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
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
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
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
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
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
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
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
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
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
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
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
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
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
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
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
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8226;古代史》中说,《旧约#8226
;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
这几行: …耶和华使泉源涌在山谷,流在山间, 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野驴得解
其渴。 天下的飞鸟在水旁住宿,在树枝上啼叫。 …… 那里有海,又大又广
,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 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
怎么样,两下对比,可以看出后者的抄袭痕迹吧?只是这译文看起来乏味极了,远不如
“献给阿顿神的圣歌”的译文有声色。单从内容看,前者也不如后者,因为前者所称颂的那
位老耶,怎么看都像一位施恩图报的人物,还试图用自己的神力迫人慑服,未免叫人瞧不起
。后者所称颂的太阳神才有无私的情怀,值得人敬爱呢。 (三)永恒的赞歌 写到
这里,我的长篇赏析该结束了。如果国内有人能把这些壮美的埃及文学作品都译出来,我
这里可赏析的诗篇决不会仅仅这么十首,我的评论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 但在
结束前,我忍不住要再抄几行阿门荷太普四世时期的赞颂诗在这里,作为结束诗: 啊
,太阳,自从世界开始您就照耀着, 您高高升起,把世界引向美。 …… 您
把从地下世界来的尼罗河给予了埃及。 是的,太阳不但把尼罗河给了埃及,也把生命
给了尼罗河儿女,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感悟、讴歌生的壮美。 太阳落下的时候,黑
暗就会出现,就像灿烂的生命过后是黑色的死亡一样。死亡是永恒的,不管它让人向往还是
悲伤,它里面一样有值得埃及人歌颂的永恒美。 尼罗河的儿女们,懂得生命,也懂得
死亡。他们既用火一样红的激情赞颂生命,又用夜一样黑的感情赞颂死亡,因为他们觉得应
该歌颂世界上的一切美。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 尼罗河
儿女的歌,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肉身和时代,成为永远的不朽。 2000年7月19日晚—7月2
2日晚6:35写,7月23日下午1:38改;7月28日上午10:52录完并再改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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