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切开坠积期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
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扩散期。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不易消失,新的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淡红色液体溢出。
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用刀切开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编辑本段颜色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颜色就要暗淡些。
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关于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都是指的。
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呈暗紫红色.因为人死后一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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