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明小少爷之前的狐朋狗友,而是夫人莫叹尘。
这明朔是个狗属性不成,无论她做什么,他都表现出极其殷勤的姿态,如若她不清楚自己是个精魄,真会怀疑是不是狐狸精。
青天白日,他也就随在她后面看看书,游游山水。
一旦天黑,他如恶鬼痴汉附体,夜夜要缠着她行鱼水之欢,甚至叼来鞭子,乳夹,绸缎之类的,要她像新婚之夜惩罚他,鞭打他。
莫叹尘不厌其烦,故意整天冷着一张脸,将他晾在一边。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没有主人的关爱,小可怜会变得恹恹的,严重的甚至会生病。
以前的小霸王成天和浪荡子混在一起,三天两头见不着人,现在就在明大帅眼皮子底下晃悠,看来看去又有些生厌。
大好的青年,大好的时光,不去建功立业,打拼事业,跟在自家婆娘后面吃闲饭算个什么说法。正好现无战事,他手底下有职位空缺,让儿子学着带兵打仗,渐渐崭露头角才不至于将他好不容易打拼下来的地盘拱手让人。
打定主意,明贺找个时间同明朔摊开讲。
妻奴明朔推过来推过去,像推皮球一样找各种理由敷衍了事。
没法儿,这事还得儿媳妇才能应付。
果不其然,他向莫叹尘提点了几句,半天的功夫,那小子还不是乖乖卷铺盖走马上任。
老头子安排的职位需要长时间驻扎在军队,明朔如意算盘打得好,硬是谈判出一个月三天的探亲时间。另外,作为去军队的交换条件,小辣椒答应他,回家的那三天一切听他安排。
也就是说,就算他要上房揭瓦,她都会送他一把梯子。
更不用说是那档子事情,只是这一个月不能见到她了,哎,好难过。
于是,待烦人的小霸王一步三回头地走人后,莫叹尘发现她贴身的衣物少了一件。
这个登徒子!
她光是用头发丝想一想就知道,他会对它做什么。
登时,小夫人的脸红了又黑,和台上跳大神的有得一拼。
青黎刚看着李府那个每天晚上爱在院子里光着屁股蛋搓澡的家伙被送进军队,左右缺少乐子,晃晃悠悠来到明府。
一进门便是莫叹尘这张羞恼的脸庞,青黎怔了一下,打趣道:“哟,今儿个又谁惹我们的明夫人不高兴了,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莫叹尘甩她一眼,纵使心里有许多牢骚话想讲,但性子使然,便偃旗息鼓了。
只问:“你来我这儿做什么?”
不要又来说什么荤言浪语,粗俗得不堪入耳。
“哦,我想起来了,别怪我没提醒你,以前常跟你家明少爷混在一起的李月楼今儿个也进军队了,碰巧啊,是一个团的。”
她等着莫叹尘露出淡然以外的表情,可是冷观音依旧淡定得紧,瞧那样子,完全没有把自家的汉子放在心上。
自觉没趣,早知道逗弄这尊石头人没啥意思,巴巴来讨冷言冷语。
四处打量一会儿,青黎化作一撮青烟飘走了。
当初,她以为明朔实在是个骨子里朽了的烂木头,玩女人,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确实是最合适的结婚人选。婚后各自相安,难得清静。
可是,嫁过来之后才发现,他不仅是处男,还对她十分上心。
日子渐长,莫叹尘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异样的情愫。
......
明朔打在阅兵的时候就看见了军队中那个猴溜猴溜的人,大高个,军官帽戴的歪歪扭扭,一点也不像是来做事的,反而像是挂羊头卖狗肉来度假的小开。
暗啐一口,有这么个二扯皮在,还建劳什子的威信。得了得了,小爷我惹不起,躲得起。绝对不能辜负媳妇儿的期望。
一想到二十七天后销魂蚀骨的三天,明朔骨头都酥麻麻的。
操练了一天,明大少紧赶着搓完一身汗皮子,和底下的人打过招呼,一溜钻进屋里,将门关的死死的,从小木箱里翻出一块怀表和一件......胸衣。
胸衣是莫叹尘的,和主人一样散发着淡淡冷香;怀表用金链子挂着,里面有他俩结婚时的黑白小像:莫叹尘微微带笑,一只手臂搭在他的左胸,半倚在怀。
将怀表打开放在叠成豆腐块的被子上,明朔迈开长腿跪立在床上,长指勾起胸衣的两条带子挂在耳朵上,宛如色中痴汉。
怎么办,光是闻到她的味道就已经这么性奋了。
小霸王红了耳朵,喉咙增生出的津液伴随着急促的呼吸将全身的热度往身下的巨兽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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