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了一整天,猎豹终于为食物放松了警惕,大着胆子靠近狗尸,开始啃食最美味的内脏。就在这时,隐耀突然跃起,用咬死土狗的方法咬死了猎豹。
姚溪桐一直没有睡,何伯把混身是血的隐耀拎进屋时,这厮嘴里还含着一块豹肉。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我不帮你治伤,就你这样儿能熬到天亮吗?”
隐耀吞了豹肉,冷冷地看着姚溪桐,那模样能有多骄傲就有多骄傲。
姚溪桐又道:“不喜欢假肢,觉得不用假肢也能赢?行,够骄傲,继续保持。”他吹了灯上床睡觉,完全不管隐耀身上那些不断流血的伤口。
天亮之后,姚溪桐兀自洗漱更衣,无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隐耀。
骄傲的狼崽终于忍不住“呜呜”两声,姚溪桐还是不理。直到吃饱喝足,才伸手提起隐耀,语重心长的说,“傲气没有错,也得因人而异,跟我傲……”话没说完,隐耀的嘴已经狠狠地咬在他手腕上。这是真咬,不是往日那种闹着玩。
姚溪桐有些傻眼,或者说没料到隐耀会那么难驯服。他叹了口气,“你打算用命换我一只手?行,咬吧!”
一人一狼对峙了片刻,隐耀最终没下口,软软地躺在地上,出气多过进气,狼命堪忧。
姚溪桐把它抱到天井里,先喂药保命,接着止血疗伤,期间跟它说道:“宁愿骄傲的死去,也不愿低头苟活,狼性如此。可惜你有使命,你有族群,你死了,你的族群怎么办?”
看着死气沉沉的狼崽,他忽然觉得萧宝儿当初的选择没错。那么幼小的狼,还是一匹瘸狼,能够服众就已经很不错了,如何能带着狼群对付聪明他们万千倍的盗墓者?
门环被敲响,隐耀警觉的睁开眼。
姚溪桐摸了摸它的脑袋,自语道:陌生人,有威胁,知道了!他把隐耀抱回房间,弹去袍角的灰尘,这才慢悠悠的前去开门。
门拉开半扇,一个俊秀的青年公子打着伞站在门外。她含笑看着姚溪桐,俏皮地眨眨眼,“不欢迎我?”
“丫头,你怎么来了?”
“我这身衣裳白穿了,请叫公子。”来人态度熟稔,仿佛时间从未将两人分开。
姚溪桐愣了片刻才找回感觉,他与乌雅怕是有些年头没见了。
乌雅背着手在院中绕了一圈,问:“溪桐,我住哪儿?”
姚溪桐指着自己的房间说,“先住我那儿,明儿帮你收拾一间。”
乌雅随手一指,不偏不倚地指着萧宝儿的房间问:“不是有一间了吗?”
“那是狼窝,住不了人。”
“你养狼了!我要去看看。”
“别,”姚溪桐拦住乌雅,“小狼崽,有些认生,怕会伤着你。”
乌雅随意地笑笑,把视线投到藤架上刚长出不久的牵牛花,似乎在等待姚溪桐发问。
“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金榜题名,又迎娶佳人,我特地过来瞧瞧?嫂子在哪儿,还不出来见客?”说着就朝院中大喊,“嫂子……嫂子……”
“别闹了,我这儿什么情况信里不是都写了吗?”
乌鸦不满地说,“怎么感觉你不太想见到我?”
姚溪桐两手一摊,“煮熟的鸭子飞了,扔下个烂摊子给我收拾,你觉得我有心情陪你说笑?”
“煮熟?你把北辽公主煮了呀?”
“小雅,再胡搅蛮缠我可要生气了。”
两人正说着,何伯把乌雅的行李送了过来。
乌雅回房间洗漱更衣,姚溪桐独自坐在天井里发呆。
姚溪桐与乌雅相识于药铺,一个买药,一个卖药。
得知乌雅是乌族族长的妹妹,乌族境内所产药材全部由她卖出去时,姚溪桐希望能利用乌族的销售网络帮他传送包子铺的货物和信息,他按货物的价格给乌雅提成,两人一拍即合。
乌雅非常聪慧,博览群书,知人善用,是她让姚溪桐知道女子也有着同男子一样的智谋和胆识。这也是姚溪桐懂得欣赏苏苏,并愿意倾听其意见的缘由。
姚溪桐一直觉得他想要的伴侣,定会是乌雅这样聪明伶俐,又不失天真活波的女孩。乌雅也很喜欢他,有些话没有挑明,但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挺暧~昧!
今日乍见,按道理姚溪桐应该挺高兴。实际上他没有感觉,甚至隐隐觉得乌雅挺陌生,他认为这是两人相处时间太短的缘故。
这些年来,乌雅因身份之故,必须四处奔走,常常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两人的沟通交流全靠书信。他与乌雅相处的时间远不如萧宝儿那么多,更不同于他与萧宝儿这种拜过天地,同吃同宿,却又各怀心思的相处模式。
提起萧宝儿他就头疼,人在的时候嫌烦,整日叽叽喳喳不让人安静。人走了又觉得太过清静,想找个人斗嘴都找不到。
正想着,乌雅已经换好了衣裳端着泡茶工具走入天井。
乌族地处齐地边境,强烈的日照让乌族子民的皮肤普遍偏黑。乌雅敷了粉,可被鹅黄色的裙子一衬,皮肤看起来就有些发暗,远不如萧宝儿白皙。
初见萧宝儿时,他以为萧宝儿的皮肤就是健康的小麦色。后来才知道,全都是晒的,萧宝儿从不防晒,无论多大的太阳,都能不管不顾的跑出打拳玩耍。晒黑也不怕,只要在屋中躲上几日,皮肤立刻恢复白皙。
“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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