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简直欣喜若狂,他召集了但比他更加欣喜若狂的,是那群同样侥幸躲藏起来的炼气流修仙者!这群活了不知道几百万年老妖怪,眼界自然要比才几千岁的西番人族首领要高的多,也精明的多他们几乎就是一瞬间就明白了——当初他们杀了神,神的神格就降临到了人族之中!
那位得到神格的幸运儿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天地同寿了,还以为是神明降下了赐福让他得到了小小的好处。就在他满心欢喜的帮着自己的好基友打天下的时候,炼气流剩余的旷世强者,已经开始谋划起了神格二号计划。
所谓的‘神格二号计划’,就是想方设法弄到第二枚神格,当然,这么逗比的名字一定是作者瞎起的,可那群修仙者老不死的,却绝对不是在闹着玩。梅林虽然强大,但论杀伤力,他的“阿瓦达”连刑天的一声干嚎都不如,杀了他如同杀鸡子。
但人族之中,出现一个真神的好处,绝对是不可估量的!活下来的那么多人族之中,最多的还是炼气流的大能,杀了梅林,再杀另外一个神明,两枚神格在人族之中,说不定就有一个落在了炼气流的修士身上!成为了神明,成为了天之骄子,人族之中出现了一个真正逆天的存在,还愁补不满炼气流功法的漏洞么?
为了人族的未来,他们决定铤而走险。于是很快,又瞄准了一个‘软柿子’,准备下手去捏。
……
林晨初面无表情的听着季望南讲述上古时期的事情,听着听着,他自己也有些疑问:“我怎么总觉得,炼气流修仙者,和炼体流的人族,完全就是两种生物啊。”
季望南赞同的点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刑天传授给人族的,是最适合他们功法,是他们先天最适合去修习的‘道’,人族自挣扎与历练中成长,自然所需要的功法也要顺应这样的天道。这就如同是你把一只生活在冰川的熊拖到了温暖的内陆,虽然气候更加适宜,但却并不适合它们。”
“人族本身就有瑕疵,他们的器官进化的不完整,妖族的罩门只有泥丸宫和心脉,而他们则是心肝脾肺肾浑身都是罩门,而他们最大的罩门,就是短暂的生命,和与生命相符的道心。”
“刑天所传授的炼体流功法,不仅仅是强大人族的体魄,炼体流锤炼虽苦,却能去除杂质,坚定道心。人族的对于道的天赋,比起妖族来说要更加强大,在强大的妖族在成年之后,也要化作人形来悟道,千年炼体,厚积薄发足够让人族追上妖族的了。但是炼气流不同,那实在是太快了,太顺了,快的让人来不及磨练心性,顺的让人来不及体悟天道。妖族虽然也顺,但是他们也是凭借着漫长的生命去悟道,才获得强大的力量。钟磐寂也跟你说过,有着强大力量,却没有强的道心去控制,在获得强大力量的同时,他们便早已不再被天道所容。”
“自作孽,不可活啊。”林晨初叹了口气:“可我自人间界重生,也遇到不少心性纯良的好人,他们虽然也是炼气流,可并没有上古那群修仙者那么的疯狂……”
季望南笑了笑:“人间界的那群小家伙,严格来说并不算是修仙者,破除天地桎梏飞升的那一群才是。生物本身所必须具备的‘繁衍’一项,那群修仙者已经不存在了,可人间界的那群小家伙折腾一下还是可以的,比如说那个叫做宿花影的小辈——听说他和白虎关系还不错。”
林晨初黑了个线,赶紧转移话题:“那么那群修仙者挑出来要杀的神明是谁?是那群次神么?宙斯?”
“不是。”季望南收敛了笑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伊米尔是北欧神话里的巨人族神明,被奥丁所杀,死法跟盘古差不多。
卡门普斯是玛雅神话的至高神,被我拉过来当炮灰了……千万别找麻烦
至于普罗米修斯,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罗嗦了。
梅林那个我恶搞了一下《不列颠诸王历》和《哈利波特》,但其实记载中的梅林本身就是在公元后,考据党勿揪。
……我梅林都搬出来了,小伙伴们快快留言
(有奖竞答依旧继续,我的红包等待中……)
☆、第239章 起源(六)
第二百三十九章起源(六)
“我?”林晨初愣愣的:“怎么会是我,不是说,掌控生死之道的朱雀,攻击力仅次于杀伐之道白虎么?”
季望南耸了耸肩:“话是这么说没错,但那也是我们这群同等地位的神明,才对你知根知底。对于凡俗看来,八神个个底蕴极深,四灵中苍龙的主宰之道太过霸道,白虎的杀伐之道锋芒毕露,我的玄冥之道厚重神秘,似乎只有你,是神明中唯一的短板。”
林晨初摸了摸脑门,的确,朱雀性子太软,就算是被白虎欺负的极其不爽,也只是闷在心里骂骂罢了,在上古时期的确显得有些不太活跃。虽然太阳是他点亮的,金乌是他制造的,但是朱雀实在是太稳了,他所释放光芒的时间隔的又太久了,久到足以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定很好对付。
在修仙者们看来
喜欢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请大家收藏:(m.blshuwu8.com),无限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