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琪笑笑,低头亲吻侦探的手背,“带我进狼窝的大姐姐第二天就找不到了,那边别的大姐姐说她去拯救更多小朋友,我估计是考试不及格被劝退了。”
每举行一次夜谈会,人数相应变动,后来人越来越少,十几个,几个。
记忆慢慢清晰,星琪的语气不再犹疑,“到那件事——就是我第一次偷东西——之前的半年,只有我和另外两三个人,我们距离很远,彼此之间不能交流。我们聆听,然后跟着博士的思路思考,到这时,上课的博士还有三四种音色。”
“第一次之后……”星琪磨了磨后槽牙,“博士……固定了,上课的只剩下我……”
她没再说下去,表情霎时变得空茫。
侦探察觉到她明显的情绪变化,也知道为什么。
第一次行窃成功,星琪成为公社的“星”,她便拥有了专属博士。
或者说,博士找到了他要的“星”。
然而没等任何一人打破沉默,屏幕上晃动的人影同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
厨房,陈溪疾步来到窗台,苏姐和常颖面露惊恐。
外面,两人站在角落,两两相对,手里都拿着什么东西,一人则急促地拍打厨房门。
拍门的是小侯爷。
作者有话要说: 呃,对不起,还是没修完……
第111章 满载(9)
侯秉钧不太喜欢人们叫他小侯爷, 倒不是一把年纪还要加个“小”的前缀。
他知道“侯爷”里面的“侯”不是姓, 是头衔, 地位,身份, 是老头子念念不忘的出身。
妈说侯家祖上家道显贵,他的爷爷乃是前朝手握虎符的大将军。
数十年前, 翻天覆地的变故后, 爷爷带老头子去了北欧。爷爷去世,老头子带着大笔遗产辗转去了英格兰。
侯秉钧就在伦敦郊区一座占地广阔的庄园长大。
幼年,侯秉钧颇以将军后人自恃, 以为爷爷真的非常了不起。然而家庭教师给他上完近现代史课,他小小的脑袋瓜觉出不对,问父亲, 既然是将军,为什么爷爷没把敌人赶走, 反而让他们一家流落海外。
老头子狠揍了他一顿, 那也是侯秉钧记忆中唯一一次挨打。
妈说这是老头子的逆鳞,后来她辞退家教,帮侯秉钧跟老爷子求情, 老爷子方才息怒, 开始带侯秉钧出入当地名流爱去的交际场所,听那里衣着端庄的仆人称呼他“爵爷”。
老头子留着和当地贵族一样的八字胡,每次听到类似的称呼,他就会用拇指和食指捋两下胡须, 然后给对方一大把小费。
后来,老头子为什么闭门不出了?
哦,大约是老头子终于知道当地人的小孩背地叫他的独生子“黄皮小猴子”,问他的封地在哪儿,指着油画问为什么“老猴子爵爷”没有长辫子。
在外邦人眼中,侯爷只是丧家之犬,跳梁小丑。
这大大刺激了老头子。
十岁左右,庄园逐渐多了和侯秉钧一样的黄皮肤黑头发小孩,来时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丢进池塘洗洗刷刷,洗干净了,会为了一块面包、半杯牛奶恭顺地叫侯爷和小侯爷。
老头子可能一直都不知道他很抗拒“小侯爷”的称呼,同龄人看他,仿佛看一堆没剥皮的土豆。
尽管身处异国他乡,老头子却拒绝学习当地语言,也不准侯秉钧学。他说侯家子弟生来是人上人,断无迎合他人的道理。
庄园里没人讲当地语言,加上不怎么出门,侯秉钧乐得少动一分脑筋。
老头子经常念叨他是侯家唯一的继承人,但老头子没有皇位,没有封地,没有生活来源。只有爷爷留下来的金山。
侯秉钧十五六岁时,庄园的气氛悄然改变,律师、税务官轮番来去,老头子整天大发雷霆。他听下人嘀咕,金山被老头子挥霍了大半,已无力支付高额税金,庄园难以为继。
西方不亮,东方反倒升起红太阳。春风吹拂,一厚沓账单压弯了老头子的脊背,一封来自祖籍地的邀请函点起新的希望,老头子决定衣锦还乡。
庄园彼时大约有十来个伴同侯秉钧一同长大的少年,愿意回国的回国,不愿回国的老头子也封了大笔遣散费。
回国是老头子难得的明智之举。
他赶上了好时机,所剩不多的家产短短几年间翻了数番。虽然离鼎盛时期相去甚远,但老头子再度找回当年人上人的光彩。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头子手指缝里漏出点什么,够一个地区里里外外锦上添花。
要到很多年后,看到金庸武侠剧里失心疯的慕容复用糖果换小孩叫他皇帝,侯秉钧才有几分体会老爷子是魔怔了。
他用小恩小惠换取人们对他的尊重,滋养他的爵爷梦。
侯秉钧及冠之年——每每跟朋友说起这事儿,他就想笑,因为老头子真的在东北老家给他搞了个加冠礼,生日当天,半个城市张灯结彩给小侯爷庆生——福兮祸之所伏,生日过完没两个月,老头子大病一场,险些撒手人寰。
侯秉钧一面遍求名医,一面去寺庙给老头子祈福,点长明灯。
这点,让围簇侯家的宾客津津乐道,说侯爷家的小侯爷对父亲一片孝心至诚至纯,未来必有大作为。
侯秉钧听了暗笑,他文不成武不就,平生胸无大志,一好吃,二好玩,也就是命好投到了老头子家,让他有得吃有得玩,不听老头子话,不对老头子好,岂不是天打五雷轰。
但这些话大大宽慰了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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