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多变,他想,又拎过罗伊娜那份情书看了看。她曾低着头护着胸前的书,刻意跑到麻瓜村落中,用一个忽略咒,然后一步一步在人群里行走。很慢。看着自己的脚印与雨水混为一体,感觉单薄的长袍一寸寸被打湿黏在身上,感受寒冷入骨的快乐与孤寂。他不曾做出这种事,戈德里克也不会这么做,性格使然,注定了他们不会轻易品尝寂寞,而是用另一种更实际的方式排解它。
他们曾一同看过雨,一同淋过雨。无论是两人一起旅行的时候,还是坐镇霍格沃茨为学校和巫师界操劳的时候。他边回忆,边写道。冰凉的雨水顺着脖颈流入衣领,划过背脊,他们曾一同感受过。说实话,那并不是多么好受的感觉,很多时候他们站在雨里,只会安静地看着,一句话也不说。可就是这样,躁动不安的情绪便似乎会顺着雨水从身上滑落,流走,再和地上许许多多的雨水合为一体。每到这时候,戈德里克的金发就会湿淋淋地贴在他的脑勺上,面颊旁,卷曲的弧度变得平滑。他莫名地喜欢这样的平滑感,这让他觉得安心,惬意,也让他知道,戈德里克现在就在他身旁,所感受到的倾盆大雨也和自己一模一样。
还有呢?
萨拉查闭上眼,惬意地微笑。如果我说现在我在思念你,你相不相信?
他想起每次从霍格沃茨的大草坪上穿过,黑色皮靴踩在草丛中发出暗沉沉的声响。草坪旁边长着一圈山毛桦,那是他们四个人亲手栽种的,现在已经长得笔直挺拔。他任凭回忆被风吹走,一厢情愿地把它们认作拉杰尔山脉的那些白桦,一到夏天它们就会长成一片,郁郁葱葱,而他们相遇在树丛最为茂密的地方。他坐直身,甩了甩羽毛笔,接着往下写。秋天时草坪会变成黄色,有些时候甚至会开一种金黄色的小花,他踩过去时会发出细小的碾压声,像是一脚踩在了秋天的袍子上。回头一望,远方禁林依旧如绿宝石般瑰丽,因为附着魔法而长青。
这时的夕阳半落,空气里有花的清甜味道,更多的还是草皮枯黄被阳光久晒之后的干燥味道。他停下脚步,拿出魔杖,飞快地在空气中点点:“臭小子,我回来了,快出来接我”,杖尖在那串漂亮的银色花体字上停留几秒钟,然后迅速收了回来,一挥手,又将那串字符抹去。盯着前方看了半分钟,想着臭小子你怎么还不出来,才想到自己行踪不定,回来的时候也没通知过那个人,只好嘴角撇了撇,收回目光走了几步又死性不改地抬头看看——火红色的一团东西突然“啪”一下拍到他脸上,他皱了皱眉,下意识顺手一抓拿过来看——火红色的团子在他手上啪嚓一下炸开,漂亮的火焰四处流传飞到天空引着他的目光跟着转,也是一串银光闪闪的字:“该死的混蛋有本事你就别回来”。他心头一跳,按捺下嘴角几欲破功的弧度,若无其事地抬起手挥了挥,把那串字像刚才那样抹掉。然后抬起头,一脸镇定地看着二楼的窗口,果不其然,金发青年正双手环胸,斜着眼探了半个身子出来看他。
那表情,那神态……还真是傻得可以。
可他就是喜欢。还喜欢得不得了。
……
嗯……这么说,自己岂不是被这臭小子吃得死死的了?
只是想到几段回忆,就莫名其妙地开始想笑,开始心跳。都说谈恋爱的人智商会降低,要真到那时变成了个傻子,臭小子对着这样的他还会不会要?
想着想着,不小心就写到了羊皮纸上。等注意到的时候,先前的墨水几乎都要干了。萨拉查偏着头想了想,还是决定留着这段话。等日后臭小子要是敢不要他,就把这封信搜出来,当面跟他对质。伟大的黑巫师之王想到这里嘿嘿笑了两下,没错,当面对质,看这臭小子还敢不敢甩了他。他想着想着,居然还挺乐在其中,丝毫没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不合他形象的地方。
然后他笑了笑。视线转到桌上放着的墨水瓶上,这还是戈德里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做成了他最喜欢的蛇形,绿宝石的眼睛炯炯有神,蛇上颚连着两颗红宝石和月光石做成的锋利獠牙,一看便知价值连城。为了送给他这样一份礼物,臭小子还专门抽空去了一趟妖精的领地,明明自己忙得焦头烂额,还不忘在蛇嘴里放一颗加工得小巧玲珑的泪滴小挂坠——里面放满了安神的干草药,忙的时候放在房间里,会让他觉得好受些。
当然,还有一个作用。
他用羽毛笔扫了扫小挂坠,小挂坠上有光闪了闪,随后一个压低了的声音传过来:“找我有事吗,萨尔?”
臭小子怎么压低了声音,哦,对了:“你还在上课?”自己忘记看时间了。
“嗯。我在教室外面和你说话呢,怎么了?”
“这个嘛——”
萨拉查也压低了声音,对着小挂坠轻笑一声。然后他凑过身去,闭上眼,想象自己现在正凑在另一个人耳边,炙热的吐息扑在另一个人耳廓,脖颈……手也揽着对方的腰,另一只手按在对方后脑勺上。能感受到两个人身体间逐渐攀升的温度,那个人也一定会被自己撩拨得不敢动作,浑身僵硬,然后红色一直从耳垂蔓延到脸颊再到脖颈,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心情愉悦。
“没什么,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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