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乔没有言语。
令哥瞄了眼叶雪乔,月光下,瓷白的面孔看上去平静无波,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有情绪上的波动。
这个叶小姐,也真是够沉得住气。
她冰雪聪明,怎么能看出老板对她的深意?但是她就是没有任何表示。
这回老板可是要费些大心思了。
此时此刻,令哥想自己也别犯万总那样的错误,在彻底了弄清楚叶小姐的思想动态之前最好不要多谈万总的事,太刻意的撮合有时会起想反作用。
随即转换话题,“母子连心,joe看起来还是非常盼望你在身边的......”
这话勾起了叶雪乔内心的伤感,她顿住步子,美目微垂,轻声道,“有joe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更没有任何准备,说是母亲,其实只是个称呼而已。”
那个时候,她既要为自己的遭遇而悲叹,又要为身体的变化和即将到来的小生命而内心惶恐不安,那段时间,她完全是孤单无助。
往事如烟,叶雪乔眉目间掠过丝丝缕缕的无奈和哀伤,这点令哥是能感同身受的。
而joe落地后,她又为这个孩子的将来而日日睡不好。
想到这里,叶雪乔苦笑,“那个时候,tessa,也就是后来的方城,和我说如果你确实不愿意要这个孩子,就永远不要见他。”
说到这里,叶雪乔兀自轻叹,似乎在自言自语,“我又怎么舍得呢?”
丝丝缕缕的忧伤和为人母的喜悦,交织在一起,在叶雪乔的眼底化开,母亲的慈爱一览无余。
令哥不由感叹,“这个世界上,母爱是最无私的......”
叶雪乔怔了怔,却是摇摇头,“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太年轻,并没有学会当一个母亲。其实不是无私,那时我是自私的——我害怕人知道,更害怕我将这个孩子带到世上,将来无依无靠,也没有当母亲的任何喜悦,只是揪心,怎么就有了个孩子呢?但是有十个月的时间在一起,血脉相连,我和他都能相互感知,我又怎么能忍心抛弃他?”
令哥突然想到,她和她的前男友方禹在一起的时候,也二十多岁,只不过和方禹之间一直是清白的。
没有历经男女之事就猛然生孩子了,当然是有着极大的跨度,更何况是在当初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有的孩子?
这个女人,那个时候竟然连一点措施都没有采取。
不过,若真是她什么都懂,事后一点药下去,又哪里有和自己老板到现在的各种纠结缘分?
此刻,叶雪乔瓷白的面容被月色淡淡笼罩,沉浸在往事里的恍惚,唇角泛起一丝自嘲和对往事的迷茫......
令哥也不由感叹,“人啊,有时就得信命,命运给你安排什么,那都是逃不过的。”
就如同她和万总,兜兜转转,最终又转到了一起。
命运,真的不能不说,有时太过神奇!
——假如当年她首先碰到的不是方禹,一个不近女色的女人,而是别的男人,恐怕早被生吃猛吞个干净;
假如当年不是被与方家有恩怨的方城设计,也不会是她;
假如当年那会自己的老板没有来到这个城市,抑或住的不是这个酒店,被人碰巧遇上;
如果她遇上的不是自己的老板;
如果她懂得事后采取措施;
......
诸此种种,每个因素都不可缺,且早一步晚一步都不行。
令哥的话让叶雪乔的唇角浮起自嘲的笑意,“命运?”
确实,不信命不行!
正如戈伊宁所言,人海茫茫里,她怎么就单单选了方禹?当初还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去了国外?以为在那里会有清净!
现在想来,真是鬼迷心窍了。
多少能体会到叶雪乔的伤感,令哥说道,“以后joe跟在你的身边,你应该踏实了,我看joe虽然不知道你的身份,但也是希望与你在一起,听到和你在一起,他真的很高兴......”
叶雪乔微微叹口气,“这个孩子早熟敏感,是因为他从小身边除了老乔治夫妇,很少接触别人。即便我去看他,也是匆匆来,匆匆去,导致这个孩子有很多的不安全感......”
借着月色,两个人走走停停,或许夜色更容易催生人倾吐的**,不知不觉,叶雪乔居然和令哥聊了许多。
令哥也感叹,这个女子的身上,居然藏了这么多的心事。
偶尔他会不经意把手插进裤袋里,捏捏正在通话状态中的手机。
今晚,这些话都会同步不落地传到他的老板万奕的耳朵里。
或许是心情放松的缘故,走到最后,叶雪乔对令哥淡淡一笑,“令哥,抱歉,今晚我或许说太多了,占用你的时间......”
令哥连忙摆手,“平时叶小姐不善言谈,但我知道叶小姐有内涵,我是个粗人,愿意和叶小姐说话,对我也是一种进步......”
叶雪乔怔了怔,忽而莞尔一笑,“令哥一直跟在万总身边吗?我总觉得令哥像个神人,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从天而降......”
令哥挑挑唇角,这个叶小姐还真是高手,这就开始试探自己了?
令哥微眯眼,憨厚笑笑,“算是吧,有几年了。叶小姐,我不是神人,我是特种兵出身,比起普通人,敏锐性比较高,处理起事情效率也总是比一般人快一些。”
叶雪乔不免神色愕然,看着令哥,“就觉得令哥气场与众不同。”
由衷的赞美让令哥不好意思,“其实,并不是我替万总说话,一切都
喜欢鸵鸟进化记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