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一切来得太快,也消失得太快
何均池恋爱一段时间了,但他完全在恋爱的状况之外。
他仍旧坚持着会拖累程峪的想法,“我必须写,我从初中开始就没有考虑过其他的活法,我有一个对我特别好的老师,像对亲生孩子一样对我,她总说我能写好的,她去年去世了……”
程峪打字非常快,何均池还准备絮絮叨叨的时候,程峪的一条信息打断了何均池,一句话直指问题核心:“写这件事你究竟是自己喜欢,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我希望你去工作。”
何均池躺倒在沙发上,盯着这条信息,半响什么消息都回复不出。
音响里传出aria的《to …》,一首小提琴和三味线的合奏,非常好听,但何均池却充耳不闻。
最初是为什么喜欢写作的呢?他和大部分写作的人不一样,很多人都是因为看了很多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不满足自己的设想而开始写作。而他何均池,一开始是因为作文和诗歌比同龄的孩子写得好,老师和同学都认为他会成为一个作家,而家人尊重他的爱好,他便开始写故事,一写就写了这么多年。他没有太大的野心,没有幻想过获奖,没有幻想成为一个大作家,他只是一直在写,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写手。
写作是他一直坚持在走的道路,也是他唯一的方向。
他的书桌最醒目的地方放着罗伯特麦基的《故事》,他奉斯蒂芬金的《论写作》为圣经。
他痛恨自己不够聪明构思不出精巧的情节,设定不出鲜活的人物。他坚持每天无论如何写一点。他暗自给自己鼓劲只要写总有一天能够写出好看的故事。
至于喜不喜欢,这还是第一次考虑。
应该喜欢的吧,如果不喜欢不可能写得了这么多年。但如果真的喜欢就不应该感觉痛苦,他不只一次醒来时想到要开始写心情就沉重得如同上刑场,比起聊天喝茶,写作真是枯燥极了;如果真的喜欢就不应该厌烦,应该欣喜若狂,应该废寝忘食;如果真的喜欢就不会一直努力却完全没有成效;如果真的喜欢此时此刻就应该直接回答得出“喜欢”,而不是陷入思考。
他早就隐约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总是刻意回避。这条路已经走了十多年,他的青春、他的经历、他的无数日日夜夜都与此相关。
父母给他完全的自由,他却选择了一条逞强着走下去的路。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啊。
“我还没看过你的全身照。”
程峪的一条信息将何均池从情绪的漩涡中拉了出来。
“我家没有全身镜。”何均池说的是实话,但他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是此时不想动罢了。
“算了。”
何均池感觉出程峪语气的低落,明明还是白底黑字的两个字,他就是感觉了出来,急忙解释并保证马上去拍。
“不要解释这么多啊。”程峪收到何均池信息的瞬间,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怎么回事,算了就是算了,他唠唠叨叨说这么多,还保证马上去拍,我逼他的吗?自然一点不行吗……
何均池捏着手机,猜不出程峪此时此刻的心情,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了吗?”
他等了半天,没等到程峪的回复,于是,将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换来的是“对方不是你的好友”。
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忽然删了我?何均池的双手控制不住的颤抖起来。四年前那个人一声不响删掉他的全部联系方式,从他的世界彻底消失后才通知他“分手吧”。
何均池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考虑他究竟做错了什么,越想越觉得自己不是人,他几乎就没对那个人好过,哪怕一点点。
过度的自省令他变成一个好人,待人温和而用心,同时,也落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比如有人删除或拉黑他,就会控制不住的自我憎恨——不管怎么努力还是和以前一样让人讨厌啊。
程峪将他删除,差点让他眼前一黑,后悔的声音铺天盖地而来——如果我家有全身镜,如果我拍了全身照给他,如果我认真一点就不会这样。
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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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均池魂不守舍的走在大街上,看见一家男装店,没有多想就走了进去。
他喜欢同一个款式的衣服买多个颜色换着穿,一年到头也进不了几次男装店。他穿着简单,春天针织衫加衬衫,夏天衬衫、t恤,秋天衬衫加t恤,冬天衬衫加羽绒服。整个就是一个衬衫控,其中白衬衫独占半壁江山,剩下的一半才是牛仔衬衫和格子衬衫。
何均池走到衬衫专柜前,挑了一件白衬衫和一件浅蓝色衬衫,尺码都没有看就匆匆走进了试衣间。
站在试衣间里,何均池没有试穿衬衫,他一直就没有试穿的习惯,都是衬衫和t恤买l号,外套和针织衫买xl号。他掏出手机,对着试衣镜中的自己咔嚓咔嚓一通自拍。
拍得怎么样他并不关心,只想赶快发给程峪看。
但是,他现在连发照片给程峪的方式都没有了。
将衬衫还给导购员时他非常抱歉的笑了笑,原本是出于礼貌,但那苦涩的笑容让专业的导购员都没办法回以一个自然的笑容。
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何均池挽起衣袖在厨房做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和一碗鸡蛋番茄汤。
何均池胃不好,每天按时吃自己做的三餐,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惯,不管心情如何糟糕都一定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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