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真是有些厌倦了!”叶敏仪一声叹息,“我俩是小学同学,算起来,已经认识15年了。上初中时,更是坐了一年半的同桌。他是一个非常老实、本分的男生。做同桌时,我总是欺负他,在他的书上画小乌龟,在他的手臂上画史努比,他从来也不生气。有一次,我闲着无聊,给他写了一张纸条,对他说,我想做他的女朋友。他捧着那张纸条端详了半天,最后给我回了一张纸条,大意就是,咱们现在还小,应该以学习为重。看完纸条,我多少有些失落。心说这小子定力很强,不上我的当。结果,等到下课的时候,他就跑到学校的电话亭,给他妈打电话,一脸兴奋地告诉他妈,班里有女生给他写情书,说着说着,还流了鼻血!”
“哈哈,还流鼻血,真衰!”我忍不住笑了。
“是啊,觉得那时的他呆呆的,挺好玩,所以就经常逗他。在他的文曲星的开机屏幕上输入iloveyou,然后让他看,他的鼻血就又流出来了,哗哗地流,一点也不夸张。他本来学习挺好的,结果因为我的缘故,高中没考上一中,去了二中。虽然我俩分开了,但是经常通电话。高中毕业后,他去了武汉上大学,冬天时,那里没有暖气,冻得他半夜里翻墙头逃出了学校,到我上学的城市来找我。我俩就是那时候好的。刚开始的时候,特别有激情,只要他说一句想我了,希望见到我,就是半夜十二点,我也爬起来到火车站打票去武汉见他。一晃大学毕业了,我俩终于摆脱了牛郎织女的生活,可是在一起呆的久了,反而不如过去那样幸福了。长时间的相处,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神秘感,生理上也好,生活习惯也好,为人处世也好,两个人之间都太了解、太熟悉了。我不再对他矜持,他也不再对我进行印象整饰,各自的缺点和毛病都不断暴露无遗。说实在的,现在的我,对他的好感越来越低,甚至有些看不起他。成天的西装革履,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混在go-ver机关里。说起话来牛气哄哄,看见他我就心烦。”
“其实,你们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经常沟通,就有利于排解不良情绪。”
“我俩现在没法沟通,他见到我光说些国家大事,国际局势,我不爱听。我见到他就想跟他炫耀新买的衣服和化妆品,他不想听!我俩陷入了一种僵局!”
“周总理说,与人社交要‘求同存异’。什么叫‘求同存异’?打个比方,我平时喜欢打魔兽,希望拥有一辆自己的甲壳虫汽车;而你呢,已经拥有了一辆甲壳虫汽车,平时喜欢逛耐克专卖店。那么,咱们坐在一起,不要谈魔兽,不要谈耐克,只谈甲壳虫就可以了。不谈差异,寻找共同点,总会有说不完的话题。我每天在医院上班,见形形色色的病人,心里厌倦的不行,28天一个周期,每个月总有那么两天会非常的不舒服。心烦的时候,听听音乐,打打魔兽,就过去了。在医院该怎么上班,就怎么上班。搞对象也是如此,两个人吵架,发牢骚,那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宣泄完了,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你和你的男朋友现在的关系处在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槛上,迈过去,就会海阔天空。”
“嘿嘿,28天一个周期,没想到你每月也能见到大姨妈!”叶敏仪笑呵呵地说。
“就是啊,每个月我都会流一次鼻血。跟你男朋友有些相似!”
“你可真变态!”叶敏仪笑着捶我的后背,之后,轻轻叹了一口气,“我男朋友要是像你这么变态就好了!”
“呵呵!”
“对了,你现在的女朋友是干什么的?”她换了一个话题。
“问这个干什么?”我侧着头看她。
“很好奇!”
“我有权保持沉默吗?”
“你这个人真没劲,不说拉倒!”叶敏仪撇撇嘴,少顷,又问,“你喜欢你女朋友吗?”
“喜欢!”
“爱她吗?”
“嗯……我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何绍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想过,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不是你理想中的女孩?”叶敏仪穷追不舍。
“嗯……应该不是,她的岁数有点大!”
“你心中完美的女孩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嗯……我心中完美的女孩应该是头发长长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个头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肚子里要有一些学问,但是不能比我有学问;骨子里要有一些小资情调,但是不能太酸;要会打扮自己,但是不能过分招摇;要温柔体贴,但是不能死乞白赖……”我滔滔不绝地说了好半天,听的叶敏仪目瞪口呆。
良久,她才回过神来,咽了一口唾沫,结结巴巴地说:“天啊,真是太巧了,俺就是你心中那完美的女孩,你说的那些标准俺都附和。快,别犹豫,洗洗睡了俺吧!”
“哈哈哈哈……”我仰面大笑。
那天晚上,我俩都没有回家,找了家旅馆,又和她睡了。
从那以后,我俩隔三差五就会出来幽会一次。我没在她身上花过一分钱,她倒是总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明白,她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小姐,即使我买栋别墅送给她,她也未必喜欢。她之所以跟我在一起,在于我和她的男朋友是截然不同的类型。我能哄着她玩——本质上说,叶敏仪只是一个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孩子。
一天晚上,我在医院上夜班,忽然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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