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不会想到,王小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这是一颗刚刚割下的人头,脖子上的断口还有未凝结的鲜血。死者那一双没有生息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充满惊恐和难以置信。
王小明随手将死不瞑目的人头扔在脚下,取出一个黑色小瓶,瓶里装的是满满的黑色液体——火油!
将黑色的火油淋在人头之上,王小明点燃了它。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稚嫩脸庞上的笑容轻松写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娴熟地加工艺术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围了人头,浓烟和烤肉的香气在林中迅速蔓延。没过多久,肉香就全变成了焦糊味。
两分钟后,那具人头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仅剩下无法辨认的头骨。王小明拿着这个焦黑的头骨,走到一块大石旁,捡起了另一个石块,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阵敲击过后,整块头骨完全破碎,变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静无人,王小明将碎骨扬在乱葬岗的荒坟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迹,才。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
哼着儿时的儿歌,王小明若无其事地向镇中走去,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男孩刚刚在乱葬岗做了什么。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应有尽有,但眼前这位王小明绝对与众不同——他是个重生者。
重生前,王小明是天下间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死在他手上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有人说他长了三个脑袋和八个胳膊,是一头来自上古的八臂蛇魔,无人能敌,还有人说他浑身燃烧着火焰,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可以吸食他人的灵魂,想取谁命就取谁命。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王小明不是怪物,更没有传言中那般厉害,很多死在他手上的强者都比他强。但杀手杀人不是擂台决斗,再强的人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一旦你疏忽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刺杀了世上最顶级的强者黑帝叶光纪后,王小明也死了。可死后再一睁眼,他竟回到了八岁时代。
走在儿时的乡间小路上,看着周围那熟悉又陌生的环境,王小明感慨万千。
没有人知道,这位令天下闻风丧胆的杀手,会出生于这样一个荒僻小镇,童年时代的他更是贫穷渺小,毫不起眼。
小镇东边贫民窟有一间简陋的房子,是王小明的家。
走到家门口,王小明就看到一群人,正围着他家大呼小叫,还吵着要砸烂他们家的房子。
“欠你们的钱我会给你们的,请你们再宽限两天!”纪翠云站在门口,一脸焦虑。
王小明从小就没有爸爸,家里只有三个女人——妈妈、云姨和静静。
纪翠云就是云姨,从王小明记事时起,她就和女儿与王小明母子住在一起。因为王小明的母亲脑筋不太灵光,家中里里外外全靠她。她用瘦弱的双肩,养育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给了王小明无尽的温暖。
前几天,王小明生病了,纪翠云为给他看病,不得不去借高利贷。本以为拿到这个月的工资能还上,没想遇到晴天霹雳,她被学校解雇了!
被解雇了,就没有工资了,自然无法还上高利货。看着镇上的黑帮越逼越急,她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王小明看到那群黑帮的家伙,目光一寒。重生回来,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纪翠云长得清秀可人,是小镇中最美的一朵鲜花,镇长一直想收她当小老婆。威逼不成,他就暗中搞鬼,黑帮、解雇,都是那位镇长一手策划的,纪翠云的丈夫也是他唆使黑帮害死的。
“哟,这不是那个傻瓜女人的傻瓜儿子吗?”
“没有爸的小杂种!”
“快跟你那傻瓜老妈说一声,你地狱里的父亲一直在叫她去呢!哈哈哈……”
黑帮众人见到王小明,一齐嘲笑起来,笑声格外刺耳。
王小明的母亲年幼时发过高烧,有后遗症,脑筋不太灵光,人们都说她是傻瓜。但王小明知道,自己的妈妈并不傻,只是有点笨,或者说很笨。
“小明,你跑到哪里去了?病还没好就乱跑!”纪翠云努力装出严厉的样子,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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