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野的头发有点长,披散在肩膀上,看着好像至少两天都没洗过了,被头顶的巨型显示屏一晃,散发着油腻的哑光。
再说衣服,黑背心,牛仔裤,马丁靴,皮肤黝黑,手腕处还戴着一串小叶紫檀,整个人的画风与周围格格不入。
哦对,值得一提的是他背上还背了一只巨型双肩包。
怎么看都像是个江湖浪人。
“先回家吧。”
江洺招呼吴野往停车场走,吴野应了一声,随即把手搭在江洺的肩膀上,一边走嘴里还说着什么,哇啦哇啦的,然后两人都仰头哈哈大笑,那叫一个开心。
回去路上,陆焜在前面开车,江洺和吴野就坐在后座聊天,聊些什么陆焜没听清,但是江洺的笑一直都没停过。
这是陆焜从未见过的江洺,他俩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没这么多话。
“我还是不够了解你。”,陆焜想。
大部分人在考虑一件事情的时候都是以第一人称的感受为基准的,陆焜也不例外,所以他一点都没察觉到的是,对于他,江洺也一样不了解。
这就是人性里最说不通,但发生的概率又最多的地方,爱情往往比任何一种情感都来得快一些,在朋友之前他们就先选择了爱人,有的是荷尔蒙作祟,激情消退后大不了分道扬镳,也有的,一不小心就混成了地久天长。
......
回到江洺家,吴野换完鞋先是去了趟洗手间,然后又去厨房的冰箱里拿了一罐可乐坐在沙发上咕咚咕咚地喝个不停。
他对江洺的家很熟悉,俩人的关系也一定很亲近。
陆焜很轻易就能判断出。
趁着江洺回屋换衣服的空档,陆焜也坐下来,主动问吴野话,“欸!哥们儿,你做什么工作啊?”
近距离看过去陆焜才发现他的头发是深绿色的,刚才外面光暗一直都没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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