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喽啰?你可以认为他是。诸爷,永远都不是。”
“你为什么要救他?你给我的印象是你不会去主动去帮谁。而且……你好像也不需要朋友。”
“所以我说你可以认为他是,而他也会这样认为。对我来说,他算个屁。那件事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我自己。当时我在一家馆子里吃饭,这家伙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转眼就把一包白粉丢进我的挎包里,然后他也不跟我说话,远远地找了个位子自己坐下。我本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回去,可这时候他后面的追兵来了。看来他们是认定他偷了那包白粉。我观察了一下然后站起来走进这家馆子的厨房。我找厨师要了个大碗,悄悄把白粉倒进去,再掺上水搅拌几下,然后就放在了灶台上。过了会儿,他们果然开始搜查这家餐馆。那碗和了水的白粉就跟炒菜用的水豆粉看上去非常象。他们的眼睛不止一次从它上面晃过去,可就是一直没发现。看着傻瓜犯傻是挺有趣的事情。我那朋友虽然只是个喽啰,但是他是诸爷的喽啰,那些人找不到证据也不敢动他,怒气冲冲地走掉了。”
“他们搜你的挎包了吗?”杜若兮问。
“是的,但没动手。挎包就在桌子上,他们只是仔细地朝里面看看。挎包本来就是打开的,我故意没把它关上。”
“挺机灵,但好像这并不足以引起一个大人物的兴趣。”
第五十章
“当然。他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只不过让那名小喽啰来劝我入道,他们当时缺人手。我一怒之下把这个混蛋给揍了一顿,这下他们非要把我找出来不可了。而且这次我犯了众怒,唐青认为我染指黑帮,结交损友,当时就有囚禁我的意思。那段时间很紧张,封肃每天带着我们东躲西藏,疲于奔命。经常是我们三个人一块商量办法,然后由封肃去实施。没有了唐青的指手画脚,封肃可以畅快地发挥自己的强项,我猜他可能还是蛮高兴的。当然,如果我们略去正在遭受一个黑道家族围捕不谈的话。我相信我们当时所想出的逃脱办法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即使是知道,他们也做不到。那段时间一定给诸爷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伤了他们三个人最终还是没能摆脱追捕,诸爷亲自带队把我们堵在一家餐馆里。他威逼利诱,旧话重提,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法不答应。他根本就没说我们伤了他的人这回事,并且开了一个让人没法拒绝的价钱。当时我们刚刚成年,唐青正在为一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当助手,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千把块钱。而我们在加入黑帮之后封肃凭借他的身手不到一年时间就升职为家族首席执行官。在结束黑道生涯时,手上的积蓄足够我们在那个城市的任何地方买下任何一套房子。我们回到正常生活之后,唐青和封肃一致认为我不应该再出去抛头露面。而他们却不想一想,现在的生活是谁最先开的头。哼,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有点鸟尽弓藏的感觉。”
“但要是按普通人理解的话,把脑袋吊在裤裆里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即使是这样,封肃的脑袋都是戴了头盔的。不,他简直是装了个保险柜在头上。他是个外星人。”蓝靖阳懒洋洋地把手枕在自己的脑后,“从我们刚开始的跑路到我们最终脱离黑帮一直是封肃出面应对,也就是从那时起家规里加了最后一条——正常环境中唐青是当家人;在危险环境中,封肃是当家人。”
“封肃的身手到底怎样?”杜若兮笨拙地比了一个既象是跳舞又象是武打的动作。
“他令人咂舌地快,快到你几乎看不清楚他的动作。他仿佛可以在特殊的时刻给自己充电。在那种状态下不仅体力和速度都达到惊人的程度,而且其他感官也非常敏锐。他经历过多次的偷窥、跟踪和伏击,但他每次都能成功地逃脱。你可能会认为他拥有超能力,他应该被科学家们研究研究。在一个派出所里,他曾经把警察吓住。一般人全力击打沙包不会超过5分钟,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比如特警,可以连续击打10分钟以上,而封肃可以全力击打25分钟以上。换了别人的话哪怕不累死也会伤到自己的手臂。”
虽然他们拥有的是同一副躯体,但子人格之间会有截然不同的生理特点,甚至对同一食品或是药物都会有出现不同的反应,任何人都会为之感到惊奇。杜若兮点着头,“看来封肃是个非常合格的保护者。”
“对,没错,确实可以称呼他为保护者。即使睡觉他都在保护我们。”
“这话怎么讲?”
“晚上他从来都是在天文台上,也就是说他睡在现实的世界里。这样的话可以防止象我这样的混蛋出去捅出什么篓子;另一方面他最警觉,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他总是比别人先知道。”
杜若兮听了莞尔一笑。
蓝靖阳看了看摄像机,颇感兴趣地问:“那几个跟你谈过话的人,在录像里看是不是也都象扬展?”
“是的,你们的样子只有你们自己才能看见,而我们只能看见扬展。”
“我知道这一点,但我还是希望在摄像机里我们会有所不同。”蓝靖阳略带失望地说道,“我这想法多蠢,但是你们把我们都看成扬展真的是很讨厌的事情。别人看了这个录像会怎么想呢?”
“一个技巧高超的撒谎者,或是具备非凡演艺天赋的演员。”杜若兮也看了看摄像机,注意了一下剩下的摄像时间,然后转向蓝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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