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财产就装在那个复古又难得的荷包里,向南数了一下,零零角角的加在一起一共只有223块。这大概是原主所有的钱了。
现在这个年代两百多块能干什么呢,随便出去吃个饭也不止这个数了,但这个农村来的孩子却守着这份微薄的钱生活学习,向南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这一切,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占了这个身体,剥夺了一个孩子本该美好而充满斗志的未来,向南心里那点刚刚长出来的愧疚立刻就满溢了。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向南觉得,只有替那个同样叫向南的少年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才不算辜负。
曹秋冬其实挺喜欢向南的,而且两人年龄只相差几天,但是向南平时就很懂事,做事情也很细心,所以比起许斌和叶伟,曹秋冬更愿意跟向南玩儿,也觉得他从农村到大城市来读书的实在很不容易,所以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想着向南,这时见向南说不去,曹秋冬也猜到了他的心思,便说,“那人是我哥们,许斌和叶伟周末都回家了,我一个人去怪没意思的,你就当陪我呗。”
向南其实真不愿意去,想自己一个三十好几的人跟一帮十几岁的小孩子处一起算什么呀,但是架不住曹秋冬三寸莲花,加上向南也实在不怎么会拒绝人,最后没法只好跟着曹秋冬去了。
过生日的同学家里挺殷实的,过个生日也包了个酒店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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