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出是哪家的奴仆吗?”
“奴仆的服色都一样,顶多是腰牌不同。”
程宗扬往路上看了一眼,“去的是北邙……北邙有多少权贵的苑林?”
“几十家总是有的。”
“只有用笨方法了。一家一家的问,看两天前有谁家的奴仆进山。”
“咦?小程子,你不一向喜欢投机寻巧吗?怎么肯下笨工夫了?”
“不管巧办法,笨办法,能见效才是好办法。取不了巧就要踏踏实实的幹,你这一把年纪的,不用我教你吧?”
朱老头道:“你啥时候有这见识了?跟谁学的?”
程宗扬叹了口气,“卢五哥。他办事外人看着好像很巧,不费什么劲就办妥当了。跟他混过才知道,他其实是用笨工夫一点一滴堆出来的,只是下的功夫够深,才显出巧来。可惜别人只看到巧的,没学到的笨的。”
两人沿山路往北邙走去。山路旁零星的农田已经收获完毕,山间的田地收成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天旱,残留的麦秸稀稀拉拉,一块地只怕打不了半袋粮食。再往上,山势渐陡,农田也逐渐绝迹,只剩下茂密的植被。
一处树荫下停着一辆马车,旁边站着几名仆从。程宗扬本想顺路打听几句,到了近前却突然闭上嘴,默不作声地擦肩而过。
那几名仆从盯着他们的背影,等两人走远才收回目光。
“熟人?”
“有一个我见过。”
程宗扬低声道:“在宫里。当时天子上朝,他捧着香盒跟在天子身後,”
宫里的太监一身奴仆妆扮出现在山野里,这事怎么看都透着古怪。而且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在等什么人——难道天子又微服出巡了?大白天跑到山坡下的野地里幹什么呢?
程宗扬与朱老头对视一眼,“看看去!”
两人绕了一个圈,穿到那几人背後。山野中一片寂静,齐膝深的野草随风舞动,空气中传来田野的气息。
忽然两人伏下身,小心藏好身形,从草叶间看去。野草深处,一个背影正在漫步,他披髮luǒ_tǐ,赤裸的皮肤在阳光下透出不健康的苍白色。双手拿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折下的枝条和藤蔓,不时放到鼻下嗅吸,遇到满意的,就系在髮上。
虽然阳光耀眼,程宗扬却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那人挑选的草茎枝条,既不是按外形美醜,也不是凭色泽种类,就跟疯子一样,完全看不出挑选的标准。
那人又走了几步,然後张开手臂,赤条条沐浴在秋风中,昂首闭上眼睛。山风吹落了他手中的草茎、枝条,也拂起了他乌黑的头髮。
程宗扬心里咯噔一声,认出他是蔡常侍——那个盯着一张白纸发呆的诡异太监。
即使有死老头跟着,程宗扬仍然遍体生寒。这太监实在太古怪了,自己都怀疑他是不是神经病。万一引起误会,跟一个神经病打起来,怎么看都不光彩。他潜下身,悄无声息地往後退去。
朱老头像看西洋镜一样看着蔡常侍的下边,程宗扬把他拉到小溪边,他还在啧啧称奇,“大爷活这么大年纪,还是头一回开眼。哎哟,那玩意儿就是没用也不能割了啊?瞧着都痛得慌……”
“那你还盯着看?不怕长针眼?”
“这不瞧稀罕吗?”
朱老头道:“我是没当上皇帝,我要当上皇帝,想怎么看就怎么看,长啥针眼啊?”
小溪被山石阻挡,形成一个浅湾,周围生着芦苇。两人蹲在芦苇丛中,程宗扬还有些惊魂未定,朱老头已经没边没际地吹了起来。
“他一个太监,怎么跑到野地里裸奔呢?”
“不懂了吧?这阉人啊,身上缺了物件,脑子也古里古怪,啥怪癖都有。有些喜欢赚个钱的,有些喜欢弄个权的,喜欢裸个奔的也不算啥。还有喜欢小相公的呢。”
朱老头声音越说越高,程宗扬连忙拦住他,“声音小点!这么大嗓门,你怕他听不见?”
程宗扬到底还是拦的晚了一步,身後草叶微响,已经有人过来。程宗扬闪身躲在石後,一手握住刀柄,朱老头却蹲在原地未动。
接着一个阴柔的声音道:“奴才蔡敬仲,见过阳武侯。”
朱老头拢着手啐了口吐沫,扭过脸理都不理。
蔡敬仲仍然裸身无衣,脸上的神情却庄重无比,就像在朝堂之上拜见天子一样,双手长揖,然後拜倒,恭恭敬敬地磕了三次头。
“多年未见,侯爷风采犹胜往昔。今日偶遇于此,奴才何幸如之?”
“你不是抱着吕家女儿的大腿,拼命往上爬吗?我还以你封侯了呢。”
朱老头道:“既然见着我,还不赶紧回去禀报本侯的行踪,好带人来围杀本侯?”
蔡敬仲对他的讥刺恍若未闻,恭敬地说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敬仲一阉奴耳,自当为主子效力。”
“有奶就是娘都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小蔡子,你可长进了。青天白日,你不在宫里伺候主子,弄这一头的野草,是打算卖身给谁呢?”
“奴才今日休沐,到田间搜罗野麻,做些微物而已。”
朱老头这才回头看着他,别人休沐都是在苑中会客、垂钓,有兴致的,会带着宾客随从到山中射猎。可蔡敬仲双手都是泥土,要不是他模样实在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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