
“如果不出意外就一直住那儿,那儿位置好,方便行事。”宁夭回答。
“那好,”李笙点点头,“我去准备其他的,到时候再登门拜访。”
到了晚上,楚朔和宁夭也动身上路。楚朔过几天还得现身,所以不能是重伤,医院里待一天就够了。而且引起的骚动实在太大,得适时转场。
宁夭和楚朔要去的地方是城中城,那是一处楚家的私宅,就位于城中城的中央,也可以说是整个里沙的黄金地带。宁夭还是在来里沙前两天,才从楚朔嘴里得知楚家竟然在这么个地方还有一栋房子。要知道,那栋房子可不仅仅代表着金钱,也代表着在里沙的权势,怎么可能卖给夏亚人?
不过宁夭想起楚朔的身世,立刻就恍然了,“这是你奶奶留下来的?”
“嗯,这是她在里沙留下的最后一件东西了。”楚朔说着,但也许是自幼就没见过这位奶奶,所以他的话语里没有多少感触。
宁夭却打开了思绪的匣子,说起楚朔的奶奶,那可也是个传奇人物,不说其他,就说能让楚奉君为她独身几十载拒绝再娶,就够了不得的了。说起来,那位原本是里沙和夏亚的混血,她的母亲是夏亚人,父亲是沙门人。她姓叶,叫叶书荷。
叶家原本是沙门数一数二的大家族,沙门开国功臣的后代,底蕴深厚。虽然时过境迁,叶家在军政两届的地位逐渐衰落,但他们改而进军商界,几十年发展下来,成了沙门数一数二的金融大亨。在城中城的中心有一套豪华住宅,也在情理之中。
而叶家那一代的嫡系,仅有一人,那就是叶书荷。只是叶书荷身体自小就不好,低调得一年也就露几次面,是城中城所有太子爷心里那朵当之无愧的高岭之花——家世显赫,长相柔美,性格温婉,才学过人,而且,是个难得的经商天才,几乎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可以往她身上堆,毫无违和感。
结果这朵花就被初来乍到的楚奉君采走了。
但叶书荷身为叶家继承人,想要跟出身夏亚的楚奉君结婚,谈何容易。当时正是战后,沙门取代夏亚一跃成为西沙领袖,他们恨不得再在夏亚身上踩一脚,怎么可能同意叶书荷嫁进楚家,那不是把叶家的财富白白送给夏亚?雪中送炭?怎么可能!
于是那一场席卷城中城的风月事,就此诞生了。所以上次楚奉君搅起来的里沙风云,也可以称为——一个女人引发的‘血案’。
当时的具体情节宁夭不清楚,但最终的结果他知道,楚奉君最后还是排除万难把叶书荷带走了,而叶家,那个曾在里沙显赫一时的家族却因此全盘撤出了里沙,军政方面自此不再干涉,就连生意都逐步退出,向夏亚转移,留下的,只有那一栋空空的房子。
到了现在,显赫的叶家早就不复存在,只有一些亲戚还在沙门活动。而叶家那庞大的生意,一小部分因为当年那件事,分给了这些受了牵连的亲朋,剩余的大部分,则在叶书荷死后,由媳妇杜月蘅接手。不过在当时,叶书荷毕竟是沙门人,为了避嫌,她主动斩去了叶氏原本的军工项目,那一块仍是由夏亚本土的祁氏独大,而叶氏,则专攻民用生活领域,并且立下规矩,无论日后接手的是谁,都不能改变这条规定。
说起来,楚家不是什么大家族,也就是楚奉君自个儿在战场上拼出来的地位。所以千叶城的楚家大宅原本不姓楚,在叶书荷嫁过来之前,楚奉君还住在军部分配的小房子里。那包括后山在一起的大宅子,是叶书荷为自己置办的嫁妆……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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