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我没有待在家里,也没有和同事骑自行车去郊区,只是借了朋友的一部车,一路的开着,穿越了街道,穿越了城市,穿越了下一站的叹息,来到了乡下的老家。
我想静一静。
生活的这个城市就像一个巨大子宫,每一份子都在貌似平静中上演着不安分,失败了的、死亡了的、失落了的、受伤了的,都好似变成月经流了出去,无需半点悲悯。在惨淡的身边,我们都在找寻什么呢?一切有关严肃性的,都在遭受“伪现实主义”的恣意调侃,正经的不如不正经的,或者假装正经去迎合;那些伟大与崇高的概念倍受冷落,生硬地遗弃有意识的不屑中;无信仰成为最高的信仰,谁都在想当皇帝却谁都在做着奴隶。我感到了厌倦,更无法使自己臻于纯粹,仿佛只剩下活着是唯一的出路——一个时代总会有一个时代的悲剧。可是我真的感到悲伤!
我把车停在我家老房子的院子里,由于这里常年没住人,所以院子里是杂草丛生,在车碾压过的地方,芳草深深地陷进了车辙的泥土里。我母亲常用“坟上长草”来比喻早已死去的人,此时,我看到了这里长满了草,心中不免滋生出许多的忧愁来,这里曾经是装下我童年的地方,如今全被丰富的植物生命覆盖了。我孤零零地站在老房子前,怀念着有关的这一切。
我出生的这个村庄叫石下村。那时候,我住我爸爸的房子,我爸爸住他爸爸的房子,我爸爸的爸爸也住爸爸的房子,但这绝没有三套房子,如你所料,这一座老房子整整住了好几代人。在我的记忆里,这座老房子是一个大整体,外部是黑瓦麻砖,内部是木梁板壁;一个阔阔的天井开四方,大门偏在东南角———座典型的徽派建筑,乡语谓之地主屋。是的,我曾祖父就是地主,不过,那是他前半生的身份。他老人家嗜赌,早把家产输了个精光,但这也给他落了个好,在后来的社会运动中逃过了一场劫难,是值得庆幸的——还地主呢,早就一穷光蛋了。或许有人要站出来说话了,这不是余华写的《活着》的故事么?对此,我还真有话要论一论呢:余华写的故事是好的,但立意有点自作多情了,因为那样的故事在当时的中国普遍都是,我的曾祖父是我的曾祖父,也是他书中的福贵,最起码书名冠名“活着”就顽固了,是不是要告诉人们这才是人生的哲学呢。当然,我对余华并没有恶意,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作家。至于还有人会问我:这座地主屋后来为什么没有输给“龙二”或者是打地主时为啥没分给贫农呢?我是这样认为的:当我曾祖父在鬼迷心窍地摇着色子的时候,想了一下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祖父,没有把房契押上去;后一个问题应该这样解的:到了后来,全村没有谁比我曾祖父还要穷的了,他最有资格分自己的地主屋。
因此,这座地主屋从祖上到现在一直都是我们家的,但归根到底,它是属于岁月的,岁月的飞逝把它变成了一份无实体的记忆,老房子一点点地塌圮了,它已经不是原先一整体的大院房了,所以我老家现在的老房子只不过是原先房子的一部分的修缮体。江南多阴雨,加上这房子的确有些年头,每一次的磅礴大雨对它都是一种“洗礼”。以前听母亲说,我出生的那天晚上,就因为连续下了十来天的雨,西厢房就泻塌了一堵墙——我出生在多雨的夏季。当然,像那样传统结构的房子,一堵的坍塌并不会导致整座房子的垮塌,因为它是由外部砖石结构和内部木梁结构两部分组合而成的,而受力部分完全在于内部的木梁结构。别以为砖石比木头牢固,在平衡地心引力方面木头可要稳定的多,这就是为什么在地震中倒塌的基本上都是砖石结构的房子,而木结构的房子却要好的多,这一点我还真知道,因为我住过木结构的房子,虽然没经过地震的检验,有点扯远了。可说来说去,人最终还是没把我家那地主屋撑起来,主屋的墙倒了就去旧砖窑里捡点碎砖头把它补起来,厢房的墙倒了就干脆连梁都放倒,所以这座地主屋变的越来越小,越来越不成样子了,直到现在变成了我老家那座铁锁把门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我想,如果这座老房子又要倒一堵墙,那么请接着倒第二堵吧,过去了的终究是要带走有关过去一切的。
房子是很老了,除此之外,还有关一个很老的人。
以前在我们村流传着这样一句俏皮话:直木良坐木良,枫树底下想幺娘。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顺口溜是在我们村的一位老太婆那里,那时我与她孙在她家的地门墩上玩蚂蚁,蚂蚁从她家的地门缝里叼出了一堆的沙石子。这位老太婆枯瘦的像个稻草人,坐在油光滑溜的芝麻凳上,她一开始夸我的头大,说:头大得官子。意思是以后我长大了会当官。之后她又叨叨絮絮地说了一大通,我完全不明白大人自己跟自己说话都会那么的有劲。最后她就那样说到了,还带了些花腔,我听后就一脚把蚂蚁踩死,不跟她孙玩了。我踩死蚂蚁是因为我不高兴,不高兴的原因是因为这位老太婆说了我太奶奶,幺娘就是我的太奶奶。木良是我的太爷爷,但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这木良那木良的。当然,现在想起这句顺口溜来,它并不是什么刺人的话,按现在的话来说,它是属于民间传唱艺术,陕西民歌谣《三十里铺》唱的不就是三哥哥和四妹妹的真实爱情故事么。这样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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