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时候放它出来才合适。
花月去皮卡车的后面,把书虫放了出来,让它去竹林里个自己啃五颗最粗壮结实的竹子。
“……截成两米一段,方便运输。”花月嘱咐道。
书虫就乖乖地朝竹林进发,出于他动物的本能,它很快找到质量最好的竹子,从根部啃断,再按照花月的要求截成两米左右。
沈戮和花月就把截好的竹段搬到车上。
“回去可以用来做篱笆、竹凳和各种小玩意儿。对了,很多北方来的客人都很喜欢这种竹子类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可以做一个以竹子为主题风格的房间。”花月开心提议。
沈戮同情地看一眼那边还在辛勤劳作的书虫,碰见花月算它倒霉。
夜里十点,俩人满载而归。
沈戮卸车完毕后,吃了一碗花月做得豪华版加蛋加肠加鱼丸和大虾的方便面,就回房了。他站在落地窗边换衣服的时候,发现楼下有东西晃过。
沈戮开窗去看,一个苗条的身影正坐在一块软趴趴的白色东西上,仰头看着星空。虽然那东西把触角、六肢和三尾都收起来了,看起来很像是个白色的懒人沙发,沈戮一眼就认出这玩意儿是书虫。
沈戮穿着睡衣下楼,走到的花月跟前,“怎么还不睡?”
花月手里正拿着一瓶啤酒,看见沈戮,微红着脸甜甜地笑,指着天上的月牙,“赏月。”
沈戮在花月身边坐下来。
书虫在下面发出咕唧一声,抱怨负重增加。
花月扭头问沈戮,“你有前任么?”
沈戮点头。
“哇,没想到阎王也会有前任。”花月感慨完,喝了一口啤酒。
也有……
看来花月在怀念过去。
沈戮问她:“在想你的前任盛传?”
“我的前任不是他,是他叔。”
第28章
“盛传的爷爷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再婚生了一个儿子, 年纪只比盛传大五岁。那时候他去我们学校做演讲, 我正好负责礼仪工作,就互相认识了。之后就和谐交往三个月,没吵架, 没闹过矛盾, 他突然提出分手,把我给甩了。”
虽然花月讲得很简单,但沈戮察觉出花月对这段感情很在意。
他看着花月手里喝剩一半的啤酒,双眸如蒙了一层暮霭,沉默半晌后才问她:“到现在还忘不了他?”
“no!我没傻到把宝贵时间浪费在没必要的人身上,但我会纠结原因。
分手可以,要给我一个理由, 不管多奇葩都可以。可是这个人, 前一天还嘻嘻哈哈地和我在一起喝红酒吃小龙虾, 第二天忽然就没有任何征兆地提分手,太莫名其妙了。”
花月的好奇心一直都非常强, 这几乎是她骨子里的本能。所以这种无疾而终的分手结局对花月来讲, 比捉奸在床更难受。
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 花月已经淡忘了这件事。但因为盛传最近频繁出没在她眼前, 就让那些不爽快的回忆再一次被勾起。这也是花月不愿意让盛传来骚扰她的原因之一。
沈戮沉默良久, 叹道:“你向来执念很深。”
他忽然感觉左肩一沉, 扭头去看, 花月已经靠在他的肩膀睡着了。
沈戮把花月抱回房, 小心将她安置在床上。花月落到床上的刹那, 身体颠簸了一下就行了,她拉住沈戮的袖子。
“说了我的前任,你没有说你的呢。”
花月红着脸,眼神有点迷离,处于半迷糊半清醒的状态。她一边头发抓乱成了鸡窝状,一边不清不楚地嘟囔着。
“你有前任这事儿挺让我意外,你看你这个样子多冷淡,又是在地府上班的,别说仙气儿了,连人气儿都没有,就是一死气沉沉的怪兽。哪个小仙女会这么傻喜欢你啊?”
“她后来跑了。”沈戮看着花月道。
“跑了?”花月愣住了,她稍微打起精神,睁大眼看沈戮,“所以你的前任也甩了你?那她说原因没有?”
沈戮摇头,“人忽然就不见了,她连分手都没跟我说。”
沈戮的眼睛始终一直盯着花月。
花月精神不济,没注意到沈戮的眼神,她张开双臂给沈戮一个安慰的拥抱。
花月拍着他的后背,满口同情的语气:“那你比我更惨,同是天涯失恋人,我们来互相安慰!今晚以后,我们就把那两个渣男渣女忘掉!”
沈戮由着花月像八爪鱼一样挂在自己身上,始终没有回应她的话。
等对方在床上睡熟了,沈戮一直凝看着花月,伸手拨走她脸上碎发,顺便用食指轻抚了一下她的脸颊。
临出门前,沈戮回头望一眼床上熟睡的人,在心里回应花月刚才的话:他永远都不会忘掉那个‘渣女’。
……
清晨五点,刚刚换好衣服的沈戮,听见后窗外有劈东西的声音。他推窗往楼下看,看见花月正穿着一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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